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独山子石化储运二部原料装置新增乙烯卸车设施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中国石油独山子石化储运二部原料装置新增乙烯卸车设施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第一章招标公告
中国石油独山子石化储运二部原料装置新增乙烯卸车设施项目公开招标(第二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工程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2.1.2 工程规模:储运二部原料装置新增乙烯卸车设施项目,主要在化工老区预留用地内新建乙烯卸车鹤位等相关设施,包括乙烯卸车区和卸车辅助设施区两部分。乙烯卸车区:包括新建1套6×104t/a 的乙烯汽车卸车设施(含乙烯卸车鹤管:4 套);卸车辅助设施区:包括新建低温乙烯缓冲罐、甲醇缓冲罐、低温乙烯卸车泵、甲醇循环泵、乙烯升温器、甲醇升温器等设备设施。涉及总图竖向、建筑结构、设备、工艺、储运、电气仪表、给排水消防、采暖通风、电信等专业。
2.1.3 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独山子
2.2 工程范围划分
2.2.1 依据本项目已批复的基础设计文件确定的工作内容及相关要求,负责项目范围内的设计(包括详细设计、竣工图设计);
2.2.2依据本项目已批复的基础设计文件确定的工作内容及相关要求,负责项目范围内涉及的所有工程,包括相关工艺、配管、设备、建筑、结构、电气、仪表、电信、给排水、采暖通风、总图、消防、环境保护、劳动安全、职业卫生等设施的采购、建设、项目管理、调试、试验及项目平稳运行的性能保证和售后服务等。
2.2.3负责本项目的三通一平工作(包括通水、通电、通路及场地平整),负责项目范围内各类建、构筑物、障碍物的拆除、移位,以及本项目所有与外部系统的碰头、甩头(包括因能量不能隔离而采取的特殊作业方式)等。
2.2.4 负责承包范围内的固定资产转资资料编制移交、总承包专项总结、工程竣工资料整理归档,竣工验收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过程的总承包工作。
2.2.5 配合业主办理各类施工许可证;配合业主完成各类专项验收工作。即在满足业主方安全、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等目标的同时,且符合行业验收规范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相关验收要求。
2.3承包商设计工作范围
2.3.1 工程设计内容:
1)该项目范围内的设计工作(包括详细设计、竣工图设计)。
2)组建符合项目管理要求的设计管理小组并制定符合项目进度要求的设计进度计划。
3)制定并采取有效措施开展设计联络管理工作。
4)协调处理采购、施工与设计的关系,满足项目工程进度、质量的要求。
5)根据采购和施工进度情况,及时调整、落实设计进度计划,确保工期目标。
6)依据基础设计文件、总体设计统一规定以及业主的规定、会议纪要、备忘,组织对施工图分阶段设计审查。
7)严格执行业主制定的设计变更和材料变更程序,评估设计变更对进度和费用的影响,协调修改,经业主同意后组织实施。
8)负责组织详细设计交底会。
9)负责组织设计联络会。
2.3.2工程设计深度:
(1)详细设计满足《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内容规定》(SPMP-STD-EM2005-2016)要求。
(2)竣工图设计满足《炼油化工建设项目竣工图编制管理规定》要求。
2.4 采购工作范围划分
2.4.1业主采购范围
1)负责装置为正常生产配置个人防护用品、劳动安全卫生等设备的采购;
2)负责提供单机试车、联动试车及投料试车期间所需的水、电、汽、风,以及投料试车期间所用润滑油(脂)。
3)负责提供业主开工试车人员使用的工器具、办公、生产及生活家具。
2.4.2承包商采购范围及要求
业主采购范围之外的,均由承包商负责采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及要求:
2.4.2.1为保证本装置整体性能,在施工、试车、投料运行所必需的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由承包商负责,承包商所采购的设备、材料应符合本招标文件、设计文件和国家、行业相关标准的要求。
2.4.2.2承包商对所采购设备和材料的质量和结果负责。
2.4.2.3 负责其采购的进口设备、材料的国际运输和保险、到货物资的报关、清关,国内运输和保险,商检、现场开箱检验、仓储维护、发放、必要的培训和服务等。
2.4.2.4承包商必须执行业主确定的短名单,当业主给定的短名单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时,由承包商提出方案,业主方审批后实施。
2.4.2.5承包商所做出的设备选型、设备采购和系统配置等必须经过业主认可。
2.4.3承包商采购服务范围及要求:
2.4.3.1承包商负责所有采购的设备、材料的采买、运输、催交、催运、监造、短倒、验收、保管、发放、安装、调试、性能考核、必要的培训和服务等合同执行及后续服务。
2.4.3.2承包商负责依据相关标准规范、规定以及初步设计要求,完成所有采购的设备材料的设计联络、设计审查。
2.4.3.3负责组织采购技术谈判和商务谈判,通知业主派人参加技术谈判、商务谈判;
2.4.3.4提交招标文件、合同技术附件供业主审核,并根据业主的意见进行修改。
2.4.3.5对于控制阀、联锁切断阀,承包商必须进行出厂验收测试,检查所用材料、证书,出厂验收合格阀门100%进行现场打压测试。业主审核供货商和承包商的验收合格结果。
2.4.3.6对于出厂需要逐台标定的仪表如在线流量仪表、计量仪表等,由承包商送交独山子石化计量检测中心进行标定。
2.4.3.7承包商负责所有采购到货设备材料的卸车、开箱检验、安装后的保管、验收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2.4.3.8进口设备的使用说明书、操作手册等资料,承包商进行翻译并及时将资料转交业主。
2.5 施工工作范围
2.5.1业主承担的施工范围:提供施工用临时水、电引接点位置。负责装置区绿化移除及恢复(含绿化管网铺设)。提供装置坐标点。
2.5.2 承包商承担的施工范围:
2.5.2.1除业主承担的施工范围外,本项目所有工程(含临时工程)的施工,均由承包商负责,其中包括装置区的硬维护的搭设、维护及拆除,现场办公区的建设(需为业主、监理各提供1间办公室)、运行管理与拆除。水、电等从业主提供引接点位置引接到项目施工区域所需的设备、材料及施工、检验、试验等工作,并负责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维护及合同执行完毕后的拆除、恢复。
2.5.2.2 施工工作范围:土建、安装工程的施工,三查四定问题整改,预试车、投料后保运等。
2.5.2.3承包商组织业主参加“三查四定”(三查:查设计漏项、查未完工程、查工程质量隐患,四定:对查出的问题,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工作。承包商负责根据业主审查结果,对“三查四定”问题进行整改。
2.5.2.4 承包商负责本工程需发生的各种监造、报检/报验、运输、保险等,具体包括:①设备监造;②进口设备材料国内检验;③特殊设备安全监督检验;④超限设备运输;⑤安全阀、计量仪表检验、检定;⑥消防图纸的报审,消防材料及消防设施验收前的报验、检验、检定;⑦压力管道安装过程中的安全监督检验等。
2.5.2.5按照集团公司关于工程交接的相关规定,业主组织,承包商参加,对本装置进行“工程交接”的验收。对交接中发现问题及缺陷,由承包商负责整改、消缺。
2.5.2.6业主组织实施,承包商共同参加投用前安全检查(PSSR),对投料试车中发现的问题及缺陷,由承包商负责整改、消缺。
2.5.2.7承包商负责本装置投料试车开始至投料试车合格后15天内的现场保运。
2.5.2.8性能考核由业主组织,承包商共同参加实施。对性能验收试验中发现的由于承包商原因造成的问题及缺陷,由承包商负责整改、消缺,并承担相应费用。如果装置性能达不到要求,承包商必须无条件采取各种措施以使项目达到合同约定的性能指标,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承包商承担。
2.5.3承包商承担的工程竣工结算工作。承包商必须按照其分包合同的约定完成所有其承包范围内的工程结算工作。
2.5.4项目转资工作。承包商负责本工程的固定资产转资资料编制和移交工作。当该项目通过试生产或试运行后,一个月内办理转资或预转资资料。在办理完工程结算后一个月内完成固定资产转资(正式)资料编制和移交工作。
2.5.5 工程资料归档移交及竣工验收等工作。承包商负责本工程的工程资料归档移交工作,工程交接完成后5个月内按业主方的归档要求完成该项目的工程资料归档移交工作;负责组织编写项目工程总结,协作业主办理竣工验收工作。
2.6 试验工作范围:
2.6.1 承包商负责组织实施完成单机试车工作(联动试车除外),单机试车应满足国家、行业及中国石油集团公司相关规定要求。对于仪表和控制系统:预试车时,控制系统、现场仪表及调节阀应按设计文件及制造厂家规定,完成其投用前的准备工作,使其处于投用状态,如:隔离液、冷凝液的灌注,气源压力整定等。
2.6.2 中间交接:中间交接只是装置保管、使用责任的移交,不解除承包商对工程质量、交工验收应负的责任,由于承包商原因造成的的问题及缺陷,由承包商负责整改、消缺。中间交接时遗留的施工问题仍然由承包商负责管理和施工。中间交接应满足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和行业相关规范、规定的中间交接工作要求。中交前的试车所需的燃料、动力电源消耗由业主免费提供,其它消耗由承包商负责。
2.6.3 联动试车:联动试车以业主为主,承包商为辅,共同组织实施,对试车中发现的由于承包商原因造成的问题及缺陷,由承包商负责整改、消缺。
6.4 投料试车:业主组织实施,承包商共同参加实施,对投料试车中发现的由于承包商原因造成的问题及缺陷,由承包商负责整改、消缺。
2.6.5 性能验收试验:业主组织实施,承包商共同参加实施,对性能验收试验中发现的问题及缺陷,由承包商负责整改、消缺。
2.7 本工程项目管理工作范围原则性分界如下:
2.7.1 业主承担的项目管理及其他工作范围
1)建设场地征用
2)租用施工场地及临时设施的用地
3)工程前期(不含三通一平,业主仅提供水、电接入点)、业主权利、义务范围内的建设项目管理
4)勘察、监理的委托
5)生产准备,组织生产职工培训(不含承包商的人员培训)及提前进场
6)业主负责办理施工许可证,承包商配合业主提供有关报建资料。
7)项目施工区域内的绿化、树木的移植。
8)建安工程一切险(不含承包商人员及相关财产的保险)
9)其它: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对专利商和承包商的协调和管理,委托第三方进行质量抽检(此抽检不代替承包商的检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监测,消防设施设计审查,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环保设施竣工监测及验收,劳动安全工业卫生设施竣工验收,消防设施竣工验收,总体竣工验收,工程审计,与当地政府、单位等业主负责的对外协调工作。
2.7.2承包商承担的项目管理范围
2.7.2.1除上述7.1条业主承担的项目管理及其他工作范围以外的,对本装置从合同签订至工程竣工期间的安全、质量、进度、费用等目标所涉及的所有项目管理工作,包含设计管理(含配合基础设计、详细设计审查)、采购阶段管理、施工阶段管理、开工试车阶段的管理工作,均由承包商负责。
2.7.2.2 技术资料(包括设备、材料的随机资料,施工过程资料)的管理及归档。
2.8 承包方式:采用EPC总承包方式。允许分包情况,设计不允许分包,主体工程不允许分包。
2.9 设备材料划分方式:执行集团公司建设项目概算编制方法(计划〔2020〕2号文,材料乙供,吊车乙供。
2.10 工期
项目开工日期:合同生效日;2022年11月15日达到中交条件,其他时间节点见委托人要求。
2.11 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448万元(不含税),超过最高限价投标将被否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对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石油及化工产品储运专业甲级资质;且为中石油集团公司一类工程建设承包商。
3.2对投标人业绩要求:
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一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以上的石油化工装置或与其配套的公用工程辅助设施EPC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资料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对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和业绩要求:
3.3.1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工程建设企业作为投标人,建造师同时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设计企业作为投标人,项目经理为可以不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
3.3.2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石油化工装置或石油化工产品储运装置EPC总承包或设计管理业绩。
3.4其他人员要求:
3.4.1投标单位派驻的设计经理、采购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质量负责人须有石油
化工装置或石油化工产品储运装置的管理业绩,业绩提供形式为合同文件或中标通知书或项目
验收证明资料等,如上述资料中不能体现其姓名时,需提供业主证明资料。
3.4.2 投标单位派驻的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设计经理、采购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2021年4月1日至今的社保证明文件。
3.4.3 派驻的项目经理、设计经理、采购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质量负责人不得担任独山子石化公司以外的项目管理工作。提供承诺书。
3.5 对投标人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近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
3.6对投标人信誉要求
3.6.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6.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信息为准。
3.6.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
3.6.5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7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5月 1 日 12时至2022年5月 8 日24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报名,登陆中国石油招标中心缴费,然后再登陆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网址:中国石油招标中心http://www2.cnpcbidding.com,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①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
②办理本项目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缴纳事宜。登录http://www2.cnpcbidding.com网址使用电子钱包进行缴纳。
③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电子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转电子招标平台。
4.2 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标段(份),售后不退。
4.3 招标文件异议: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问题或异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如项目负责人员无故推诿、拒绝接收异议书,可向管理人员提出,招标管理人员联系人:王多睿电话:0992-*******,邮箱:wdr_dsz@petrochina.com.cn。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2年5月23日15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形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应在首页使用数字证书(Ukey)进行电子盖章(非纸质盖章后扫描的印章)。在电子投标文件首页使用Ukey电子盖章视为对电子投标文件所有内容进行了签字和盖章。
②既无电子签章又未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对要求的内容签字、盖章的,为无效投标。
③所有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应进行电子投标文档验签工作。
5.2.2 逾期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人民币 32 (万
元)的投标保证金。
5.4特别说明:本项目只接受从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独山子石化分公司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独山子分部)
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传媒大楼7楼
邮编: ******
联 系 人: 常娟
电话: 0992-*******
电子邮件:lyc_cj@cnpc.com.cn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独山子分部)
2022年5月1日

附件(备注:下载后,在文件名后,加上相应的文件扩展名才能查看)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装置 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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