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江苏能源有限公司江苏华电扬州化学工业园区热电联产项目第一批辅机设备招标公告
华电江苏能源有限公司江苏华电扬州化学工业园区热电联产项目第一批辅机设备招标公告
[公告标题] (招标编号:CHDTDZ065/18-SB-20) 1、招标条件 华电江苏能源有限公司相关项目江苏华电扬州化学工业园区热电联产项目第一批辅机设备已由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江苏分公司批准,招标人为江苏华电仪化热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1 2 2.1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7个标段,具体为: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将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至少4个100MW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锅炉或4个400t/h及以上燃煤锅炉项目配套的电子称重给煤机(电子称重给煤机总台数不低于10台)投运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1)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2)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凡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合同主要信息、用于证明投运业绩的材料,相应业绩均被视为无效业绩。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0.项目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个月,暂定开始交货日期: 2022年 12月 1日 【GIS】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需提供具有国家高压电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由国家高压电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授权的机构出具的电压等级不低于110KV GIS的型式试验报告/检验报告。 7.业绩要求:投标人2019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期止至少具有独立承担15个110kV及以上规格的户外GIS项目(GIS套数不低于15套)的投运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1)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2)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凡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合同主要信息、用于证明投运业绩的材料,相应业绩均被视为无效业绩。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9.国内品牌不接受代理商投标,进口品牌产品须递交该产品国内代表机构或上级代理/经销商出具的授权书或者供货协议或意向书。 10.项目交货期:合同签订后5个月,暂定开始交货日期: 2022年 11月 1日。 【主变、启备变设备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期止至少应具有独立承担10台110kV及以上等级且容量不小于90MVA的主变压器、5台110kV及以上等级且容量不小于20MVA高压备用变压器的投运业绩。 7.业绩要求: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1)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2)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凡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合同主要信息、用于证明投运业绩的材料,相应业绩均被视为无效业绩。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0.项目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个月,暂定开始交货日期: 2022年 12月 1日。 【减温减压器】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方应持有效期内:省级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内容为元件组合装置(限减温减压装置);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类别为压力管道特种元件,品种为元件组合装置(限减温减压装置)。 7.业绩要求:投标方2019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至少应具有独立承担3套及以上蒸汽压力≥12.8Mpa、进口蒸汽温度≥540℃的进口减温减压器装置的投运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1)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2)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凡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合同主要信息、用于证明投运业绩的材料,相应业绩均被视为无效业绩。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0.项目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个月,暂定开始交货日期: 2022年 12月 1日。 【给水泵】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提供的给水泵必须为进口品牌,本项目接受代理商/经销商投标,代理商/经销商须递交进口品牌产品国内代表机构或上级代理/经销商出具的授权书或者供货协议或意向书。同一个品牌产品的上下级代理/经销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7.投标人2019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止至少具有独立承担3台锅炉电动节段式给水泵(满足额定流量400t/h及以上且扬程1900mH2O及以上)投运业绩。(投运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等的合同扫描件;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凡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合同主要信息、用于证明投运业绩材料的,相应业绩均被视为无效业绩)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9.项目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个月,暂定开始交货日期: 2022年 12月 1日。 【火灾报警设备】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方必须具备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证书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证书。 7.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17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止至少2个300MW及以上燃煤电厂的全厂火灾报警消防工程的投产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1)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2)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凡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合同主要信息、用于证明投运业绩的材料,相应业绩均被视为无效业绩。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接受代理商/经销商投标。投标人须递交进口品牌产品(德国SIEMENS、美国霍尼韦尔、美国爱德华或同等品牌中任意一家)国内代表机构或上级代理/经销商出具的授权书或者供货协议或意向书。同一个品牌产品的上下级代理/经销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10.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6个月。暂定开始交货日期: 2022年 12月 1日。 【机械除渣系统设备】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需提供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至少4个100MW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锅炉或4个400t/h及以上燃煤锅炉配套的干式排渣系统投运业绩。(投运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等的合同扫描件;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凡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合同主要信息、用于证明投运业绩材料的,相应业绩均被视为无效业绩)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9.项目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个月,暂定开始交货日期: 2022年 12月 1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2 3 4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2-05-05 07:41到2022-05-11 17:00。 4.2 获取方式: 第一步:会员注册。请非会员投标人访问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完成企业信息提交及会员注册。国家法定工作日(09:00-17:30)客服咨询电话:010-********-666,非工作日(09:00-17:00)值班电话:186*****326。 第二步:网上报名。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招标公告”,勾选项目,点击“报名参加”,必须正确填写联系人、电话等信息。 第三步:标书购买。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勾选项目,点击“标书购买”,在线支付完成后,将自动开通招标文件的下载权限,投标人自行下载标书,标书费用售后不退还。请投标人提前开通网上银行支付功能,购买招标文件仅接受网银在线支付(CFCA)付款方式。 第四步:移动数字证书申请。安装移动数字证书APP(华电E盾企业版)后,请按照“移动数字证书操作指南”申请办理数字证书,在加密上传投标文件、提交招标质疑、开标签到、回复评标质疑等环节须进行扫码签名,否则无法完成相关操作。(APP下载路径:安卓系统的手机终端APP需要进入“服务中心”--资料下载--点击“华电E盾企业版APP(安卓版)”;IOS系统的手机终端APP需要在苹果应用商店中搜索“华电E盾企业版”下载安装。移动数字证书操作指南下载路径:平台首页“服务专区”或进入“服务中心”--操作指南版块。)。 第五步:标书下载。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招标业务管理>业务主页”,下载招标文件和澄清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前,请在“维护开票信息”菜单填写开票信息。 第六步:离线投标客户端下载。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招标业务管理>投标客户端下载”,下载投标客户端和操作手册等相关文件。为避免影响投标,投标人应在购买标书成功后,及时下载投标客户端及办理移动数字证书,并在投标截止2个工作日前完成投标测试(投标成功后可撤回投标文件),确保可通过投标客户端软件正常投标。 各投标单位必须参加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及评价活动并成为华电集团供应商网络成员,非网络成员将不能参加投标;请各投标单位访问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点击进入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及评价系统,按系统中要求的流程完成注册和资格信息填报等工作,下载标书及供应商评价活动请咨询下面电话 (入会咨询请与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联系,国家法定工作日(09:00-17:30)咨询电话:010-********-666,非工作日(09:00-17:00)值班电话:186*****326,其他同上。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 2022-05-30 09:00。 5.2 递交方式:采用电子开标方式的,电子版投标文件通过投标客户端递交至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上传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方式: 电子开标。 6.2 开标时间: 2022-05-30 09:00。 6.3 开标地点: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到开标时间后,在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 无。 8. 异议提出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间通过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投诉异议系统提出。方式如下: 投诉异议(平台首页右下角)→按照提示完成账号登录或身份验证→选择类型(招标异议)→选择关联项目→选择阶段→上传支撑文件→维护申请人信息。 9. 监督部门 潜在投标人、投标人(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投诉异议系统提出投诉。方式如下: 投诉异议(平台首页右下角)→按照提示完成账号登录或身份验证→选择类型(招标投诉、非招标投诉)→选择关联项目→选择阶段→上传支撑文件→维护申请人信息。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华电仪化热电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 联 系 人:陆怀唐 电 话:137*****732 电子邮件:137*****732@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 2号 联 系 人:祁希萌 电 话:010-******** 电子邮件:qiximeng@chd.com.cn 部门邮箱:zhaobiaosanbu@chd.com.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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