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城镇垃圾收集筛分一体化建设工程(机械设备采购)-项目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清河县城镇垃圾收集筛分一体化建设工程(机械设备采购)-项目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清河县城镇垃圾收集筛分一体化建设工程(机械设备采购)-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2022-04-29 21:07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河县城镇垃圾收集筛分一体化建设工程(机械设备采购),招标人为清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环卫机械化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内容:环卫机械化设备139辆。2)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3)建设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4)交货时间:6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并达到使用条件。5)质量标准:合格6)标段划分:无。

2.2招标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需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商,投标人所投车辆类产品必须提供国家工信部公告证明材料。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同时联合体各成员均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商,其中联合体牵头人应作为主要生产商进行供货,由其生产的车型不得低于7款。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5-05 00:00:00至2022-05-09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05-25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交易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招标代理机构:河北诚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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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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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解东天联系人:张旭
电话:0319-*******电话:0318-*******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hbcf2019@163.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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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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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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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机械设备 垃圾收集 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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