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台龙门吊大项修

2台龙门吊大项修

招标公告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下属单位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就2台龙门吊大修项目招标,拟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供货商,中标单位和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签订合同。本招标公告对各潜在投标人发布,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本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将资格预审文件提交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中心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应当于本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或上海振华重工招投标管理中心另行通知的时间内至指定地点购买标书。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编号: CXJDZB2022-136

1.2.项目内容:2台龙门吊大项修

1.3施工地址: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凤滨路666号(厂区)

1.4工期要求:

合同签订后70天

1.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6该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2.标段说明:本项目共 1 个标段。

3.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

3.1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金300万元及以上,必需要持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桥式起重机(B),且经营范围包括项目内容的;

(2)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近3年承担的相关业绩证明,需具备钢结构制作和油漆涂装资质的单位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

(6)近3年有较好的生产安全记录,近1年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7)近3年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近1年无因违法排放污染物、非法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等受到环保主管部门处罚;

(8)近3年未发生职业病;

(9)当招标项目涉及国家行政许可要求时,具有相应的行政许可资质;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资格预审提交材料清单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年检完成);

(2)法定代表人(代理人需提供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企业情况简介;

(4)近3年承担的相关业绩证明(2019-2021年字迹、印章清晰的从事相关类的合同复印件至少三份);

(5)近3年财务报表或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小型企业无法提供现金表的,需要在其余两表中标明本企业为中小型企业);

(6)近3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状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承诺(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处罚措施);

(7)近3年的环保处置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受到环保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况承诺(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处罚措施);

(8)近3年的企业及受控分包商员工的职业健康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职业病的情况承诺(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处罚措施);

(9)拟投入本项目的企业相关技术、管理人员情况;

(10)潜在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材料。

所有提交的资格预审材料均需加盖潜在投标人公章,所有证书类文件提供扫描件且必须在有效期内。电子版发至指定报名邮箱,纸质版盖章快递或送至报名地址。

以上材料需列明目录,并装订成册。

3.3现场考察潜在投标人

如有必要招标人将组织赴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投标人的履约能力,技术实力、设备配置、制作工艺、安全规范资质等,潜在投标人应以积极配合。

3.4 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收取材料截止时间:2022年5月15日 16:00之前(北京时间)

地 址: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凤滨路 666 号 (振华重工2#门)

联 系 人:韩兵

报名邮箱:hanbing1@zpmc.com

备案邮箱:zpmcsupply@zpmc.com(报名时必须抄送)

电话:180*****531

传真:021-********

4. 评标方式:最低价格法

5. 报名方式

招标人接受各投标单位法人或授权委托人任何形式的报名,但必须提供纸质版资格预审材料,并提交《项目投标报名表》以及一次性完整提交《预审提交材料清单》。

6. 经资格预审审查通过的潜在投标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通知投标人买标书,标书工本费人民币200元(不退还),投标人应在购买前将标书工本费划至招标人指定账户(银行回单扫描后发给到hanbing1@zpmc.com),不得由其分支机构(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的除外)或第三方账户转入。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潜在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不予退还,不通知资格审查结果。

户名: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长兴支行

帐号:033*****040******

7.经审查,资格预审通过的潜在投标人不足5方的,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视情况重新招标邀请或申请议标。

8.潜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9.其它注意事项:

9.1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9.2开具工本费及保证金发票以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为抬头。

9.3中标通知书以及落标通知书由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中心签发。

10招标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二年五月一日

现场考察

附件

项目投标报名表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单位(人)名称


企 业 性 质


项目联系人

及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手机


传 真


E-mail


通 信 地 址


邮 政 编 码


报名单位(公章):

备注:以上《投标报名表》信息必须完整准确填写,若由于投标方报名信息填写不完整准确造成的一切后果,招标方一概不负责。

我单位申请参加贵单位组织的2台龙门吊大项修项目的投标(招标编号:CXJDZB2022-136),并遵守招标投标程序及有关规定。我方拟派 担任本项目的联系人,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本次投标中的有关事务,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授权联系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具体情况如下,如有失实,由我方承担相应责任。



标签: 龙门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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