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政府采购中心视频指挥系统设备询价采购公告
商洛政府采购中心视频指挥系统设备询价采购公告
采购类别:货物类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截至时间:2007-11-26
编号:SLCG-XJ[2007]53号
商洛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对其视频指挥系统设备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资质条件和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报价。
一、项目内容:会议辅助摄像系统、信号传输处理系统、音响灯光系统、话筒等设备(详见附件一)。
二、项目要求:
1、交货地点:需方所在地(商洛市商州城区内)。
2、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5日内交货。
3、项目主要技术要求
(1)视频指挥系统的基本要求。该系统依托公安视频会议系统平台建设,应答地点设在我局指挥中心。该系统在指挥中心具有专用通信设备包括固定摄像机(摄像头)、音响设备(话筒和扬声器)以及显示设备。
(2)摄像机布置的基本要求。在适当位置安装固定摄像机,摄像机的布置应使被摄入对象都收入视角范围之内并从几个方位摄像画面,方便地获得全景或局部近镜头。应满足:①摄像机的布置要能够摄制指挥台的全景和与会人员的近景;②多位领导在场时,应有摄像机能够摄制到在场的每一位领导;③麦克风安装的位置应有摄像机配合,采用电视会议与发言系统联动功能,实现讲话追踪摄像;④如场地内布置了移动和固定两台以上摄像机,既要达到相互补景,又不能将摄像机相互摄制在镜头中。
(3)影像设备(话筒和扬声器)布置的基本要求。指挥中心内话筒和扬声器的布置应尽量使话筒置于各扬声器的辐射角之外,扬声器宜分散布置。指挥中心室内设置语音扩声系统,要保证会议语音清晰和重放音乐音质,系统声压级高于背景噪音20dB以上,室内允许的噪音级不应大于40dB。
(4)指挥中心显示设备,应尽量使在场人员处在较好的视距和视角范围之内,宜于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观看本会场、分会场图像。
(5)电源系统的基本要求。为保证指挥中心供电系统的安全可靠,减少经电源途径带来的电器串扰,指挥中心的摄像、显示和传输设备的信号连接线路与供电电缆应分别铺设;指挥中心的摄像、显示和传输设备与照明、空调等设备应采用不同供电系统;摄像机、监视器等视频设备应采用同相电源。
(6)照度的基本要求。采用人工冷光源,色温3200K三基色灯。应避免直射光,既要保证在场人员能够观看屏幕显示,又要满足相关人员书写记录。
(7)其它要求。指挥中心温度应为18-25摄氏度,相对湿度应为60-80%,新鲜空气换气量每人每小时不应小于18立方米,空调气体流速不宜大于1.5米每秒。
3、验收时间及依据:全部设备安装、调试到位后5日内,由供需双方进行验收,并填制项目验收报告单;验收依据为该项目合同书和产品说明书及国家有关标准。
4、付款方式及期限:项目验收合格后5日内由采购管理科以转帐方式一次付清(付款时要求供方出具本公司的正式含税发票)。
三、报价单位须具备的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2、注册资金在15万元以上。
3、主要经营范围应与本项目所需设备相关。
4、以往在类似项目经销方面有相应业绩。
5、具有相应的技术、财务和售后服务能力。
四、报价要求:
1、报价单位可参照附件二格式自行编制报价书,用A4纸打印,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亲笔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应的资格证明文件。
2、报价方式:报价采用密封送达方式(传真和电话方式概不接受),密封袋表面请注明项目编号和项目名称。
3、报价截止时间:2007年11月26日10时(北京时间)之前。
4、报价地点:采购中心工程采购科。
5、报价有效期:从2007年11月26日起30天内有效。
6、对本询价项目清单及报价有关事宜有疑问时,请与采购中心联系。联系人:李鹏,联系电话:0914—*******。
五、评价及确定成交:
采购中心将根据本项目要求组成询价小组,由询价小组对所有报价书进行综合评审;采购中心根据询价小组的评审结果会同采购人确定成交;确定成交的原则是:所报设备符合采购项目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
六、附件:
附件一:商洛市政府采购项目清单。
附件二:商洛市政府采购项目报价单格式。
                         
商洛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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