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县合德镇人民政府实施振阳街两侧(人民路至沿河路)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射阳县合德镇人民政府实施振阳街两侧(人民路至沿河路)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射阳县合德镇人民政府实施振阳街两侧(人民路至沿河路)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射阳县合德镇人民政府实施振阳街两侧(人民路至沿河路)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射阳县合德镇人民政府实施振阳街两侧(人民路至沿河路)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射阳县合德镇人民政府实施振阳街两侧(人民路至沿河路)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已由射阳县行政审批局以《关于射阳县合德镇人民政府实施振阳街两侧(人民路至沿河路)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射行审投资审【2022】6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射阳县合德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射阳县合德镇人民政府实施振阳街两侧(人民路至沿河路)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射阳县合德镇人民政府实施振阳街两侧(人民路至沿河路)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2.1.2建设地点:射阳县合德镇境振阳街两侧家属楼(人民路至沿河路)老旧小区境内。
2.1.3建设规模:本工程主要内容为拆除屋面破损隔热层、清运屋面垃圾、重做屋面防水、沿街空调主机外罩、破损墙体维修及外墙出新(主体建筑用真石漆)、落水管更换、雨(污)水管道分流、化粪池拆除重建、增设消防系统、新设停车位及停车位线、增设文化宣传栏、充电桩(棚)、垃圾收集点、整理私拉乱接、弱电管线入地、破损道路拆除重建、监控、绿化、路灯、公共部位楼道破损楼梯扶手维修更换、公共部位内墙出新、公共部位毁损门窗维系或更换、公共部位窗户安装安全防护装置、增设物管用房、协助违章搭建帮拆、老旧车库出新、屋顶破损部位修复等(充电桩(棚)、垃圾收集点、增设物管用房,此三项根据小区现状,能装尽装、能建则建)。
2.1.4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935万元
2.1.5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 120 日历天(总工期含设计及施工周期)。
设计开工日期: 2022 年 5 月 20 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施工开工日期: 2022 年 6 月 20 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工程竣工日期: 2022 年 9 月 20 日(具体竣工日期以甲方通知开工的开工时间起算120日历天)。
2.1.6本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射阳县合德镇人民政府实施振阳街两侧(人民路至沿河路)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2.1.7承包方式:“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方式。
2.2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施工,具体包括以下内容:根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对振阳街两侧(人民路至沿河路)老旧小区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进行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后续深化设计、补充设计、变更设计及施工设计配合服务。
设计内容包括拆除屋面破损隔热层、清运屋面垃圾、重做屋面防水、沿街空调主机外罩、破损墙体维修及外墙出新(主体建筑用真石漆)、落水管更换、雨(污)水管道分流、化粪池拆除重建、增设消防系统、新设停车位及停车位线、增设文化宣传栏、充电桩(棚)、垃圾收集点、整理私拉乱接、弱电管线入地、破损道路拆除重建、监控、绿化、路灯、公共部位楼道破损楼梯扶手维修更换、公共部位内墙出新、公共部位毁损门窗维系或更换、公共部位窗户安装安全防护装置、增设物管用房、协助违章搭建帮拆、老旧车库出新、屋顶破损部位修复换瓦等改造项目设计(充电桩(棚)、垃圾收集点、增设物管用房,此三项根据小区现状,能装尽装、能建则建)。
工程总承包的施工内容为上述所有设计内容的施工,须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
具体主要包括(但不限于):①设计部分:含项目的测量、施工图设计及预算、施工图审查、竣工图编制等;②工程施工【含拆除屋面破损隔热层、清运屋面垃圾、重做屋面防水、沿街空调主机外罩、破损墙体维修及外墙出新(主体建筑用真石漆)、落水管更换、雨(污)水管道分流、化粪池拆除重建、增设消防系统、新设停车位及停车位线、增设文化宣传栏、充电桩(棚)、垃圾收集点、整理私拉乱接、弱电管线入地、破损道路拆除重建、监控、绿化、路灯、公共部位楼道破损楼梯扶手维修更换、公共部位内墙出新、公共部位毁损门窗维系或更换、公共部位窗户安装安全防护装置、增设物管用房、协助违章搭建帮拆、老旧车库出新、屋顶破损部位修复等改造项目设计(充电桩(棚)、垃圾收集点、增设物管用房,此三项根据小区现状,能装尽装、能建则建)等改造项目施工,竣工档案资料的整理和移交等】;③设备安装:含设备采购、安装,设备调试、维保等,档案资料的整理和移交,联合试运转等;④应由中标人完成的其他工作。
2.3工程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合格。所有设计须满足项目实施需求,须获得县住建部门批准同意,方案及各类评价报告必须通过县住建部门评审,施工图能有效指导设备采购与工程施工。
(2)物资采购及安装质量要求:满足和符合招标文件、总承包合同约定,并符合相关验收规范要求。
(3)施工质量标准:合格,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同时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允许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且投标当日至本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上述资质动态核查均处于合格状态。
说明:
若是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须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2)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协议书中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方,明确联合体双方(招投标阶段、合同履行阶段)各自责任、权利、义务。
3)由联合体牵头方办理投标报名、领取(或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或上传)投标文件、提交投标保证金、派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领取中标通知书、按招标文件约定提交履约担保、办理农民工工资、工程进度款支取手续。
4)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5)不符合上述条件与要求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应满足以下条件:
3.2.1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是联合体投标,项目总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是联合体牵头方正式员工】,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3.2.2具有一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
业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 类合格证)。
3.2.3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③ 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包括不限于投标人的子公司以及控股参股企业)、其他企业分公司负责人。(均以投标截止日注册登记为准)。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施工项目负责人。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总承包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约定行政主管部门、招标投标交易机构信息系统中项目负责人信息处于在建锁定状态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除外)也认定为在建工程。
本项目招标文件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以及在其他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非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
(5)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企业和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近 2 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2企业近 1 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3企业近三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江苏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盐城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及所属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 通报批评的;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业绩要求:无
3.7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射阳县县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5)发生盐住建招【2020】4号文规定的被停止、暂停盐城市范围内投标资格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在停止、暂停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8中标人须承诺中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可选)
3.9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投标承诺的项目部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联合体投标的,代理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均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并确保从 2021 年 9 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10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3.11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
3.12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
3.13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 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射阳县人民政府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
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10.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1其他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射阳县合德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顺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射阳县幸福大道1号 地址:海韵嘉园西门
联系人:蔡广斌 联系人:吴必巧
电 话:138*****988 电 话:139*****969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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