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网约巡游车辆及信息化终端设备(二期)的公开招标公告

关于网约巡游车辆及信息化终端设备(二期)的公开招标公告

关于网约巡游车辆及信息化终端设备(二期) 的公开招标公告

安吉县国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就网约巡游车辆及信息化终端设备(二期)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HXCG-ZX-2022-051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货物名称

技术参数要求

数量

招标控制价

1

5座小型轿车

详见招标文件

5辆

633万元

2

信息化终端设备

5套

3

纯电动5座紧凑型SUV

32辆

4

车载监控存储设备

250套

说明

1、投标报价不得超招标控制价,否则投标无效;

2、信息化终端设备(包括身份证刷卡设备和车辆调度终端等)仅供货给安吉县国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购置车辆使用,应于车辆交货时一并安装完毕;

3、投标报价包括货物的供货、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检验、配合验收、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税金(其中采购人应缴纳的车辆购置税也包含在中标总价中,中标人代办上牌时先代为垫付,后期根据合同付款方式支付)、质保期保障、材料、上牌手续费、纯电动5座紧凑型SUV车身改为出租车标志外观、车载设备安装调试等全部费用。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企业;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至本项目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或分包。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发售时间:2022年4月29日至2022年5月10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本采购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2、发售地址: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吉县昌硕街道天目中路771号三楼),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投标人应以邮寄或电子邮件(*********@qq.com)递交报名资料形式获取采购文件,但投标人应事先联系采购代理机构。

3、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元(售后不退)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2)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格式自拟);

(4)登记表。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5月23日14:00时整。

七.投标地址:安吉交投集团二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八.开标时间:2022年5月23日14:00时整

九.开标地址:安吉交投集团二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目前因疫情原因,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采用邮寄方式或现场即交即走方式递交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送达(或寄达)的投标文件无效。邮寄方式递交的,以采购代理机构正式签收时间为准。

十.质疑投诉: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一.其他事项:

1、本项目资格后审。

2、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3、采用现场方式递交的,严格实行投标文件“即交即走”。请投标人授权代表提供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报告单并至少于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到达现场安吉交投集团二楼开标室,进行体温检测、健康码和身份证核验、登记等工作,将投标文件交予采购代理机构后立即离场。

4、采用邮寄方式递交的,投标人应于2022年5月23日上午12:00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邮寄到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楼(安吉县昌硕街道天目路771号),收件人:陈晨,联系电话:0572-*******。递交时间以邮寄签收时间为准,因疫情期间快递速度较慢请投标人充分考虑邮寄所需时间,由此引起的投标文件未能及时送达的所有风险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应当确保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保持完好,因邮寄造成投标文件密封破损而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或因邮寄延误(丢件)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担,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概不负责。建议采用邮寄方式的投标人先将投标文件包装好再进行外包装后邮寄,须在投标文件邮寄包装上分别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5、现场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所有入场人员须接受防疫安全检查,佩戴口罩、体温测量和身份核验,同时扫码“湖州通”出示结果。经核验,体温查验无异常情况的,且“湖州通”二码均显示绿码的方可进入。

6、现场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各投标人切实履行疫情防控责任,所派人员应为无疫情接触史、来自或途经中高风险疫区入县(返县)隔离已满14天、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因把关不严造成后果的,将上报有关部门追究责任。

7、现场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入场人员“健康码”显示异常(黄码或红码)的,一律不得进入开标场地。

8、参与开评标活动的人员须现场如实完整填写企业或个人信息,不得弄虚作假,如因隐瞒有关信息导致发生疫情传播事件的,将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依法追责。

9、所有进入开评标现场的相关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以及省、市、县有关疫情防控的其他规定。

10、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形式,投标人必须派授权代表远程参与开标,并保证其授权代表电话畅通、网络在线。在代理机构电话通知开标结果前必须确保授权代表始终在岗,开标过程中的澄清等工作将以电话或网络形式进行。如因投标人的通信或网络原因造成的开标失误,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二.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保证金*****元。缴纳时间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可用电汇,银行转账、企业网银汇款等方式(拒收现金)。

投标保证金缴入:

账户名称: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吉分公司

开户银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安吉支行

账 号:138*****010*********

十三.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安吉县国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一军 联系电话:139*****461

2、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晨 联系电话:0572-*******传真:0572-*******

3、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安吉县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办

联系电话:0572-*******

附件信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信息化 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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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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