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泉街道绿化维护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金泉街道绿化维护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政府金泉街道办事处金泉街道绿化维护管理服务
采购项目编号CDJN-********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行政区划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
公告类型公开招标
公告发布时间2014-09-22 16:30
采 购 人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政府金泉街道办事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成都市金牛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项目包个数1
各包描述附件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2、投标方必须有园林绿化施工企业资质证书二级(包括二级)以上。3、投标人应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成都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暂行规定》、《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和其它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4、投标人承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5、非成都市工商注册的投标人须在成都市设有分支机构;
标书发售方式供应商应首先登录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http://www.cdggzy.com/),进入项目采购公告,(1)“点击申请购买标书”,然后填写售标登记表并提交;2)打印售标登记表并加盖公章;3)持加盖公章的售标登记表到金牛区政府采购中心(地址:成都市沙湾路65号金牛政务中心大楼1-5号);购买标书。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2014-09-23 09:00到2014-09-30 17:00
标书售价300元
标书发售地点成都市沙湾路65号金牛政务中心大楼1-5号
投标截止时间2014-10-21 10:00
开标时间2014-10-21 10:00
投标地点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 号楼,开标室以开标当日大屏幕显示为准。 联系电话:133*****257 林老师)。
开标地点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 号楼,开标室以开标当日大屏幕显示为准。 联系电话:133*****257 林老师)。
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时间
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地点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采 购 人:成都市金牛区金泉街道办事处地 址:成都市金科北路166号联 系 人:陈玉磊联系电话:180*****322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 成都市金牛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地 址: 成都市沙湾路65号金牛政务中心大楼1-5号邮 编:610031 联 系 人: 范老师、邓老师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件:jnqzfcgzx@163.com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采购代理机构

招标项目、要求

一、项目概述:

1.养护管理范围:三环路、IT大道、土龙路、金周路、蜀跃路、蜀跃西路、蜀跃东路、西城映画环路、迎宾游园广场、金瑞路、金科苑路、金科苑正街、金科苑中街、金科苑南街、金科苑北街、金科苑东街、金科苑广场、金耀路、佳新苑广场、景新苑广场、黄金路、河滨森邻,面积共为99198.04平方米,详细面积表附后,招标预算综合均价为5.46元/平米/每年,乔木主要有银杏、女贞、天竺桂等,植被有红花继木、时令花草等。

2.预计每年投入(预算价):55万元

3.服务周期:壹年(12个月)

4.标段设置:本项目共设1个标段

二、、养护管理内容

1、中标方所需的原料、苗木、维护人员及工具等均自给,维护人员住宿等由中标方自行解决。
2、行政制度管理:公共绿地管理和养护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工作要有详细的日志。公共绿地规划设计图、植物配置图等工程建设管理档案资料完整、详尽。

3、中标绿化公司指定负责街办绿化管护的责任人,必须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不得出现任何理由的拒接,如因拒接电话造成不良后果的,按合同相关规定扣除相应费用。

4、中标绿化公司在接管街办绿化管养护任务后,必须无条件对现有绿化管养护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检查、统计,按原绿化的面积、花色、品种、数量等进行补植、补栽,全面恢复绿化景观。因规划、正规用地等特殊情况除外。

5、中标绿化公司在合同期内,必须无条件对街办辖区内人为或非人为损坏、损毁、缺失等影响景观效果的绿化及时进行补植、补栽。

6、中标绿化公司必须对合同范围内的游园、广场绿化设施(园路、花台、树池、水池、花架、亭廊、坐椅、园灯、栏杆、标志牌、责任牌、提示牌、“身份证”挂牌、果屑箱、供水阀门、喷头等)进行管护,出现缺失、损毁、损坏应无条件及时更换或修复。

7、街办花树一条街(蜀跃路)必须四季见鲜花。绿化公司要定期不定期更换该路段鲜花,保证花树一条街常年景观效果。

8、绿化公司未按《金牛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手册(2011年试行)》的标准进行管养护,而由街办另行安排所产生的费用在绿化公司保证金中扣除。

9、绿化公司在合同期内,街办临时安排的又不在合同内的事项,绿化公司应按要求完成,费用按市场价结算。

10、中标绿化公司管养护费用总价,以双方实际丈量面计算为准。

三、养护规范:

金牛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规范

一、说明

1、金牛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规范,依据四川省地方标准DB51/50016—1998《城市园林绿化技术操作规程》及《成都市绿化养护管理技术标准》,按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要求,并结合金牛区绿化日常养护实际情况制定。

2、本规范日常养护工作的内容:浇水排水、施肥、修剪、病虫害防治、松土除草、补植改植、扶正支柱、绿地容貌、设施维护、安全施工。

3、本规范日常管理工作的内容:绿化扬尘治理、绿化保护和监管。

4、本规范适用范围:金牛区城市公共绿地、道路绿地、居住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防护绿地、风景林地的养护管理。

5、本规范适用于金牛区绿化日常养护管理。

6、本规范特殊术语说明

(1)绿化日常养护管理:是指在绿化工程竣工验收之后,为使园林绿地达到整洁美观,园林植物正常生长而采取的一切养护管理措施。

(2)色块灌木:指绿地中成片种植的彩叶植物或开花灌木。

(3)造型灌木:指用修剪、捆扎等方法整修成特定形状的灌木。

(4)花卉:指木本观花植物及草本观花植物的总称。

(5)花灌木:指观花类灌木及小乔木。

(6)下缘线:指由同一道路中每株行道树树冠底部缘线形成的线条。

二、养护管理的直观标准

1、长势 树木长势旺盛。

2、叶片 叶色正常、叶大而肥厚、不黄叶、不焦叶、不卷叶、不落叶,无明显虫屎、虫网、被虫咬食叶片数量每株在10%以下.

3、枝干 树干挺直、倾斜度不超过10度,树干基部无蘖芽滋生、枝干粗壮、无明显枯枝、死桩、基本无蛀干害虫的活卵、活虫,介壳虫在主、侧枝上基本无活虫。

4、树冠 树冠完整美观、分枝点合适、侧分布均匀、枝条疏密适当、风膛不乱,通光透光。

5、行道树 分枝点高低、树高、冠幅基本一致,无连续两株缺株、相邻5株的高差<10%,下缘线整齐。

6、花灌木 着花率高、开花繁茂、无落花落蕾现象。色块灌木无缺株断行,覆盖度达100%,色块分明,线条清晰流畅。

7、绿篱、造型灌木 形状轮廓清晰,表面平整,圆滑,不露空缺、不露枝干、不露捆扎物。

8、藤本 长藤分布合理、枝叶覆盖均匀、附着牢固、覆盖度达85%以上。

9、盆草花 生长健壮、花繁叶茂、无残花败叶。花坛整洁美观、四季有花、层次分明、图案清晰、色彩搭配适宜。

10、草坪 生长茂盛、叶色正常、基本无秃斑、无枯草层、无杂草、无病虫害、覆盖度达98%以上,留茬高度经常保持在6—8cm。

三、日常养护规范

1、浇水排水

(1)原则 浇水应根据不同植物生物学特性、树龄、季节、土壤干湿程度确定。做到适时、适量、不遗漏。每次浇水要浇足浇透;使用水车浇水,水压不能太大,不能直冲沟土,浇水要充足均匀,切忌边行车边浇水,浇成“跑马水”。

(2)浇水的年限 树木定植后一般乔木需连续浇水3年,灌木5年。土壤质量差、树木生长不良或遇干旱年份,则应延长浇水年限。

(3)浇水次数 乔木不少于4次/年,灌木不少于6次/年,色块灌木不少于6次/年,绿篱不少于6次/年,草坪不少于24次/年,盆草花不少于48次/年。

(4)浇水量 乔木不少于40公斤/株 次(胸径10公分以下),灌木不少于30公斤/株 次,色块灌木、绿篱不少于30公斤/㎡ 次,草坪不少于20公斤/㎡ 次、盆草花不少于20公斤/㎡ 次。大树依据具体情况和浇水原则确定。地栽宿根花卉以土壤不干燥为准。喷灌浇水每次开启时间不少于30分钟,以地面无迳流为准。

(5)乔灌木浇水时间一般集中在12月至次年6月、以“过冬水”、“发芽水”和4月至6月的“抗旱水”为主。夏季高温季节应在早晨和傍晚进行、冬季宜午后进行。

(6)树木浇不前,应先开挖灌水沟,灌水沟的大小,以树冠投影为准,深度以不伤根为限,水圈高度为30公分,要求密实不漏水;绿篱浇水前,应在两侧先筑一水埂,高15公分,并用水花撬全面松土,深度以不伤或少伤根为限。若绿篱沟面不平坦,水流往一方流动时,应分段筑埂挡水;花坛种植槽、花盆浇水前,应用小花撬松土,肉质根及球根类花卉浇水量宜少,以土壤不干燥为度。

(7)雨季应注意排涝、及时排出积水。

2、施肥

(1)原则 为确保园林植物正常生长发育,要定期对树木、花卉、草坪等进行施肥。施肥应根据植物种类、树龄、立地条件、生长情况及肥料种类等具体情况而定。

(2)施肥对象 定植五年以内的乔、灌木;生长不良的树木;木本花卉;草坪及盆草花。

(3)施肥分基肥、追肥两类。基肥一般采用有机肥,在植物休眠期内进行,追肥一般采用化肥或复合肥在植物生长期内进行。基肥应充分腐熟后按一定比例与细土混合后适用,化肥应溶解后再施用。干施化肥一定要注意均匀,用量宜少不宜多,施后必须及时充分浇水,以免伤根伤叶。

(4)施肥次数 乔木每年施基肥1次,追肥1次;灌木每年施基肥1次,追肥2次;色块灌木和绿篱每年施基肥2次,追肥4次;草坪每年结合打孔施基肥2次,追肥不少于9次;盆草花以施叶面肥为主,每半月1次。

(5)施肥量 施基肥乔木(胸径再10公分以下)不少于20公斤/株 次,灌木不少于10公斤/株 次,色块灌木和绿篱不少于0.5公斤/㎡ 次,草坪不少于0.2公斤/㎡。次。施追肥一般按0.5%-1%浓度的溶解液施用。干施化肥一般用量,乔木不超过250克/株次,灌木不超过150克/株 次,色块灌木和绿篱不超过30克/㎡ 次,草坪不超过10克/㎡ 次。

(6)乔、灌木施肥应挖掘肥沟、穴,以不伤或少伤树根为准,深度不浅于30公分。

3、修剪

(1)原则 修剪应根据树种习性、设计意图、养护季节、景观效果为原则,达到均衡树势、调节生长、姿态优美、花繁叶茂的目的.

(2)修剪包括除芽、去蘖、摘心摘芽、疏枝、短截、整形、更冠等技术。

(3)养护性修剪分常规修剪和造型(整形)修剪两类。常规修剪以保持自然树型为基本要求,按照“多疏少截”的原则及时剥芽、去蘖,合理短截并疏剪内膛枝、重叠枝、交叉枝、下垂枝、腐枯枝、病虫枝、徒长枝和损伤枝,保持内膛通风透光,树冠丰满。造型修剪以剪、锯、捆、扎等手段,将树冠整修成特定的形状,达到外形轮廓清晰、树冠表面平整、圆滑、不露空缺,不露枝干、不露捆扎物。

(4)乔木的修剪 一般只进行常规修枝,对主、侧枝尚未定型的树木可采取短截技术逐年形成三级分枝骨架。庭荫树的分枝点应随着树木生长逐步提高,树冠与树干高度的比例应为7:3至6:4之间。行道树在同一路段的分枝点高低、树高、冠幅大小应基本一致,上方有架空电力线时,应按电力部门的相关规定及时剪除影响安全的枝条。

(5)灌木的修剪 一般以保持其自然姿态,疏剪过密枝条,保持内膛通风透光。对丛生灌木的衰老主枝,应本着“留新去老”的原则培养徒长枝或分期短截老枝进行更新。观花灌木和观花小乔木的修剪应掌握花芽发育规律,对当年新梢上开花的花木应于早春萌发前修剪,短截上年的已花枝条,促使新枝萌发。对当年形成花芽,次年早春开花的花木,应在开花后适度修剪,对着花率低的老枝要进行逐年更新。在多年生枝上开花的花木,应保持培养老枝,剪去过密新枝。

(6)绿篱和造型灌木(含色块灌木)的修剪,一般按造型修剪的方法进行,按照规定的形状和高度修剪。每次修剪应保持形状轮廓线条清晰、表面平整、圆滑。修剪后新梢生长超过10cm时,应进行第二次修剪。若生长过密影响通风透光时,要进行内膛疏剪。当生长高度影响景观效果时要进行强度修剪,强度修剪宜在休眠期进行。

(7)藤本的修剪 藤本每年常规修剪一次,每隔2—3年应理藤一次,彻底清理枯死藤蔓、理顺分布方向、使叶幕分布均匀、厚度相等。

(8)盆草花的修剪 要掌握各种花卉的生长开花习性,用剪梢、摘心等方法促使侧芽生长,增多开花枝数。要不断摘除花后残花、黄叶、病虫叶,增强花繁叶茂的观赏效果。

(9)草坪的修剪 草坪的修剪高度应保持在6—8cm,当草高超过12cm时必须进行修剪,剪草高度应以4-5公分为宜,切忌齐根下剪,影响草坪质量。混播草坪修剪次数不少于20次/年,结缕草不少于5次/年

(10)修剪时间 落叶乔、灌木在冬季休眠期进行,常绿乔、灌木在生长间隙期进行,亚热带植物在早春萌发前进行。绿篱、造型灌木、色块灌木、草坪等按养护要求及时进行。

(11)修剪次数 乔木不少于1次/年,灌木不少于2次/年,绿篱、造型灌木不少于12次/年,色块灌木不少于8次/年。

(12)修剪的剪口或锯口平整光滑,不得劈裂、不留短桩。

(13)修剪应按技术操作规程和要求进行,须特别注意安全。

4、病虫害防治

(1)原则 全面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做好病虫害防治工作,以防为主,精心管养,使植物增强抗病虫能力,经常检查,早发现早处理;采取综合防治、化学防治、物理人工防治和生物防治等方法防止病虫害蔓延和影响植物生长。要掌握园林植物病虫害发生规律,在预测、预报的指导下对可能发生的病虫害做好预防。已经发生的病虫害要及时处理、防止蔓延成灾。病虫害发生率控制在10%以下。

(2)病虫害的药物防治要根据不同的树种、病虫害种类和具体环境条件,正确选用农药类型、剂型、浓度和施用方法,使之既能充分发挥药效,又不产生药害,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3)喷药应成雾状,做到由内向外、由上向下、叶面叶背喷药均匀,不留空白。喷药应在无风的晴天进行,阴雨或高温炎热的中午不宜喷药。喷药时要注意行人安全、避开人流高峰时段,喷药范围内有食品水果等存放物,要待移出或遮盖后方能进行,喷药后要立即清洗药械,不准乱倒残液。

(4)对药械难以喷到顶端的高大树木或蛀干害虫,可采用树干注射法防治。

(5)施药要掌握有利时机,害虫在孵化期或幼虫三龄期以前施药最为有效、真菌病害要在孢子萌发期或侵染初期施药。

(6)挖孔地下害虫时,深度应在5—20cm以内,接近树根时不能伤及根系。人工刮除树木枝干上的介壳虫等虫体,要彻底干净,不得损伤枝条或枝干内皮,刮除树木枝干上的腐烂病害时,要将受害部位全部清除干净,伤口要进行消毒并涂抹保护剂,刮落的虫体和带病的树皮,要及时收集烧毁。

(7)农药要妥善保管和规范使用。农药的保管和使用要严格按照《金牛区林业和园林管理局关于园林植物病虫害防治使用农药安全作业标准》进行保管和使用,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5、松土、除草

(1)松土 土壤板结时要及时进行松土,松土深度5—10cm为宜。草坪应用打孔机松土,每年不少于2次。

(2)除草 掌握“除早、除小、除了”原则,随时清除杂草,除草必须连根剔除。绿地内应做到基本无杂草,纯草坪和混合草坪的纯度达97%以上。

6、填平坑洼

要及进填平坑洼地,使草坪内无坑洼积水,平整雅观。

7、补植、改植

(1)保持绿地植物的种植量,缺株断行应适时清理死苗,并补植。补植应使用同品种、基本同规格的苗木,保证补植后的景观效果。补植按照种植规范进行,施足基肥并加强浇水等保养措施,保证成活率达98%以上。

(2)草坪秃斑应随缺随补,保证草坪的覆盖度和致密度。补草可采用点栽、播种和铺设等不同方法。

(3)对已呈老化或明显与周围环境不协调的灌木和花卉应及时进行改植。

8、支柱、扶正

(1)倾斜度超过10度的树木,须进行扶正,落叶树在休眠期进行,常绿树在萌发前进行。扶正前应先疏剪部分枝桠或进行短截,确保扶正树木的成活。

(2)新栽大树和扶正后的树木应进行支柱。支柱材料在同一路段或区域内应当统一,支柱方式要规范、整齐。支柱着力点应超过树高的1/2以上,支柱材料在着力点与树干接触处应铺垫软材,以免损伤树皮。

(3)每年雨季前要对支柱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松动的支柱要及时加固,对坎入树皮的捆扎物要及时解除。

9、绿地容貌

(1)随时保持绿地清洁、美观,做到全天候清扫保洁。步道、广场每天上午9点以前完成普扫。

(2)及时清除垃圾、砖头、瓦块、枝叶等废物,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发现鼠洞要随时堵塞。

(3)座椅、果皮箱、标志牌等公共设施每天擦洗一次,喷泉水池每周换水1次,随时打捞水面漂浮物。

(4)及时清除绿地设施上的牛皮癣及乱涂乱画痕迹。

(5)及时清除草屑、树枝、死树等施工残留物,现场堆放时间不得超过当天。

(6)经常冲洗树木枝叶上的积尘,防止堵塞气孔和影响市容。行道树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1日保证每周冲洗1次以上。

10、绿地设施维护

(1)绿地设施包括园路、花台、花架、亭廊、座椅、园灯、栏杆、标志牌、责任牌、提示牌、“身份证”挂牌、果屑箱等园林小品及供水阀门、喷头等设施。

(2)绿地设施应保持完好无损,发现缺损应及时修补、更换。

11、绿化安全施工及监管

(1)绿化养护的各道工序施工要做到以人为本,安全施工,文明作业。

(2)道路绿化养护施工要统一着安全装,设施工警示语或警示标志,保证施工人员和过往行人的安全。

(3)做好绿化安全监管工作,制定绿化安全应急预案,加强巡查,特别是雷雨季节,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已发生的树木倒伏等安全事件,视情况立即进行清理或扶正支撑,并及时上报情况。

四、日常管理规范

1、绿化扬尘治理

(1)树池覆盖 所有行道树及其他绿地内树池必须实施覆盖,树池内不能有露土。覆盖方式可采用硬覆盖(树盖板或透水材料覆盖)或软覆盖(栽植草坪或地被植物覆盖)。

(2)绿化带提档降土 绿化带土壤高度必须低于路沿石3—5公分,若高于路沿石,应降低浮土高度或者进行路沿石提档。

(3)植物冲洗降尘 对各类绿地表面的植物叶面的积尘经常进行定期冲洗,保证植物叶片上无积灰。如启动扬尘应急预案,应增加冲洗次数。

2、绿化保护和监管

(1)绿地红线范围内不被侵占,绿地版图完整,花草树木不受破坏,无乱停放车辆、摆摊设点、牵绳挂物的现象。

(2)保护绿化成果,加强对辖区内绿化的保护、监管,如发现有未经许可擅自占用绿地、损绿毁绿的行政违规事件发生,要立即严肃调查处理,并立即上报。

(3)做好辖区内单位绿地、未移交绿地的日常养护管理工作的监管和指导,发现问题要督促相关单位处理。

五、其他

其他未涉及的技术标准,参照四川省地方标准DB51/50016——1998《城市园林绿化技术操作规程》实施。

四、 考核与奖惩

以金泉街道办事处根据全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考核排名对中标绿化公司实施奖惩的补充协议为依据进行奖惩:

金泉街道办事处

根据全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考核排名

对中标绿化公司实施奖惩的补充协议

为全面提升金泉辖区绿化维管作业质量,确保街道提出的2014年度在全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考核排名中“保十争八”的总体目标,结合辖区近年绿化维管工作考核实际,对参与投标的公司中标后签订此补充协议,并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

第一条:每月维管经费与排名挂钩奖惩办法

根据绿化作业质量在全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考核排名情况,实施奖惩。(以《新金牛》每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检查情况表中“园林绿化”排名情况为依据)

1、全区考核排名位列第1-5名的(含第5名),全额支付合同规定当月维管经费;

2、全区考核排名位列第6-10名的(含第10名),支付当月合同规定维管经费的95%;

3、全区考核排名位列第11-12名的(含第12名),支付当月合同规定维管经费的90%;

4、全区考核排名位列第13-15名的,支付当月合同规定维管经费的80%;

5、全区考核排名连续三个月排名在后三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二条:全年排名奖惩办法

以《新金牛》每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检查情况表中“园林绿化”排名情况为依据,统计全年在全区15个街道中的排名。

1、全区全年考核排名位列第1-3名(含第3名)的,将全年每月扣款全额返还公司;

2、全区全年考核排名位列第4-5名(含第5名)的,不再从全年维管经费中扣款;

3、全区全年考核排名位列第6-10名(含第10名)的,扣除公司全年维管经费的5%;

4、全区全年考核排名位列第11-15名的,扣除公司全年维管经费的10%,并取消该公司再次参与辖区园林绿化维管招标资格;

第三条:全区排名出现并列现象的解释

在全区15个街道办事处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园林绿化作业质量考核排名中,有可能出现得分相同,排名并列的现象。根据“不进则退”的原则,如出现相同分值,视为排名低于其它街办,排名次序顺延(并列前3名除外)。

第四条:如协议期间区有关部门不再对街道园林绿化进行考核排名,则街道按《金泉街道办事处关于辖区园林绿化日常养护管理考核扣分标准》的规定对

绿化公司进行考核。

: 成都市金牛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地 址: 成都市沙湾路65号金牛政务中心大楼1-5号邮 编:610031 联 系 人: 范老师、邓老师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件:jnqzfcgzx@163.com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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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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