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西监狱公务租车服务招标公告
闽西监狱公务租车服务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福建省闽西监狱公务租车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租赁服务(不带操作员)/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闽西监狱 | ||
行政区域 | 福建省 | 公告时间 | 2022年04月29日18:37 |
开标时间 | 2022年05月10日09:00 | ||
预算金额 | ¥15.******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赖毅邦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7-******* 181*****592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闽西监狱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凤凰北路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赖先生 0597-*******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383号万阳城A3梯1921、1922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赖毅邦 0597-******* 181*****592 | ||
附件: | |||
附件1 | 福建省闽西监狱公务租车服务采购项目 2022.04.28.docx | ||
附件2 | 福建省闽西监狱公务租车服务采购项目 2022.04.28.docx |
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福建省闽西监狱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建省闽西监狱公务租车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建省闽西监狱公务租车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YSZB-2022-00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赖毅邦
项目联系电话:0597-******* 181*****59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省闽西监狱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凤凰北路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赖先生 059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赖毅邦 0597-******* 181*****592
代理机构地址: 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383号万阳城A3梯1921、1922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第一章 竞价货物内容及要求
项 目 名 称 | 福建省闽西监狱公务租车服务 采购项目 | 竞价 编号 | YSZB-2022-006 | ||||||||||
招标货物一览表
|
第一部分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情况:本项目为福建省闽西监狱公务租车服务,向社会单位采购车辆租用服务。
2、预算金额:15万元,服务期限1年,服务期间实际采购金额达到预算金额15万元时或若遇国家政策调整及采购人上级管理机关通知要求变更或终止采购合同等特殊情况的,采购人有权变更或终止合同,并无需承担任何赔偿或补偿等责任。
3、本项目系车辆运输服务,与车辆运输有关的安全保障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二、报价要求:对应采购清单所列预算单价及超过100公里后的公里运价投报统一下浮率,结算价=预算单价*(1-统一下浮率)。下浮率最高者成交;最高报价相同的,以报价时间优先者成交。
三、采购清单及要求
序号 | 车型 | 预算单价 (元/天) | 超过100公里以后的公里运价预算(元/公里) | 备注 |
1 | 30-38座客车 | 1350元 | 3.6元 | |
2 | 40-48座客车 | 1450元 | 4.1元 | |
3 | 50座及以上客车 | 1550元 | 4.6元 |
说明:
1、如果每班次租用仅1天且公里数不超过100公里的,按每天成交单价(即下浮后的每天成交单价看,下同)计算;但公里数大于100公里的,则加上超过部分的公里数乘以公里数成交单价(即下浮后的公里数成交单价,下同)。即每部租用车辆的结算价=(每天成交单价+超过100公里以上的公里数成交单价×公里数)×(1—下浮率)。
2、每班次租用大于1天且公里数不超过每天100公里标准,按每天成交单价乘以天数计算,但超过每天100公里标准的,则加上超出部分的公里数乘以公里数成交单价。即每部租用车辆的结算价=(每天成交单价×天数+超过100公里以上的公里数成交单价×公里数)×(1—下浮率)。
3、40座以上用车时间4小时内,每部车辆费用减免100元。
4、供应商报价含燃油费、路桥费、车辆维修费、驾驶员服务费、乘客保险费、税费,但不含驾驶员食宿费用。
5、以上租车天数不足1天的按1天计算。从早8点至晚上12点为1天。
6、以采购人位置为计算基准,参考卫星导航的里程,公里数及行车时间据实结算。
7、司乘人员食宿费用要求:按采购人工作人员同等标准一起吃住,吃住费用由采购人承担,采购人不再另外支付其他出差补贴。
8、合同价格调整:合同期内单价不调整。
9、租车费用计算表:金额单位:元,公里数单位:公里。
四、租车服务要求
采购人租用成交供应商车辆时,提前通知相关用车事项,如车辆型号、车龄、服务要求、用车数量、用车时间、行程安排等,成交供应商应予安排。采购人因故需要临时取消用车计划,应在用车行程开始前1天通知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国家旅游局发布实施的《旅游汽车服务质量》及其他行业标准,或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成交供应商须保证车况良好,车辆设备及服务设施齐全,附有安全配套设备设施(如灭火及急救设备等),车内整洁、美观。驾驶员仪表大方、举止文明、尽职尽责、敬业勤业。驾驶员要按照约定时间、地点,提前到达采购人用车地点,打开空调,调整好车内温度,等候乘客。6、驾驶员在执行任务中,应与陪同工作人员密切协作,互通情况,共同做好服务工作。
7、车辆及司乘人员必须按国家及有关行业部门要求证照齐全合格有效。采购人在订车时有权对车辆证照进行查验,成交供应商须如实提供,证照齐全方可出车。
8、中途行程变更,成交供应商在运管部门核发的牌证许可条件的情况下应服从采购人行程的变更,费用相应增减。
9、疫情防控要求:鉴于采购人租用车辆主要用于隔离备勤民警承运,用车轨迹一般为上午、下午分别来回备勤点及采购人单位之间各一趟次。成交供应商须完全遵守当地政府及采购人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对运行车辆进行全方位消杀;配备的司乘人员必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健康码为绿码,行程轨迹清晰,优先安排出行前14天内未离开过龙岩市的驾驶员上岗,不得安排出行时健康行程轨迹带星的驾驶员上岗;驾驶途中司乘人员要全程穿防护服(防护服由采购人提供)、戴口罩手套,以及采购人要求的其他疫情防控措施。
五、安全行车及救助
司乘人员要密切协作,共同负责行车安全工作。不得搭乘无关人员。驾驶员要严格按照交通规则驾驶车辆,在行车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应坚持安全操作、安全行驶,合理掌握车速,确保行车安全和采购人用车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按照安全要求配备驾驶员,单程在40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必须配备两名以上的驾驶员。长途行车须优先选择高速公路。采购人不得要求驾驶员在违背安全规定(交通部门严禁客运车辆22:00至次日6:00在三级及三级以下山区公路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要求的路段运行;凌晨2:00-5:00省内班线客运全面禁行)的情况下行车。对于突患疾病、遇险受伤的采购人人员,应当尽力救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应按交通法规和安全管理规定,及时报警、保护现场、抢救伤者,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理事故。为降低发生交通事故后的善后处理风险,成交供应商应足额缴纳车上人员相应保险,每座位保险金额不少于100万元。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伤亡的,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处理,采购人予以协助。因交通事故或其它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成交供应商的车辆中途不能继续完成行程,成交供应商应及时调派其它同型或更高等级车辆完成行程。成交供应商如提供无合法经营资质的车辆给采购人,造成乘客行程延期产生的经济损失及非法违规运输所发生的事故或受到的相关处罚,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六、验收方式
1、按国家标准或行业相关标准验收。
2、采购人组织验收,验收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车型、单价、行程天数、公里数等。
七、结算及付款方式
按季度结算,结算时成交供应商凭车辆服务清单(按采购人财务认可单据)、发票等相关财务凭证到采购人财务科,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有效报销票据后在15个工作日内以对公转账的方式支付费用。
八、履约保证金
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完毕,无未了事宜,由成交供应商申请,采购人在30日内无息退还。
九、违约责任
1、成交供应商不得将项目转包或分包他人,否则视为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要求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
2、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单方解除合同或拒绝提供服务,采购人有权没收全额履约保证金,终止合同,要求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给予相应赔偿。
3、成交供应商未按采购人通知的车型、数量、用车时间、行程等用车事项安排用车的,每次应向采购人支付项目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
4、因成交供应商的原因发生安全事故、抛锚、漏接、套团、车辆被查扣等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赔偿;因成交供应商原因迟延运送乘客、延误行程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赔偿损失。
5、成交供应商在执行承运合同中,发生途中甩客或弃置用车人的,应承担甩客或弃置用车人后由采购人支付的必要的处置费用及由此而产生的赔偿责任,采购人并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要求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
6、成交供应商除存在上述1、2、3种违约情形承担相应责任外,成交供应商在合同期内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采购文件其他要求的,每违约一次应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500元/次,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赔偿采购人所受的损失;累计超过三次的,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
7、在合作期间,成交供应商必须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进出监区的必须提供合法证件,成交供应商提供服务进入采购人所在监区的车辆、人员不得私自离开指定的区域,不得与犯人及犯人家属有违反监狱规定的接触,不传递物品及信息如:手机、毒品、酒类、黄色书刊及图片、刀具、绳索、打火机、有价证券、信用卡、数码产品等一切物品,一旦发现有上述违规行为,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若触犯法律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8、成交供应商不得给予采购人工作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任何形式不正当利益,在招投标、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成交供应商以违规方式成交或成交供应商有行贿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采购人将视情况予以取消成交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或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9、成交供应商要认真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采购人相关规章制度,履行保密、保守义务;其进入采购人工作区域的工作人员须签订《保密承诺书》,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所获得的采购人所有信息(包括并不限于工作信息)应严格保守,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违规记录、存储、复制国家秘密信息,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所接触和知悉的国家秘密和采购人相关信息,严禁将采购人工作文件等内部资料泄露出去,采购人根据成交供应商存在的前述违约行为(包括故意或过失)或因前述违约行为(包括故意或过失)造成采购人相关后果等实际情况,除了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外,还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偿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予以赔偿。本条款不因合同届满或解除而失效。
10、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地方政府和采购人疫情防控要求,如有违反按相关规定处理。
11、上述违约责任内容与本项目中其他约定有冲突的,违约责任按就高不就低原则处理。
十、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十一、合同纠纷处理方式
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要求:
1、因成交供应商未履行本项目义务导致采购人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人身财产的损失、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等),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
十三、合格的竞价供应商
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特定条件:①投报人应具有合法有效、能够运营至少县级及以上班车客运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资质,应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报人公章。
②能够提供至少4部及以上、2016年1月1日以来购置的50座及以上(一层半车型)的客运车辆(需为自有车辆),应提供车辆图片及合法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报人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四、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与竞价文件上传时间:2022年4月29日至2022年5月9日17:30止,北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时(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2、竞价时间:2022年 5月10日上午09:00至 11:00
3、关于网上竞价线上报名流程:
第一步:请各潜在报价人登录【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 fjyszb.com/)】首页进行供应商注册;
第二步:供应商注册审核经通过后,供应商应登录供应商后台进行项目报名,待报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须上传电子版响应文件,否则竞价将被拒绝。
二、开标时间:2022年05月10日 09: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开户名称: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龙岩分公司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第一支行 |
账号:3500 1697 7070 5252 7193 |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5.******0 万元(人民币)
招标
|
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