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市]弥勒市东山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经站)商铺招租公告
[弥勒市]弥勒市东山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经站)商铺招租公告
项目编号: | YN000*****000*******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C01-125*****099*****X1-********-******-9 |
项目分类: | 行政事业单位产权交易 | 资产类别(实物):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弥勒市东山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经站) | 转让方代码: | ********MBOL****** |
转让方类别: | 法人 | 转让方角色: | 出让人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 挂牌价格(万元): | 1.3 |
挂牌期间(天): | 9 | 挂牌日期: | 2022-04-29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事项说明: | 1.服装、美发、杂货、修理、餐饮等合法经营活动。参与竞租者应按国家法律规定合法经营,所从事行业必须符合安全、卫生、环保、市政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不准从事违背安全生产、卫生防疫、环境保护等规定的行业;不准从事涉嫌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行业。2. 租期为3年(以实际签订合同起止日期为准),合同一签3年,租金一年一付,第一年租金合同签订时缴纳,后2年租金分别在上一年租期满后次月付清。3.承租人应服从东山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日常管理要求,服从疫情防控工作安排,经营活动所产生的水电费、垃圾处理费等费用自行负担。4.房屋设施在租赁期间,内部由竞租人负责自行维修;如果发生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如地震、雷击、暴风、暴雨等自然灾害造成房屋的损坏,由出租人进行维修,出租人不承担相关的赔偿和法律责任。如果因为使用不当或不正常使用造成的损坏则由承租人进行维修,并承担相应的赔偿及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5.承租人对房屋的装修,不得影响主体结构,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承租人负责。6.商铺任何时候均不得转租,任何人员均不得收取转让费。如果出现转租,出租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立即收回商铺使用权,产生的所有后果由承租人承担。本轮租期结束,使用权自然终止;若因经营不善或转向经营,下一年不愿意继续租用商铺房的,需提前2个月告知出租人,出租人收回下一年的商铺使用权,重新招租。 | ||
源网站链接: | http://ggzy.yn.gov.cn/ |
弥勒市东山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经站)商铺招租公告
弥政采产权招字﹝2022﹞2号
一、招租项目基本情况
经弥勒市财政局批准,受东山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委托,弥勒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现向社会公开招租以下房屋使用权。
序号 | 房屋名称 | 房屋位置 | 招租商铺建筑面积 | 出租起始价(元/年) | 竞价幅度(元/次) | 竞价保证金(元) | 备注 |
1 | 弥勒市东山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经站)商铺 | 东山镇新寨村委会新寨村 | 约60㎡ | 100 | 2000 | 共2间(合并出租) |
二、 经营范围及要求
1.服装、美发、杂货、修理、餐饮等合法经营活动。参与竞租者应按国家法律规定合法经营,所从事行业必须符合安全、卫生、环保、市政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不准从事违背安全生产、卫生防疫、环境保护等规定的行业;不准从事涉嫌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行业。
2. 租期为3年(以实际签订合同起止日期为准),合同一签3年,租金一年一付,第一年租金合同签订时缴纳,后2年租金分别在上一年租期满后次月付清。
3.承租人应服从东山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日常管理要求,服从疫情防控工作安排,经营活动所产生的水电费、垃圾处理费等费用自行负担。
4.房屋设施在租赁期间,内部由竞租人负责自行维修;如果发生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如地震、雷击、暴风、暴雨等自然灾害造成房屋的损坏,由出租人进行维修,出租人不承担相关的赔偿和法律责任。如果因为使用不当或不正常使用造成的损坏则由承租人进行维修,并承担相应的赔偿及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
5.承租人对房屋的装修,不得影响主体结构,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承租人负责。
6.商铺任何时候均不得转租,任何人员均不得收取转让费。如果出现转租,出租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立即收回商铺使用权,产生的所有后果由承租人承担。本轮租期结束,使用权自然终止;若因经营不善或转向经营,下一年不愿意继续租用商铺房的,需提前2个月告知出租人,出租人收回下一年的商铺使用权,重新招租。
三、承租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竞租保证金交纳
1.竞租保证金:竞租保证金为2000元,由交纳人存入或汇入指定账户,凭证用途栏注明: 弥勒市东山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经站)商铺2间竞租保证金。
账户名称:东山镇财政所
开户银行:弥勒农村商业银行东山支行
2.未竞得人保证金在招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退还。
3. 竞得人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付清相应租金后且不存在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情形的,不计利息全额退还(带合同原件或复印件)或者转为租金价款的一部分。
备注:竞租人将保证金汇入或存入指定账户后,携进账单到弥勒市东山镇财政所(电话:0873-*******)换取往来款收据。
五、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公告期限内,标的所在现场。(需要现场勘察的竞租人请提前与出租人联系,联系方式附后。)
竞租人在竞价平台提交报名文件,即视为其已对出租标的进行了现场实地踏勘,清楚并接受标的的实际现状(质量、面积及瑕疵等),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竞租申请及报价。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30日上午8:00至2022年5月16日14:00。
2.本次竞租采用网络电子报名方式进行,凡有意报名的竞租人,请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定位处选择红河州,在国有产权栏找到本项目,凭CA数字证书在网上报名,并上传所有报名资料。
七、报名及招租文件获取
凡报名参加招租活动的竞租人,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和《招租须知》(附后)并遵守相关规则,一旦报名成功,即表明竞租人已认可并接受标的物的一切现状,视同认可了《招租公告》《招租须知》的有关规定,并对自己的竞租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一)报名时竞租人须提交以下资料:
法人报名:需提交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非法人报名还须出具法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竞买申请书(格式附后),承诺书(格式附后);
自然人报名: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非本人报名还须出具本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竞买申请书(格式附后),承诺书(格式附后)。(注:以上材料扫描成电子版各一份,报名时一并提交)
(二)招租文件获取。竞租人可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和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定位处选择红河州,在国有产权栏找到本项目,使用CA数字证书在网上获取招租文件及其它相关报名资料。
(三)CA数字证书办理:
1.凡有意报名的竞租人,必须先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能进行报名及竞价。
2.需办理CA数字证书的,请登录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www.hhzy.net/)服务指南-数字证书办理-《数字证书办理操作说明》按流程自行办理,也可到州政务服务中心CA窗口办理。自然人报名的,除以上方式外,还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银行储蓄卡到弥勒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由CA公司远程办理临时CA数字证书。
3.之前在云南省内其他地州已向云南龙瑞德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办理过CA数字证书的用户,省内所有地州通用,无需重办(但在昆明市、保山市办理的CA数字证书,需注册登录后提交用户基本信息并通过审核方可)。
4.数字证书办理及技术支持。办理单位:云南龙瑞德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电话:**********(24小时客服热线);办理地址:红河州政务服务大楼一楼政务服务中心(25号窗口)。
八、招租竞价时间及竞价平台
1.招租竞价时间:弥勒市东山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经站)商铺:2022年5月17日上午9:30。
2.竞价平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定位处选择红河州,取得《竞买资格确认书》的竞租人须在2022年5月17日按所需竞租铺面序号提前登录竞价平台参与竞租。注:为方便竞价人参与竞价,竞价人在竞价时间前可到弥勒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竞价室(弥勒市行政中心副楼1-24)参与竞价。
九、竞价方式及规则
1.竞价方式:电子竞价。
2.按价高者得原则,由竞租人对招租标的进行电子报价,可多次报价,初次报价后的每次报价应比当前最高有效报价递增一个或多个加价幅度。
3.竞价均按招租标的总面积竞价。二次加价幅度均按年计算,即:每报一次价按每年租金增加100元或其整数倍计算。
十、签订成交通知书时间及地点
1.时间:竞价成交后。
2.地点:弥勒市东山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注:交易双方同时到场,携带公章或身份证,现场签订)。
十一、其它
(一)报名时竞租人提交的所有资料经查验齐全后方通过报名,请各竞租人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报名;
(二)竞租人在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相关情况和可能出现的风险。
(三)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拒绝签订《竟租成交确认书》或《租赁合同》的,竞得人所缴纳的竞价保证金一律不予退还,同时报财政部门按相关规定处理。
(四)本公告若有存疑之处或未尽事宜,以标的方解释为准。
十二、公告发布途径
此公告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定位处选择红河州),和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上发布。
十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弥勒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联系人:蒋先生、李女士
联系电话:0873-*******
出租人:弥勒市东山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873-*******
弥勒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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