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盛华家园商住小区工程实施阶段造价控制第二标段招标公告
张家口盛华家园商住小区工程实施阶段造价控制第二标段招标公告
张家口盛华家园商住小区工程实施阶段造价控制第二标段
【公示时间:2014-09-23】
招标项目名称:
张家口盛华家园商住小区工程实施阶段造价控制第二标段
招标项目编号:
hszbdl-092302
招标方案核准部门: 张家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招标方案核准文号: 张发改审批招核【2013】155号、156号
所属行业:
市政房地产建筑
所属地区:
张家口
招标内容:
1.概况
张家口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张家口盛华家园商住小区工程实施阶段造价控制已由张家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实施,张家口建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张家口市华盛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张家口盛华家园商住小区工程实施阶段造价控制第二标段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招标范围
(1)建设项目实施阶段
A、对单位工程的拦标价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
B、审核概算调整、设计变更、建设内容变更等事项,是否按照规定程序报有权机关审查批准。
C、审查履行合同情况及工程大包成本控制
a.检查有无违法分包、转包工程,变更、增补、转让或终止合同等情况。
b.施工合同履行情况审计,并依据合同内工程、合同外工程核定工程成本。
①、审核原合同范围内的工程量:工程造价机构根据项目特点分期对合同内工程进行审核,审核结果作为竣工决算的依据。
②、审核原合同范围外的工程量:对于合同外的工程(包括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工程变更、零星工程等),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建设发展集团公司项目管理办法进行申报、审批。工程造价机构按照经审批或变更后的合同进行审核,审核结果作为竣工决算的依据。
D、审核项目概算执行情况。检查有无超出批准概算范围投资,扩大工程成本费用等问题。
E、审核工程设备、材料采购、核算、管理相关内容。
a.审核设备、材料采购计划。审查物资采购计划是否符合已报批准的设计文件和基本建设计划。
b.审核设备、材料合同。审查是否有招投标制度、合同管理制度、成本控制制度、资金管理制度、物资采购管理制度等,并审查设备、材料的规格、型号、数量与合同要求是否一致;
c.审核设备、材料核算。检查核算资料是否真实可靠,材料成本是否准确、合理等。
d.审核设备、材料管理。是否有健全的验收、入库和保管制度。检查设备和材料的存放、保管、领用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
F、审核甲方供应材料的结算
审核材料用量、价格及消耗数量是否准确,对照耗用材料的实际市场价格,审核补退差价的金额真实性,以保证甲供材的成本核算真实性。
G、对装修、绿化及公共配套设施支出工程进行审核
依据工程项目的装修、绿化及公共配套设施等工程的合同订立或方案,核定各项设施的工程成本。审核结果作为甲乙双方竣工决算的依据。室外水、气、电、暖等政府企事业单位实施的工程项目的审计工作另行约定。
H、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2)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核阶段
工程结束,工程造价机构应根据已审核的分期结算,并结合工程变更、其他调整等情况,对整体项目工程进行竣工决算审核。
A、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
a.概(预)算执行情况。有无计划外建设、自行扩大投资规模和提高建设标准的情况。
b.工程合同执行情况和合同质量等级控制情况。
c.交付使用资产情况。交付的固定资产是否真实,是否办理验收手续;移交的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及递延资产是否真实、合法。
d.收尾工程的未完工程量及所需要的投资情况。
B、工程结算造价最终以由集团公司监察审计部审核后,报建设发展集团公司董事会审议。集团公司董事会审批后的“工程结算造价的决算报告”为建设项目工程实际成本。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及其投标的服务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2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年审有效)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3须符合建设部令第149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甲级资质相关规定和审计职业资格,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年检有效)。
3.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近三年(2011年-2013年)财务状况良好。
3.6投标人近5年内至少完成1项审计内容的投资额在3亿元及以上或总建筑面积为20万平方米的大型住宅区建设项目工程实施阶段造价控制业务;或已中标过1项项目审计内容的投资额在3亿元及以上的大型住宅区建设项目工程实施阶段造价控制业务,且已出具审计报告(可证明业绩的相关页及盖章页)及管理建议书不低于5期(含5期)或施工合同及委托方相关证明其业绩已完成或正在实施中。
3.7项目工作组负责人须具备注册造价师资格,在有5年以上从业经历及大型住宅项目工程实施阶段造价控制工作经验,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在造价咨询服务时间范围内,项目工作组负责人不得更换,具有提供持续增值服务的能力。
3.8项目工作组各专业人员必须配套齐全,配备持有专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养老金缴纳及人事代理证明。
3.9在国内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后续服务过程中,未受到业主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3.10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咨询工程未发生重大问题。
3.11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3.1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3本项目不得分包和转包
3.14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投标单位可以同时报两个标段,但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服务商,请于2014年9月23日至2014年9月29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4:30-17:00时在张家口市华盛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事务所有限公司(地址:张家口市桥西区清水河中路49号)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业绩证明原件、项目组人员及其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劳动合同原件、养老金缴纳及人事代理证明原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报名。报名时留存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两套。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过时不售,售后不退。
5.开标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10月14日9:30时,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开标时间2014年10月14日上午9:30,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3投标文件应于2014年10月14日上午9:30时前递交到招标文件指定地点,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如有变动,招标代理机构将另行通知。
。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张家口市华盛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张家口市桥西区清水河中路49号
邮编:075000
联系人:石晓娟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hszbdl@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张家口市华盛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事务所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名称:
张家口建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
石晓娟
地址:
张家口市桥西区清水河中路49号
邮编:
075000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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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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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hszbd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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