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实验楼室内装饰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综合实验楼室内装饰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萧山检验检疫局综合实验楼扩建项目经杭州市萧山区发展和改革局萧发改投资(2012)784号核准同意建设。项目建设规模为建筑面积8956.4平方米、总投资约为0.4468亿元人民币,建设地址位于杭州萧山区新塘街道通惠路东,计划于2014年建成。项目业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萧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资金来源为区财政资金和自筹。
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招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萧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委托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代理单位)。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萧山检验检疫局技术业务用房室内装饰工程施工
1、标段内容:
标段一:萧山检验检疫局技术业务用房(一层),室内装饰施工面积约1500平方米;
标段一:萧山检验检疫局技术业务用房(五层、六层),室内装饰施工面积约2200平方米;
允许投标人选择参与以上二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允许中一个标。投标人选择2个标段投标的,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编制、装订和递交。
2、资格条件:
(1) 投标人须为具有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资质)及以上的独立法人;
(2)2011年6月1日以来【以竣(交)工验收报告上的时间为准】,投标人完成过类似室内装饰工程业绩不少于1项,【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金额15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业绩证明材料:施工合同和竣(交) 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表)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3)拟派项目经理需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且无在建工程,同时符合浙政发〔2009〕22号文件中关于项目经理的规定;
(4)投标人须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和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须具有企业的任命书;
(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
(6)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自2011年6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法院判决书生效日期为准)无行贿犯罪记录。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10月9日上午10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杭州市玉古路168号中国石油大厦三楼;
招标人将派人于2014年9月15日 至2014年9月19日工作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2:00 ~4:30,在浙江省杭州市玉古路168号石油大厦2楼集中出售招标文件,每本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逾期不再出售。凡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投标意向的独立法人,请持单位介绍信,按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联 系 人:何兆丰 、庞邦滨
联系电话: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萧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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