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西夏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西夏区西干渠管理处家属区及周边区域棚户区改造征收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银川市西夏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西夏区西干渠管理处家属区及周边区域棚户区改造征收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西夏区西干渠管理处家属区及周边区域棚户区改造征收项目
品目

服务/房地产服务/其他房地产服务

采购单位银川市西夏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行政区域西夏区公告时间2022年05月05日10:0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05月05日至2022年05月11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泉园(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22年05月26日09:30
开标地点泉园(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预算金额¥58.******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林
项目联系电话177*****169
采购单位银川市西夏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采购单位地址银川市西夏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刘 冰199*****205
代理机构名称泉园(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银川市金凤区贺兰山中路500号清水湾二期18号营业房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林177*****169

项目概况

西夏区西干渠管理处家属区及周边区域棚户区改造征收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泉园(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5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YZB(CG)-2022-007

项目名称:西夏区西干渠管理处家属区及周边区域棚户区改造征收项目

预算金额:58.******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8.******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8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及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的《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供应商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供应商如符合以上政策标准,应提供声明函,未提供者不予以认定(自然人无须提供以上声明函);

(3)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4)分支机构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2 号)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授权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法人身份证);(3)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4)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5)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5月05日至2022年05月11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泉园(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 年5月5日至2022 年5月11日,将报名材料发送至公司邮箱(qynxxmglyxgs@163.com),经审核报名成功后,将采购文件发送至报名邮箱,在报名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报名登记的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受(报名需提供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且加盖单位鲜章的彩色扫描件)。

售价:¥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5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5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泉园(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银川市西夏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地址:银川市西夏区        

联系方式:刘 冰199*****2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泉园(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贺兰山中路500号清水湾二期18号营业房            

联系方式:刘林177*****1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林

电 话:  177*****16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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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园(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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