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建农村环境整治招标公告
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建农村环境整治招标公告
红安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建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已经由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环境保护厅文件鄂财建发[2014]59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省、市、县相关法规的规定现向社会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农村环境整治项目;
2、施工地点:红安县高桥镇。
3、投资总额:约100万元;质量目标:合格;工期:90天。
二、投标施工企业条件
1、投标人具有主项叁级及以上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的企业;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叁级项目经理或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
三、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最低投标价法,取第一名中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五、报名时间及发放招标文件时间
自公告之日2014年9月23日起至2014年9月28日下午16:00止,过期不予受理。报名时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建造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证或建造师证及B证、“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预算员”五大员资格上岗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外地施工企业须提供原件到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登记备案。
六、获取招标文件地点
红安县政府采购中心(红安县行政服务中心六楼)。
七联系电话: 0713---*******
红安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红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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