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岗街道朗碧路(朗下段)排洪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松岗街道朗碧路(朗下段)排洪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招 标 方 式:公开招标
工 程 类 型:其它工程
项 目 编 号:********140184
项 目 名 称:松岗街道朗碧路(朗下段)排洪整治工程
工 程 编 号:****************
招标工程名称: 松岗街道朗碧路(朗下段)排洪整治工程
工 程 地 址: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轩明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经 办 人:曲爽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135*****395
建 设 单 位: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办事处
经 办 人:吴成泽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136*****737
计划总投资:246.9万元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199.462041万元
本次招标面积:---平方米
本次招标内容: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其中专业内容包括:整治排水涵
计划开竣工日期:2014年9月16日 至 2015年2月12日
发布招标公告暨投标报名时间:2014年9月9日09:00时 至 2014年9月11日18:00时
拟采用评标方法:抽签法
拟采用定标方法:直接定标
资格审查方式:指纹报名。
投标报名条件:
本工程不采用政府预选承包商制度,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最低企业资质要求: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备案,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 贰级及以上(省外企业必须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专业;

其他报名条件要求: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3、受到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建造师)在红色警示期间,不得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
4、根据法院的《司法建议函》,列入名单的施工企业不得承接政府投资工程。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6、根据《关于印发深圳市宝安区政府建设工程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深宝府办[2010]94号)的有关规定,建设方有权对本方所投入的资金进行监管。
7、投标人必须提供截标前90日内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的检察机关出具投标人法人及法人代表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近三年)。

指纹报名,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以下资料,否则视为不具备投标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拟派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
(4)招标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对本市、外地企业,均需核查第(2)、(3)项资料的原件;对外地企业,需核查各项资料的原件。


温馨提示:
1、投标人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www.szjsjy.com.cn)”或“深圳建设信息网(www.szjs.gov.cn)”。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串通投标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并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3、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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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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