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儒(Ⅰ、Ⅱ期)、泽岐、钟厝风电场安全防范系统招标公告

嘉儒(Ⅰ、Ⅱ期)、泽岐、钟厝风电场安全防范系统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TC-2014-091
开标时间:2014-09-15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业主名称: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

招标公告

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的嘉儒(Ⅰ、Ⅱ期)、泽岐、钟厝风电场安全防范系统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现对嘉儒、泽岐风电场安全防范系统项目的下述货物及服务进行 国内公开 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对该招标货物及服务进行密封投标。
1. 招标编号:FJTC-2014-091
2. 招标内容:
(1)嘉儒Ⅰ、Ⅱ期风电场(49台风机)、泽岐与钟厝风电场(37台风机)内塔筒、箱式变电站及2座110kV升压站内安防系统的供货、集成及安装。(工程量清单详见技术规范)
(2)安防系统设计及其设备、器材、线缆、附件及其他相关材料的供应,包括运输、存储、现场安装、调试、开通、技术培训及通过验收直至交付使用。
(3)各项资料、文件图纸以及竣工图的移交。
(4)售后服务。
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以上全部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
注:①投标人必须对本工程的全部货物与服务进行投标,不得仅对部分货物或服务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②工程量清单内电缆、线材数量为预估量,实际数量以施工图数量为准。
③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将工程量清单中未开列但本工程所必须的配件列入清单并单独报价,否则认为投标人免费提供此类配件。
④备品备件价格需计入总价,并由采购方最终决定是否采购。
⑤停车场管理系统也可采用摄像机智能识别车牌方案,投标人采用此方案时应对供货清单进行相应修改。
⑥具体技术规格及要求详见技术规范。
3.工期要求:本项目总工期要求为: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其中关键节点工期为:合同签订后40日历天内完成泽岐与钟厝风电场(37台风机)安全防范系统的全部货物供应及安装、调试工作。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国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其营业执照应经上年度年检合格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投标人应具有建筑智能化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应具有安防工程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应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14年9月22日至2014年9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时00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由投标人账户以银行转帐或电汇的方式存入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
7.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在2014年10月1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送至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福州市湖东路169号天骜大厦14层),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开标时间、地点:2014年10月1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在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开标。
9.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 15日之前, 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0. 本次招标人: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
地址: 福清市福人大道华欣综合楼6层,邮编: 350300
电话: ****-********
联系人: 黄云明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69号天骜大厦14层,邮编:350003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林群

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湖东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帐 号:****************53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FJTC-2014-091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上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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