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塘镇人民政府2022年临时工作用车租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新塘镇人民政府2022年临时工作用车租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2-04-29 16:11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新塘镇人民政府2022年临时工作用车租赁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5月20日 09时15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GZZJ-ZG-*******
项目名称:新塘镇人民政府2022年临时工作用车租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43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临时公务用车及专项行动用车租赁):
合同包预算金额:2,9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 临时公务用车及专项行动用车租赁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90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累计租赁费用达到项目合同总价,以先到者为准。)
合同包2(上下班班车租赁):
合同包预算金额:53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2-1 |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 上下班班车租赁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53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累计租赁费用达到项目合同总价,以先到者为准。)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的执照(或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复印件证明。分公司投标的,必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原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按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按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临时公务用车及专项行动用车租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1.本项目包组一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投标人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2)根据有关政策,视同为小微企业的其他情形:
(3)若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4)若投标人为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合同包2(上下班班车租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1.本项目包组二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投标人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2)根据有关政策,视同为小微企业的其他情形:
(3)若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4)若投标人为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临时公务用车及专项行动用车租赁)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 包组一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客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明》。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按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 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以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注:若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同时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按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合同包2(上下班班车租赁)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 包组二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按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 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以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注:若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同时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按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时间: 2022年04月30日 至 2022年05月10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2022年05月20日 09时15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4楼1409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无
名 称: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府前路38号
联系方式:020-********
名 称:广州中经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4楼1409室
联系方式:020-********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电 话:020-********
广州中经招标有限公司
2022年04月29日
标签: 临时工作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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