齿轮精锻中心一期第二批项目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齿轮精锻中心一期第二批项目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齿轮精锻中心一期第二批项目建筑工程经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韶能制造复【2022】1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018-******-33-03-******,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韶能集团(韶关)华南精锻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韶关市中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项目总用地面积*****.00平方米,本期建筑总面积约9150平方米,其中锻造厂房最大单跨跨度27米,最大单体面积为8500平方米。

计划工期: 120 个日历天。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和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项目建设内容:建设钢结构锻造厂房1栋、钢筋砼结构配电房1间、钢筋砼结构消防水池及泵房1间、钢筋砼结构卫生间及休息区1间、道路、给排水、消防等附属配套设施的施工总承包及为完成本项目而实施的实体工程总承包管理和配合服务,具体以本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准。

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额约为47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为1500万元。

建设地点:韶关市曲江区东韶大道62号、66号(华南装备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资质要求

3.2.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2.2 投标人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

3.3相关人员要求

3.3.1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为在本单位注册的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其中一级注册建造师应持有国家住建部核准的有效电子注册证书,二级注册建造师应持有广东省住建厅核准的有效电子注册证书(在“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同时均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B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建成未竣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2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 专业 中 级以上(含 中 级)技术职称。

3.3.3 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C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且不少于 1 人。

3.3.4 省外建筑企业及其拟派人员须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3.4禁止投标条款: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与本工程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工程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工程的监理人;

  (6)为本工程的代建人;

  (7)为本工程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发布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

3.5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5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其中至少有一个含钢结构工程)。

3.6财务要求:提供投标人近3年(指2019年、2020年、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方式。

5. 其他要求:投标人须自行了解并办理进入项目所在地开展施工工作的备案手续。工程实施过程现场管理的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文件中所报项目经理,不允许更换替代。

6. 招标文件获取及投标报名登记时间:

6.1 报名登记时间:2022 年4 月 29 日至 2022年 5 月 6 日,每日上午 9:30 时至 11:30 时,下午14:3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6.2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2 年5 月 5 日至 2022年 5 月 6 日,每日上午 9:30 时至 11:30 时,下午14:3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6.3报名需提供的资料: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人的拟任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到场进行投标报名登记,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及投标登记,投标登记时须同时提供如下资料(资料一式两份,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每页加盖公章,除施工企业资质证书、电子证书外其余原件核查):

1)有效的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

3)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身份证复印件及在本单位近3个月内(其中必须有2022年4月)的社保等证明材料;

4)拟派的专职安全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身份证复印件及在本单位近3个月内(其中必须有2022年4月)的社保等证明材料;

5)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身份证复印件及在本单位近3个月内(其中必须有2022年4月)的社保等证明材料;

6)投标人声明(详见附件)

7.投标报名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韶关市中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韶关市武江区沐阳东路12号卓越雅苑5幢301)。

8.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9. 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5月26日 10 时00 分,开标时间:2022年5月26日10 时 00 分。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0. 开标地点:韶关市中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韶关市武江区沐阳东路12号卓越雅苑5幢301)。

11.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2.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购买的纸质文本为准。

13.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韶能集团(韶关)华南精锻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何工,联系电话:137*****686

招标代理机构:韶关市中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文工 张工 联系电话: 0751-*******


附件:

投标人声明

韶能集团(韶关)华南精锻科技有限公司:

本公司就参加齿轮精锻中心一期第二批项目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完成工资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并按项目所在地相关规定要求执行。

七、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八、本公司承诺中标后按项目所在地要求办理相关登记、备案手续。

九、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招标人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招标人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一期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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