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县文化广场项目-景观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滦县文化广场项目-景观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滦县文化广场项目-景观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滦县文化广场项目已由滦州市发展改革局以滦发改备字【2018】19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滦州恒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滦州恒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工程名称:滦县文化广场项目-景观工程设计;2.2项目地址:新城惠民道南侧,安康路东侧;2.3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滦县文化广场项目总建筑面积约*****㎡,集剧院、图书馆、档案馆、科技馆、文化馆、青少年活动中心、影剧院等功能为一体。本项目是滦县文化广场项目的一部分,主要内容包括:室外管网、绿化、硬化等工程。2.4招标范围:本工程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发包人的要求提供的相关设计服务工作,并配合发包人完成工程设计、施工过程服务及验收等相关手续工作;2.5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定后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后续配合服务至本项目完工;2.6标段划分:本项目设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工程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发包人的要求提供的相关设计服务工作,并配合发包人完成工程设计、施工过程服务及验收等相关手续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4、根据相关政策要求本工程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项目(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企业类型划分标准参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5-05 09:00至2022-05-10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5-27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滦州恒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滦州市新城安康北路33号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劲松三区甲302号21层
邮编:

******

邮编:******
联系人:

费先生

联系人:刘佳琦
电话:

0315-*******

电话:189*****680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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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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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zczbts@126.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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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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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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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文化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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