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陉县老旧小区改造配套便民服务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学习公园,3514老旧小区设施完善工程)】招标公告

【井陉县老旧小区改造配套便民服务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学习公园,3514老旧小区设施完善工程)】招标公告

【井陉县老旧小区改造配套便民服务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学习公园,3514老旧小区设施完善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井陉县老旧小区改造配套便民服务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学习公园,3514老旧小区设施完善工程)已由井陉县行政审批局以井行审投资审【2022】18号、井行审招标核字【2022】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井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占比100.00,招标人为井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3514厂旧生活区。2、 建设内容:三五一四老旧小区设施完善工程总用地面积*****㎡,主要建设社区休闲活动中心及配套设施,包括环境提升、硬化铺装、儿童活动设施、活动中心、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及其他设施的建设。3、工期:90日历天;4、质量标准:合格。5、标段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范围全部施工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具有专业审计资格的机构出具的2020年或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仅提供财务报表)。
3.1.3信誉要求: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日投 标截止后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1.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投标人须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须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国家统计局印发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按建筑业划分标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 1.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2.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4.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5.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6.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7.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监督部门电话:井陉县招标办 0311-********;特别提示: 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 ,主体注册咨询电话: 0311-********。完成后绑定 CA 数字证书, 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再点击“关注项目” 。CA 办理业务咨询电话:0311-********。未“关注项目”的自行承担责任。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注册、确认投标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电子招标、投标、开标的流程详见“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操作手册,“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联系方式:0311-********。 请投标人及时办理河北CA,河北 CA联系方式:400-707-3355,以免影响本次投标。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需提供在本单位近3个月的养老保险,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5-05 00:00至2022-05-10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5-26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 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 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井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誉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井陉县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誉隆路源尚公寓A座1单元9楼
邮编:

******

邮编:******
联系人:

徐聪聪

联系人:魏琳娜
电话:

173*****959

电话:0311-********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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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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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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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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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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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便民服务 基础设施 老旧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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