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中林月亮湖发展有限公司2022年春季鱼苗公开采购项目书

白城中林月亮湖发展有限公司2022年春季鱼苗公开采购项目书

白城中林月亮湖发展有限公司

2022年春季鱼苗公开采购项目书

(公开竞争性议价)

一、采购需求

鱼苗品种:鳙鱼

采购编号

整体规格

(斤)

供苗数量要求

数量(万斤)

A-1

0.5

2万斤为一份

16

A-2

1

2万斤为一份

A-3

1.5

2万斤为一份

B-1

2

2万斤为一份

30

B-2

2.5

2万斤为一份

B-3

3

2万斤为一份

B-4

3.5

2万斤为一份

C-1

5

2万斤为一份

15

C-2

6

2万斤为一份

二、供货时间

供货时间截止2022年5月31日。

三、报名方式与截止时间

因疫情原因,只接受电子邮件报名。

邮箱:yuelianghufazhan@163.com

报名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账户信息单(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人、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截止2022年5月7日16时。

联系人:刘柏臣

电话:159 0025 0908

四、报名条件

(一)通用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营业执照;

2.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供应方必须是在“信用中国”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若供应方有以上行为,视为资格违约,查询时间以发布采购公告之后查询结果为准。

查询网站地址:www.creditchina.gov.cn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依法纳税记录等。

(二)特定要求。

1.具有《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供苗前能提供鱼苗检验检疫报告;

2.本次采购不支持联合体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无违规违纪记录,按国家水产品质量安全规定规范生产,无使用禁用渔药的现象。

※本次采购采取资格后审。

(三)议价保证金。供应方应在议价开始前向公司公账户转账*****元,备注:议价保证金。未在议价开始前支付的视为未报名。公司议价通知到议价开始不低于3个小时。此保证金在议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返还供应方。如供应方出现欺诈、资格不符、恶意扰乱公司议价采购的等不良行为,公司不予退还,如涉及缔约过失的,追究其缔约过失责任,并列入公司不诚信客户名单。

五、采购方式

公开竞争议价。所谓价格含供应方将合格鱼苗投放至指定水域前的所有费用。

请供应方及时提交准确联系方式,关注公司公众号“白城中林月亮湖”获取相关资讯。公开采购期间供应方有义务及时上网查看相关公告,如因未及时查看或未留联系方式的,造成失去签约机会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议价过程中如公司认为报价显低于市场价格的,报价方应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价格合理,不证明或证据不能让公司信服的不予采购。恶意扰乱价格按相关规定处理。

六、竞争议价条件

1.在此采购书要求的前提下进行议价。价格评定以前期中标价格为参照,超过前期中标价格的无效,同等条件下价低者优先。

2.综合供应量、鱼苗产地、运输距离、售后保障等条件。

七、款项支付

合同生效后供应方应向公司支付合同额10%的供苗保证金(可用鱼苗款抵一半),此保证金在供应方按约完成鱼苗交付后的2个月内返还。

鱼苗款在供应方供苗资质合格、鱼苗质量合格、开具发票、正常供货的前提下按照批次陆续结清。

八、鱼苗质量要求

1.苗种来源。增殖放流苗种应当是原种或子一代,人工繁育的增殖放流苗种应由具备资质的生产单位提供。其中,水生经济生物苗种供应单位需持有《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珍稀、濒危生物苗种供应单位需持有《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禁止增殖放流外来种、杂交种、转基因种以及其他不符合生态要求的水生生物物种。

2.放流前供应方应将鱼苗经有资质的水产品质量检验检疫机构对放流苗种进行检疫,出具检疫合格报告。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者不予验收。

3.苗种感官质量。感官质量包括形态、体表、活力,应符合表1要求。

表1 感官质量要求

项目

指标

形态

体态匀称,体型正常,无畸形

体表

鱼体具固有的体色和光泽,鳞片完整紧密,不易脱落,体表光滑有黏液

活力

游动敏捷、集群,活力强,无病态

要求:鱼苗为黑花。

4.苗种可数指标。可数指标包括规格合格率、死亡率、伤残率、畸形率,应符合表2要求。

表2 可数指标要求

项目

指标(%)

规格合格率

≥90

死亡率

≤3

伤残率

≤3

畸形率

≤1

5.疫病

农业部公告第1125号规定的水生动物疫病病种不得检出。

表3 增殖放流苗种主要病害症状

病名

症状

细菌性败血病

病鱼上下颌、口腔、眼睛、鳃盖表皮、鳍条基部及鱼体两侧均轻度充血;腮丝苍白,严重时体表和内脏充血症状加剧,眼球突出,肛门红肿,腹部膨大,腹腔内有黄色或红色腹水;肝、脾、肾均肿大;肠系膜、肠膜及肠壁充血,肠内无食物而有粘液或有气。

小瓜虫病

病鱼体表、鳍条上有白色点状胞囊;腮丝贫血呈白色,粘液多,腮瓣上有白色的胞囊,部分腮丝末端腐烂。

三代虫病

腮丝红肿,产生大量粘液,影响鱼类呼吸。

指环虫病

鳃部显著肿胀,呼吸频率加快乃至呼吸困难。打开鳃盖,有大量粘液,腮丝红肿,仔细观察可见腮上有乳白色虫体。

九、运输要求

依据不同增殖放流种类选择不同的运输工具、运输方法和运输时间。活鱼运输罐车分单元的,每单罐不得超过2000斤。装车后进行消毒,运输中途换水。大规格鱼苗运输要求不得低于吉林省地方标准《成鱼运输技术规范》(DB22T 1643-2012)。

十、鱼苗的验收

(一)在公司指定的苗种投放点交货,交货时间下午17:00前,其他时间不进行交易。

(二)交货流程

苗种起运前应先与公司工作人员联系,由其指定苗种交货地点。苗种运抵苗种投放点之后,按照验货、消毒、称重、投放步骤进行。

1.验货:采取抽样办法进行,苗种同车分装的,每个分装单位均需抽样,抽样由公司人员通过货车水袖或舱盖等处进行。依据抽样结果确定最终成交单价。

成交单价=合同约定单价*完好率。

首先确定是否符合《供苗合同书》约定规格,规格的确定分为“整体规格”的确定和“不合格比例”的确定两个指标。

整体规格=抽样样本总重量/样本尾数。

不合格比例=抽样样本中小于合同约定规格的尾数/抽样样本总尾数

抽样规格小于合同约定规格10%的为不合格,不合格比例超过20%的为不合格。第一次抽样整体规格与不合格比例不能同时满足的供应方可补充抽样一次,再次抽样仍然不合格的,终止交易,苗种由供苗单位自行处理,并立即组织再次供货。

抽样的同时,要进行完好率观察。完好率不允许二次抽样,规格两次抽样的将样本合并进行观察。

完好率=(抽样样本总重量-磨损鱼苗总重量)/抽样样本总重量。

死鱼、受伤、脱磷、出血、皮下隐血、鳍尾断折等均为磨损鱼苗。

实测完好率高于90%(含)为合格鱼苗,完好率按100%计算。实测完好率小于90%(不含)为需折价鱼苗,成交单价=合同约定单价*完好率。完好率低于70%(不含)的为不合格鱼苗,终止交易,苗种由供苗单位自行处理,并立即组织再次供货。抽样中发现患有病害、超龄鱼(侏儒鱼)的终止交易,苗种由供苗单位自行处理,并立即组织再次供货。

2.消毒。

经验货合格,双方就单价确定无误,即可进入消毒程序。消毒由公司提供消毒药剂,供苗单位自行消毒,消毒期间供苗单位自行照看鱼苗,消毒期间视为未向公司交货。如运输环节消毒满足要求,可省略此环节。

3.称重。

公司将在鱼苗投放点设称重装置,称重前供苗单位可进行检查,未检查的视为已经检查并同意。鱼种进入容器后,放出全部水分称重,所谓放出全部水分为:出水口水流断流后,再计时10秒后称重,所示重量即为交易重量,同时计算出交易金额。供苗方应在称重记录上签字确认,未确认的公司财务应拒绝付款。

4.投放由公司独立完成。

十一、放流后监测

如鱼苗在交付后的 2 个月内出现成群死鱼情况,视为供苗方鱼苗质量不合格,公司保留相关影像资料,供应方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附件:1.合同格式

2.供苗意向书

附件1

白城中林月亮湖发展有限公司

2022年春季鱼苗公开采购项目

(公开竞争性议价)

合同文件

(合同编号: )

(采购序号: )

甲方(采购方):


乙方(供应方):


协议签订时间:


二〇二二年 月日于吉林大安

甲方(采购方):

乙方(供应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公开采购文件、确定供应方通知等相关资料的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2.合同总价:大写人民币 (小写¥元)

合同总价包括但不限于所有的税费、所有苗种的采购、检验检疫、运输、装卸、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税金等一切费用。

3.项目地点:

4.招标范围:(详见公开采购文件采购需求)

5.交货期:(详见公开采购文件采购需求)

二、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力和义务

(1)验收乙方提供的合同货物。

(2)审批乙方提交的关于项目的实施组织方案。

(3)监督、指导乙方进行服务实施工作,具有及时纠正出现问题的权利。

(4)协调乙方工作,对乙方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甲方应采取积极态度予以处理。

(5)在乙方提供服务时,如对甲方的设备造成了损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6)公开采购文件和供苗意向书约定的甲方其余权利义务。

2.乙方权力和义务

(1)乙方应按公开采购文件的要求和供苗意向书的承诺进行供货,发生任何货物及服务的变更均须向甲方提出交书面报审报告。

(2)在满足公开采购文件的前提下,严格按照其供苗意向书承诺的实施组织方案(包括实施计划、设备、人员、文明、安全等)进行服务。

(3)在组织实施服务过程中,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严格按相关安全标准组织实施,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做好服务现场设施的保护,若乙方防护不力而造成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5)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实施服务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实施服务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6)公开采购文件和供苗意向书约定的乙方其余权利义务。

三、质量与要求

1.按照《农业部关于做好“十三五”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的指导意见》、《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要求,乙方提供的用于放流苗种保证鲜活、健壮、无病情、无药残、适应在月亮湖水域生存。

2.乙方所投产品须提供由具备资质的水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3.乙方按照公开采购文件要求把订购苗种安全护送到验收地点(放流地点)现场清点(计)数量,并协助甲方做好增殖放流相关事项。

4.乙方将订购苗种安全护送到交货地点(放流地点),放流前甲方对苗种按公开采购文件要求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进行验收,不合格的予以退货。

四、验收要求

1.验收在甲方和乙方双方共同参与下按公开采购文件规定进行。

2.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苗种出现数量、规格不符或其它不符合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作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方、乙方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苗种的有效证据。因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如果运输过程中因事故造成苗种死亡,乙方应及时安排补货、换货,以保证合同成功完成。补货、换货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付款方式

按公开采购文件要求。

六、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合同及公开采购文件约定的有关义务,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如造成重大损失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除合同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或完成,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停供2天或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要求乙方一次性支付合同总金额 20 %违约金,并且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或是无法履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20 %的违约金,并且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甲方有权从未支付的款项或是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乙方的违约金,不足的部分由乙方另行补足。

5.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经乙方一再努力仍未能达到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单方中止合同且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

七、争议的解决

1.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

2.本合同发生的诉讼管辖地为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

3.在进行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部分仍继续履行。

4.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八、不可抗力

1.甲乙双方如果任何一方因不可抗拒力的力量如地震、风暴、洪水、火灾或其他自然灾害、瘟疫、战争、暴乱、敌对行动、公共骚乱、公共敌人的行为、政府 或公共机关的禁止、劳资纠纷或其他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而无法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2.如果发生了不可抗力的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对另一方因不能履约或延误履约而遭受的任何损害,成本增加或损失负责。遇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采取适当的措施以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并在最短时间内努力重新履行因不可抗力事件而受影响的义务。通过协商,双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决定是否修改或终止本合同。

九、合同生效

1.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服务期为合同签定日至2022年7月 日,合同有效期随服务期结束而自然终止。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所有附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甲乙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合同附件等)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盖章或确认之日期。

3.本合同合计 页A4纸张,缺页之合同为无效合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人(签字):

乙方代表人(签字):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银行账户:

附件2

供苗意向书

供苗单位: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一、供苗单位基本情况:

1、 注册地、经营地:

2、 单位规模:

3、 主要资质(附扫描件):

一、苗种基本情况

1、 鱼种:鳙鱼

2、 原种来源地:

3、 鱼苗为原种第几代:

4、 规格:

5、 单价:

6、 鱼龄:

7、 鱼种养殖水体

8、 苗种产地据月亮泡镇距离,预计行程时间:

二、同意《白城中林月亮湖发展有限公司2022年春季鱼苗公开采购项目书》中的验货条款,并承诺按验货条款交货。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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