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达茂旗风光制氢与绿色灵活化工一体化项目EPC总承包预招标
包头市达茂旗风光制氢与绿色灵活化工一体化项目EPC总承包预招标
包头市达茂旗风光制氢与绿色灵活化工一体化项目
EPC总承包预招标
招标公告
(编号:ITB-ECIP-001)
1. 招标条件
包头市达茂旗风光制氢与绿色灵活化工一体化项目已由审批机关核准备案,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达茂旗电投新未来能源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为预招标,合同生效条件为:完成项目备案、取得接入方案批复、通过上级公司投资决策、资金到位和现场条件具备。若中标单位未取得招标人的进场开工通知,则不执行该预招标结果。投标人因参与本项目投标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予补偿,请投标人知悉。
2.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包头市达茂旗风光制氢与绿色灵活化工一体化项目,是经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评审、推荐的内蒙古自治区2021 年度风光制氢一体化示范项目。采用风、光发电电解制氢,再以氢气和氮气为原料合成生产10万吨/年液氨产品,包括风光互补地面电站、源网荷储一体化、绿氢绿氨制备、综合智慧能源、碳中和综合利用和配套的公用工程等。
2.1项目建设地点
u 电解水制氢系统、合成氨系统建设地点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以下简称达茂旗)巴润化工园区内的化工产业功能区。
u 风电和光伏电站场区位于达茂旗北部,场地坐标为东经109°56"47" - 109°58"0.3",北纬41°51"38" - 41°54"30";
2.2建设内容
主要包括风电220MW、光电200MW、220kV升压站一座、1.78万吨/年电解水制氢装置(额定制氢装机功率125MW,*****Nm3/h)和10万吨/年合成氨等生产装置,氢储能3.5万千瓦时以及配套建设必要的公用工程、辅助生产装置、厂内基础设施及厂外工程等,详见招标文件。
2.3计划工期
项目建设计划周期:从项目批准之日起21个月机械竣工,24个月建成投产。计划2022年5月完成EPC总承包合同招标,2022年6月正式开工建设,2023年12月机械竣工,2024年2月完成试车、性能考核,2024年3 月正式投入商业运行。
在现场条件具备后,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 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模式建设,招标主要内容包括本项目的全部勘察、设计工作,全部设备和材料的采购供应及安装工程,试验及检查测试,单体和项目整体的系统调试,消缺,培训,验收(含各项专题、阶段验收、竣工等验收,化工部分的竣工验收由总承包单位协助招标人完成),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负责/协助办理前期相关手续以及配合相关工作开展等内容,安装调试和质保期内所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采购供应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整理,配合业主地方关系协调等。
投标人承担的工作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具体工作范围以合同要求内容为准):
(1) 勘察及设计
包括但不限于站址勘察复核及地形图测绘,初步设计,设备技术规格书、计算书和数据表、材料清单、工程量清单、施工图预算、施工图设计(包含外部接口)、采购设备图纸文件、竣工图编制;完成相关部门施工图审查工作;项目所需的各类专项报告的编制与设计;进行施工图技术交底、派出设计代表解决现场施工出现的与设计相关的技术问题等现场服务工作。
(2) 物资采购供应
包括设计范围内所有设备设施材料的采购、运输、现场检验和保管、发放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风力发电、光伏发电及电解水制氢和合成氨装置所需设备、材料及其配套零部件;站/厂内配套公用工程、消防、防雷、安防、站内建筑、绿化景观、功能性标识标牌、监控等所需的设施设备材料等。
(3) 施工安装
包括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建安工程施工,以及现场障碍物清理、工程所需要的场地平整、为完成本工程所需要的临时设施、以及临水临电、临时便道等工作和场地恢复等各专业工程、措施;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保修、缺陷修复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风力发电、光伏发电及电解水制氢和合成氨等主要装置的基础、厂房和设备材料的土建、施工和安装;站/厂内配套的公用工程、消防、防雷,实现站内绿化景观、功能性标识标牌、监控等功能的建设施工。
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工程建设规划许可、安全设施设计、施工以及验收阶段所需报审手续和注册验收(化工部分的竣工验收由总承包单位协助承包人办理)等。协助招标人办理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招标人履行的各类验收、审批、核准、备案或补偿等手续。
(5) 安全环保
投标人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和施工场地及周边环境与生态保护全面负责。投标人应按国家法律规定保证充足的安全文明施工投入,且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应满足招标人要求。“安全文明施工费”计费基数及费率应符合国家、行业的相关规定。疫情防控费用已含在投标报价中。
(6) 工程运行调试
项目整体的调试、运行和培训,包括但不限于风电、光伏发电以及电解制氢和合成氨等工艺部分的调试、运行和人员培训及技术指导;站/厂内配套的公用工程部分的调试、运行,实现站/厂内项目整体的正常运转。
(7) 考核与验收
试运行合格后申请验收考核、验收问题整改、项目性能试验配合等相关的工作;工程接收前的照管和维护,编制竣工文件、操作手册、维修手册等,配合招标人组织竣工验收(不限于环保、档案、职业健康、消防、安全、水保等工程专项验收)。
(8) 项目保修服务
包括但不限于质保期服务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工作,质保期内所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试验器具等的采购供应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的整理归档。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通用资格条件
4.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4.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投标人2019年、2020年未出现连续亏损,须提供2019年和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4) 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5)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6)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2 专用资格条件
4.2.1资质等级要求
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或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2) 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 设备设计资质:能够覆盖本项目特种设备、压力管道等级的特种设备、压力管道设计资质许可证。
(4) 其他国家强制性资质要求。
4.2.2业绩要求
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业绩要求:
(1) 自201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个200MW及以上风电工程EPC总承包项目业绩。
(2) 自201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个单个容量不低于100兆瓦光伏电站工程EPC总承包项目业绩或累计容量不低于200兆瓦光伏电站工程EPC总承包项目业绩。
(3) 自201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备至少1项制氢装置(含电解水制氢、天然气制氢、氯碱装置制氢等)规模*****Nm3/h及以上EP/PC/EPC总承包业绩;或自201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备至少1项年产10万吨及以上的合成氨装置EP/PC/EPC总承包业绩。
(4) 以上业绩均需提供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如有)或业主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必须载明合同相对人、工程内容或范围、安装容量或生产规模、签订时间、合同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等信息。
4.2.3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1) 项目负责人:在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任一项目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注册化工工程师资格(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
(2) 设计负责人:在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任一项目中担任过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或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或具有电力、化工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 施工负责人:在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任一项目中担任过施工负责人;具有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具有有效期内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 QHSE负责人:在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任一项目中担任过QHSE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法律法规要求的必要任职资格条件;
(5)以上人员须提供2021年10月1日以来至少6个月的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为其缴纳的有效社保证明,以及投标人对上述负责人的项目任命文件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
4.3 其他要求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如采用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独立法人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应满足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员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应持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提供电子版,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获取时间:从2022年5月6日9:00起至2022年5月10日17:00止。
获取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中航技广场C座805
联系人:陈经理
咨询电话: 186*****103
手机:186*****103
邮 箱:**********@qq.com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5月30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至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中航技广场C座80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5月30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中航技广场C座805(同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达茂旗电投新未来能源有限公司
2022年5月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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