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新建宁夏钢铁集团中卫热电铁路专用线项目股权投资+施工总承包
[自治区]新建宁夏钢铁集团中卫热电铁路专用线项目股权投资+施工总承包
新建宁夏钢铁集团中卫热电铁路专用线项目股权投资+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XGZ7-22-04-180/G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宁夏钢铁集团中卫热电铁路专用线项目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交通审发〔2021〕71号文件核准,项目业主为宁夏城新铁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来自源企业自筹,银行贷款 ,出资比例为资本金30%,银行贷款70%,招标人为宁夏城新铁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新建宁夏钢铁集团中卫热电铁路专用线项目股权投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
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路基、桥梁、车站、通信、信号、电力、机械设备、房屋建筑及相关配套设施,线路长度为31.8公里,其中正线长19.248公里,特大桥、大桥和中桥共9座,桥长总计9.602公里。该项目接轨于包兰铁路柳家庄站,并行于包兰线北侧,于镇罗镇东侧折向北并行于镇照路西侧,上跨北干渠折向西行径至明长城遗址豁口处,上跨明长城遗址及在建乌玛高速公路支线后向北行径,经重庆紫光公司西侧行径至协鑫晶体科技公司南侧进入工业园站,工业园区站设有到发场、装卸区、翻车机作业区等,并配备相关设备设施。项目估算总投资16.4亿元。
2.2招标范围
2.2.1招标范围:新建宁夏钢铁集团中卫热电铁路专用线项目股权投资+施工总承包。其中:
(一)股权投资。
宁夏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中卫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与宁夏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成立了宁夏城新铁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宁夏城新铁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项目的项目法人,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管理、经营和维护管理等任务。
本项目的资本金为项目估算总投资的 30%(人民币 4.92亿元),宁夏城新铁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现股权结构为宁夏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60%、中卫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20%、宁夏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
本次招标的中标人(如为联合体中标,指联合体中股权投资出资人),承诺以不低于人民币柒仟叁佰捌拾万元(¥73,800,000)受让宁夏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宁夏城新铁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15%的股权,并按照《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 财政部令第32号) 履行股权转让程序。
(二)施工总承包
全部工程施工及设备材料采购(不含地方政府负责的征地拆迁和不含先期已开工段,甲供设备等)。按《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TZJ1001-2017)综合概算章节表对应:包括第一章道路改移、临时用地、三电及管线迁改等费用,第二章路基工程、第三章桥涵和明洞工程、第五章轨道工程、第六章通信信号信息工程、第七章电力工程、第八章房屋、第九章其他运营生产设备及建筑物、第十章大型临时设施、第十一章营业线施工配合费、安全生产费等。包含施工现场的技术服务及技术指导、调试、竣工验收、质保期内的维修、售后各项服务等全过程,并全面承担和负责本项目施工、竣工验收阶段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环水保等的管理及项目投资控制,组织实施调试、验收、开通达标、试运营等相关工作(具体招标范围以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设计文件为准)。
2.2.2标段划分:共划分 1个标段。
2.2.3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16个月(含调试、验收、试运营)。其中:
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06月0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09月30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矿山、市政公用工程中之一的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并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及铁路铺轨架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①投标人用于申请标段的营运资金(包括适当凭证的现金资源、银行贷款和信贷额度)不应小于******千元;
②在2018年~2020年(近3年)中平均营业收入不应小于******0千元。
③投标人具有相应的自有资金实力和投融资能力,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一个月内,自有资金在金融机构存款余额(含自投标截止日起,两个月内到期的定期存款)不低于人民币 0.8亿元。
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施工总承包负责单位须满足①、②的要求,股权投资出资人须满足③的要求。
(3)业绩要求:投标人2017年5月至2022年5月(近五年)应至少具有一项已完成时速≥80km/h铁路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一项已完成的单跨跨度大于100米的铁路或类似工程桥梁施工业绩、一项已完成的时速≥80km/h铁路或类似工程铺轨架梁施工业绩。
(4)信誉要求:①诉讼及仲裁:2019年05月至2022年05月(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 3 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约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②履约情况:投标人在2019年05月至2022年05月(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 3 年内)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任何自身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③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布期。④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公布期。⑤铁路工程建设失信“黑名单”:自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至递交投标文件之日止,投标人未被国家铁路局按照《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纳入失信行为“黑名单”。⑥行贿犯罪情况: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2019年05月至2022年05月(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 3 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各成员单位均须满足。)
(5)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铁路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高级工程师职称,8年及以上铁路工程项目或10年及以上公路等类似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经验(担任过项目经理、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管理机构部门负责人等职位均可),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至少1项已竣工类似工程施工管理经验;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建设单位(项目业主)的同意调离文件,并且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4家。其中包括股权投资出资人(最多一方)和施工方(最多三方),施工方中应明确一方为施工总承包负责单位。施工总承包负责单位须具备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矿山、市政公用工程中之一的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股权投资出资人以不低于人民币柒仟叁佰捌拾万元(¥73,800,000)受让宁夏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宁夏城新铁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15%的股权,并按照《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 财政部令第32号)及宁夏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要求,履行股权转让程序。(允许具备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矿山、市政公用工程中之一的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和具备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铁路铺轨架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的单位与股权投资出资人共同组建联合体)。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股权投资出资人、施工总承包负责单位及施工方成员单位名称、职责分工、权利和义务;施工总承包负责单位承担本项目的施工及项目施工总承包的组织和协调工作;联合体各成员就中标项目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须满足3.1款要求,联合体各方须按联合体协议书载明的分工,分别提供与其分工相对应的资质;
(4)联合协议书约定施工方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中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请于 2022 年04月29日起至 2022 年05月07日 18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CA锁进行网上投标登记。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联系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按1号键;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4.3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投标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单位,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后系统将自动,不再接受投标登记,且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4.4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及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变更公告”栏、系统内“澄清和修改”栏及系统内“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年05月23日10时30 分,地点为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银川市北京中路49号瑞银B座四楼或五楼,具体开标厅详见四楼和五楼指示屏) 。
5.2 受疫情影响,不能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可以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邮寄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民族街和贺兰山路交叉口天源财汇中心C座14层(收件人:陈晨,联系电话:152*****885)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2年05月22日17时00 分,以招标人收到的时间为准。如投标人采用邮寄方式,应考虑疫情期间邮寄时间,提前做好邮寄准备工作,由快递本身、不可抗力等非招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及时送达并签收的,投标人后果自负。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受疫情影响,不能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请于开标时间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交易公开”进入“开标直播”,选择7号开标厅观看开标会议。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 标 人:宁夏城新铁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宋嘉杰
联系电话:0951-*******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国际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晨、李梦雪、薛睿
联系电话: 0951-*******、152*****885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民族街和贺兰山路交叉口天源财汇中心C座14层
2022年0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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