神山镇李守印镀锌厂受污染土壤及含酸废液处置招标公告

神山镇李守印镀锌厂受污染土壤及含酸废液处置招标公告




兰陵县神山镇李守印镀锌厂受污染土壤及含酸废液处置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采购单位: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

地 址: 兰陵县金山路东段

联系方式: 182*****886

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金安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清河北路9号中苑小区1号楼2-402

联系方式:186*****332

三、采购项目名称:兰陵县神山镇李守印镀锌厂受污染土壤及含酸废液处置项目

项目编号:JATZB*******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货物服

务名称

数量

供应商资格要求

预算

A

兰陵县神山镇李守印镀锌厂受污染土壤及含酸废液处置项目

1 宗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营业执照;3、供应商须具有环保部门审批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4.31万元

四、报名时提供以下证件:

(1)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2)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原件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法人参加的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证明或其它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注:

a、以上材料必须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关材料的原件(原件是指主管部门签发的证书证明等,没有签发单位的,如网页截图等,投标人加盖本单位公章即可)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供应商需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查实投标人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无论对评审结果是否有影响均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将根据有关规定上报主管部门将其列入失信名单,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b、所有资质证明文件应为有效证件,供应商对证件的真伪、有效性负法律责任。

以上资料复印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并在封面注明“兰陵县神山镇李守印镀锌厂受污染土壤及含酸废液处置项目”字样及项目编号(封面注明投标单位名称、法人或委托人签章、电话、联系邮箱、加盖单位公章);只有材料合适的的投标人才能获取磋商文件及相关材料。

五、获取磋商文件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单位,请于2022年04月27日至2022年04月29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休息),在山东金安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兰陵县大新庄社区中心街)获取磋商文件。

售价:0 元

六、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2 年 5月 6日 15时 00 分至 2022 年 5月 6日 15时 3 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会议室。

七、磋商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2 年5月6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2. 地点: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会议室

八、其他:详细内容及未尽事宜请见磋商文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处置 废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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