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智慧路网云控平台二期建设项目-招标/资审公告

江苏省智慧路网云控平台二期建设项目-招标/资审公告

江苏省智慧路网云控平台二期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2022-05-05 11:39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江苏省智慧路网云控平台二期建设项目

JSLWPT(EQ)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江苏省智慧路网云控平台二期建设项目已由 徐州市公路管理处 以 徐路计﹝2021﹞110号 批准建设,业主为徐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2022年度省养护专项资金 ,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徐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江苏省智慧路网云控平台二期建设项目,本次招标共设1个标段即JSLWPT(EQ)标段,详细情况如下: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交规划函〔2019〕859号)要求,建设集监测、调度、管控、应急、服务于一体的智慧路网云控平台,已列入《交通强国建设江苏方案》十大样板工程。 智慧路网云控平台一期由江苏公路、江苏交警、江苏执法、江苏交控以及部路网中心联合构建,覆盖江苏省域普通干线公路与高速公路,软件服务项目内容包含:(1)云控平台统一门户;(2)交通强国领导页面;(3)江苏公路协同调度云平台PC端;(4)江苏公路网协同调度云平台移动端(公路中心);(5)江苏交警协调指挥调度云平台PC端;(6)江苏交警协调指挥调度云平台移动端;(7)协同信息报送移动端;(8)路网公众号升级;(9)云控数据平台;(10)配套公有云资源租赁十项工作内容,共9个系统,1项公有云资源租赁。平台上线后,系统运行平稳。 智慧路网云控平台二期建设项目是智慧路网云控平台一期项目的延续,它在“云-网-边-端”的统一建设框架下,坚持“一张网”融合运行新思维。二期项目以路网“联合治理”为核心,以重点车辆“精细管控”为重心,以数据“智慧赋能”为中心,加强公路、执法、高速、交警等部门的一张网“运行监测”、一张网“协同调度”、一张网“公众服务能力”。项目要有效整合全路网车辆数据信息,包括综合执法现有的“两客一危”GPS、大件货运信息、超载超限、涉嫌违法车辆等数据,实现重点车辆的动态监测。加强公路与交通执法业务、交警、高速公路等部门的业务协同与数据共享,实现巡查事件、路产路权事件等数据的汇聚融通以及协同施工审批等业务联动。同步提升对公路事件的侦测预警能力,以数治路,致力于消除路网治理“空白点”,串起行业协同“联系线”、拓宽数据服务“辐射面”,更好支撑和服务构建江苏公路“一张网”新发展格局。

2.2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设一个标段即JSLWPT(EQ) 标段,招标内容: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智慧路网云控平台二期的软件开发及服务,包括:(1)云控平台统一门户升级 ;(2)综合分析系统升级; (3)重点车辆监管建设;(4)智能侦测模块升级;(5)协同调度PC端升级;(6)协同报送移动端升级;(7)出行服务子系统升级;(8)云控数据中台升级;(9) 技术服务期内的迭代开发服务;(10)安全服务;(11)配套服务采购。

本项目总投资约760万元。

2.3服务期限

15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3.1.2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 2019年 1 月 1 日(系统交/竣工时间)以来,至少完成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450万的软件项目业绩。

3.1.3 信誉要求:

(1)根据《江苏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申请人的财务能力综合评价值不小于60分。

(2)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最近一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为准)的信用等级评价为C级及以上级别,投标人的信用等级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的为准;在江苏省无信用评价记录且上年度无失信行为记录的,其信用等级按暂定A处理。

3.1.4 项目负责人要求

项目负责人:(1) 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岗项目。按下列原则认定(下述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 ①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②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③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a.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b.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上述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费时间段应为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开始往前连续3个月或以上(不含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如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规定的不认定为“挂证”6种情形、疫情期间免征等特殊情况,应提供符合上述特殊情况和其他能够证明其上述人员为本单位自有人员的有效证明材料。

技术负责人:(1) 技术负责人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

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不得有在岗项目。按下列原则认定(下述主要人员指技术负责人): ①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②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③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a.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b.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拟投入技术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上述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费时间段应为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开始往前连续3个月或以上(不含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如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规定的不认定为“挂证”6种情形、疫情期间免征等特殊情况,应提供符合上述特殊情况和其他能够证明其上述人员为本单位自有人员的有效证明材料。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禁止违法分包。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 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OP/Login.aspx )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 数字证书。

5.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200(其中 200 元为平台服务费)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6.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和“徐州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名称:徐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徐州市泉山区王陵路68号

联系人:赵主任

电话:0516-********

名称:徐州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

地址:徐州市淮海西路207号

联系人:王春雷、刘樊程

电话:0516-********188*****592

邮箱:xzjty_jyb@163.com

9、其他

1、投标人应及时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和补充“主要人员业绩”、“单位业绩”中的“项目简介”、“工程简介”且需体现:“规模”、“投资”、“技术标准”、“主要人员职务”等相关内容,以能充分体现出投标人填报的主要人员业绩、单位业绩的规模和合同内容等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2、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录入的信息依法在“信用交通?江苏”平台公布,系统对相关信息的变动(录入、修改、删除等)如实进行记录。投标人承诺对所有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录入信息不再进行事前审核。投标人提供虚假信息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信用管理规定视情节确定其失信行为等级,记入其信用档案。

3、投标人应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编制生成并打印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网络版)自动生成的《投标报表》的信息数据应是最新更新的,且投标人不得自行编写,否则视为重大偏差,做否决其投标处理。各投标人及时核对报表内容,避免报表内容有误,导致评标出现偏差和有误的情况。投标人应认真核查系统自动生成的《投标报表》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正确性,若发现内容不全或错误,应及时联系系统维护单位进行处理,否则,由此引起的一些后果均由投标人承担。

4、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未载明的信用信息不予认定。

5、关于人员职务的认定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人员业绩信息的“职务”一栏备案内容为准,“职务详述”一栏中备案的内容评标时不予认定。如“投标报表—表 4 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项目负责人“项目职务”为“一般人员(****)”的,评标时只作为“一般人员”认定,括号中的职务不予认可。

6、开标地点: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227 开标室(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 5 号,市规划馆南侧)。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投标文件公开开标。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或逾期解密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人无需参加现场开标,自行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

8、投标保证金如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银行保函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到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北门(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 5 号)。

9、开标活动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主持,并全过程向所有投标人网络直播,请投标人在开标前提前下载腾讯会议客户端(电脑 PC 端、安卓系统、IOS 系统均可),并进入远程会议。

10、本项目预约开始时间2022年5月5日,预约截止时间2022年5月12日 17时30分。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25日 上午10:30。

11、本项目须投标人对招标内容进行系统演示,投标人应将演示的视频及相关材料拷入U盘,作为评标委员会评标的依据,电子文件均不得设置密码,投标人须确保U盘能正常读写且无病毒。U盘上需标明投标人名称。

U盘须使用封套独立密封,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为:

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

(项目名称) 标段系统演示文件

2022年5月25日 上午10:30前不得开启

投标人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U盘提交方式、要求及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1)投标人可采用邮寄方式或委托人员送达方式递交U盘,U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密封,邮寄或委托人员送达至招标人指定地点。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当前疫情形势下物流时效性、当前疫情形势下交通情况及交易场所节假日休息情况,确保U盘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其中:

①投标人采用邮寄方式递交U盘的,快递包裹上需载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等信息以便接收人识别(此项格式自拟,不作为否决投标依据)。收件地址:徐州市淮海西路207号1801室,收件联系人:刘樊程,收件联系方式:188*****592。投标人在U盘寄出后,应及时主动将寄件信息告知上述联系人,主动跟踪邮件进程,主动与上述联系人确认其U盘是否送达。U盘在邮寄过程中出现丢失、逾期送达、密封失效等所有问题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友情提醒:考虑到邮寄可能包装破损问题,建议加强U盘密封强度,并放入包裹盒中寄出)。

招标人在收到邮寄的U盘后保留相关邮寄签收凭证等资料,并采用电话等方式及时告知投标人;投标人采用委托人员送达方式递交U盘的,招标人在收到U盘后,应先检查委托人的授权书和文件密封情况,符合要求后向投标人出具相关签收凭证,投标人应予以确认。投标人送达U盘的时间以邮寄签收凭证或出具的签收凭证中的时间为准。

②投标人采用委托人员送达方式递交U盘的,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加盖公章的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本人身份证明,将U盘送达以下地点,送达地点: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北门口(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市规划馆南侧),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刘樊程,电话:188*****592,送达指定地点前应主动与联系人刘樊程联系。

(2)U盘由招标人指定的专人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共同进行签收,统一保管在交易中心开标室内并做好密封工作,全程进行音视频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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