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牛乳业呼市线上平台代运营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信息公告
蒙牛乳业呼市线上平台代运营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信息公告
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低温事业部呼市子公司就 呼市线上平台代运营服务 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DWXGXB*******
二、项目名称:呼市线上平台代运营服务
三、项目概况:
线上店铺代运营服务:
1、运营基础
(1)输出专卖店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生意计划和总结,提出运营策略优化建议;
(2)月度生意数据报表输出;
(3)每日数据日报表及竞品追踪(包括截图);
(4)基础运营执行:包括利益点配置、商品上下架、价格配置、视觉素材更新、平台资源协助跟进等;
(5)推广:直通车、超级推荐、淘宝客等计划配置,根据数据表现及时沟通优化;
(6)营销策划:品牌营销活动策划、协助落地,店铺自主活动策划执行、协同各模块提升店铺营销渗透;
(7)消费者运营(偏会员):会员营销策略、复盘输出,会员营销活动策划并行,4A人群递进率、流转、留存的提升。
(8)视觉:店铺首页、专题页素材制作;商品主图、会场报名素材产出;
(9)其他临时Brief承接;
(10)按服务店铺划分项目组,服务团队专人专岗,需明确服务此项目的人员架构,且负责专卖店运营项目期间,不得同时负责其他项目。服务团队需按要求,在交付时间点完成专卖店负责人所安排工作内容。
2、店铺自播直播服务:包括直播间装修配置、直播间活动策划、文案、设计、数据分析复盘,并可配合需求且有实力执行场外品牌活动现场直播,可配合需求且有实力开展创意直播项目如虚拟直播等,产出月度、季度、年度计划和复盘、不断优化提升自播策略与执行。
3、淘内短视频服务:有能力产出优质短视频,在招标方有需求时提供短视频内容服务。
四、资格要求: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注:以上三项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有效的开户行许可证/基本存款;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备注: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法人证明材料及身份证原件,若为被授权人须携带一份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
3、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证明材料、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证明材料;
4、企业近1年(2021年-至今)2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的证明材料(以合同以及订单或验收报告为准);
5、数据保密协议(附件2)。
6、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专业文件材料。
以上各类证书、证明材料应为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按以上“组成及顺序”合并在一份PDF格式文件中,于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前(如下)送到 fanruili@mengniu.cn 电子邮箱进行审查(过期发送不予受理),邮件主题为“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邮件内容写清楚报名单位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谈判文件。
以上报名资料需在提交电子版资质文件同时,所有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邮寄(纸质资料发快递)至报名联系人处,作为资格审查材料(以上内容必须清晰、易辨认,否则将被视为没有提供有效证件)一式两份;在提供电子版资格预审文件时将快递单据原件扫描件一并提供。
资料邮寄地址: 赛罕区金桥电子商务产业园办公楼412室
资料提供不全或者未按时间要求提报的将被拒绝接收,所提供的资质业绩文件中如有虚假情况,一经发现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六、项目时间安排及要求:
1、报名时间: 2022 年 5 月 5 日 8:00 时至 2022 年 5月 7 日 17:00 时;
2、资格预审时间: 2022 年 5 月 6 日至 2022 年 5月 9 日;
3、谈判文件发售时间: 2022 年 5 月 10 日至 2022年 5 月 11 日发售谈判文件。
4、谈判时间: 2022 年 5 月 12 日 9:00 时(以发出的谈判文件为准);
七、谈判地点: 赛罕区金桥电子产业园办公楼412室 (以发出的谈判文件为准)
八、发布媒体:
蒙牛官网(http://www.mengniu.com.cn)
蒙牛内部OA平台
九、采购招标实施方及联系方式:
采购方:呼和浩特市蒙牛乳制品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业务咨询联系人:刘爱国
联系方式:189*****575
十、监督单位及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部
监 督 人: 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部
联系方式:王栋
附件:1.潜在竞谈单位所报标段信息表
2.数据保密协议
采购方:
年 月 日
附件1:
潜在竞谈单位报名信息表
序号 | 潜在竞谈单位名称 | 标段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邮箱地址 |
附件2:
数据保密协议
甲方:呼和浩特市蒙牛乳制品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承诺方:
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保密的定义、内容和范围
1、保密信息的定义:“保密信息”指本协议及其所有附件和补充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诺方履行协议过程中所涉及的所有文件、信息、数据、图纸、技术规格、商业秘密等信息,以及其他由甲方提供的并明确标有“保密”字样的信息。
2、涉及甲方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在需求调研、备份数据以及其他任何与我公司相关的信息。本协议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乙方所掌握或获知的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3、包括但不限于以直接、间接、口头或书面等形式提供商业秘密的行为均属泄密。
第二条、保密条款
1、承诺方同意严格按照本协议的规定使用甲方的保密信息,未经甲方的事先书面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或允许向第三方直接或间接地透露保密信息。
2、承诺方负责对保密信息进行保密,并采取所有必要的预防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双方采取的用于保护自身保密信息的措施)防止第三方未经授权地使用及透露保密信息;
3、承诺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保密信息或由保密信息衍生的信息;
4、除了本协议确定的保密信息应用范围外,承诺方不得在任何时候使用保密信息。
5、本条款项下的义务适用于任何保密信息,或根据双方事先或目前协议由甲方提供给承诺方的其他专有和/或保密信息。
6、本协议终止后,承诺方应立即自费将保密信息物归原主,并归还所有含保密信息的文件或媒体及其复制件或摘要。
7、协议确定业务的承诺方员工。如果参与本协议的承诺方员工不再继续参与本项目,则应确保立即终止该员工获得对方保密信息和信息源的途径。
第三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承诺方应自觉维护甲方的利益,严格遵守本委托方的保密规定;
2、承诺方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所掌握的商业秘密事项;
3、承诺方不得利用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牟取私利;
4、承诺方了解并承认,由于技术服务等原因,承诺方有可能在某些情况下访问甲方数据。
5、承诺方同意并承诺,对所有保密信息予以严格保密,在未得到甲方事先许可的情况下不得披露给任何第三人;
6、承诺方同意并承诺,无论任何原因,服务终止后,承诺方不可恢复地删除任何商业秘密,并不留存任何副本。同时,如甲方需要,承诺方保证退回甲方的任何含有商业秘密的文件或资料(如有)。
第四条、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于如下信息:
1、由于承诺方以外其他渠道被他人获知的信息,这些渠道并不受保密义务的限制;
2、由于法律的适用、法院或其他国家有权机关的要求而披露的信息。
3、另一方从不受保密限制的第三方获得的信息;
4、未参考保密信息而由另一方独立开发的信息;
5、依据法律的规定或根据法律赋予的权力可以获取此信息的司法、政府机构的要求必须公开的信息。接到此类要求后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使另一方了解将要披露的内容并提出意见。
第五条、如果承诺方违反本协议的以上规定情形,则甲方有权将承诺方拉入蒙牛供应商黑名单,并要积极配合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收回已经泄露的信息。
第六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选择第 【】种方式解决:
1、向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因仲裁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律师费、调查费、差旅费等,由败诉一方承担。
2、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诉讼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调查费、差旅费等,由败诉一方承担。
(说明:签署主体为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为内蒙古呼市和林格尔县盛乐经济园区时,争议解决方式应选择第2种方式解决;其他主体签署时应选择第1种方式解决。)
第七条、此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承诺方:
代表人:
日期:
标签: 线上平台代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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