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片区管理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片区2022年生态屏障建设营造林项目工程类采购项目
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片区管理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片区2022年生态屏障建设营造林项目工程类采购项目
平潭综合实验区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片区管理局
乙方:福建启胜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FJZQ[CS]*******的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片区管理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片区2022年 生态屏障建设营造林项目工程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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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伍拾捌万肆仟伍佰元整(¥*******.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3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平潭县金井片区管理局;
4.3交付条件: 验收合格后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本项目是专项造林项目, 造林地共 16 个地块,总面积 483.98 亩,主要为荒山荒地地等,立地条件较差,坡度 2°-21°,立地条件Ⅰ-Ⅳ级,海拔 0-20米,以滨海风沙土、赤红壤性土为主,林地内土层较瘠薄,挖穴难度增加,需施保水剂及浇定根水。有的地块土地硬化,需进行打桩机械整地,客土;有的地块为堆土区,需进行平整处理。根据项目建设区域的地形、土壤等状况和造林树种生态学、生物学特性等因素,选择木麻黄、黄槿、台湾相思是符合适地适树原则的。本次造林地采用不炼山林地清理,采用块状清理,半径 1 米范围内(圆形)清理杂物,清除杂物前顺势夷平,并将杂物清理至造林地块外。保留原有小乔木林木。 作业区设计造林密度分为:167 株/亩,株行距 2 米×2 米;110 株/亩,株行距 2 米×3 米。造林地采用定点,用玻璃绳拉株行距,用石灰进行标记定栽植穴,上下行种植穴沿等高线呈“品”字形排列配置。整地:采用块状整地方式,整地规格 1 米见方。挖明穴,木麻黄大苗、黄檀、黄槿挖穴规格为 50厘米×40 厘米×50 厘米(面 50 厘米×50 厘米,底 40 厘米×40 厘米,深 50厘米),其他树种挖穴规格为 40 厘米×30 厘米×40 厘米(面 40 厘米×40厘米,底 30 厘米×30 厘米,深 40 厘米),将保水剂撒入穴底部,然后施钙镁磷复合肥基肥。挖穴时将表土和心土分开,表土放置于穴面两侧,以便回填。回表土时必须打碎土块,捡净枝桠、石块、树根、草根等杂物。施基肥前先回表土,回 10 厘米厚度时施入基肥。 按照设计要求,种植时需每穴撒入保水剂 0.025kg,基肥每穴施0.25kg,肥料用 N、P、K 各 15%的复合肥。施基肥时,先回表土 10 厘米厚度,后施入基肥,与回入的表土充分拌匀,然后再回一层 5 厘米厚的表土进行栽植,以免烧根。栽植后浇定根水。栽植工作宜选择雨后阴天或小雨天进行,栽植时间为 2022 年 4-5 月份。容器苗栽植,应将容器袋撕去(若为无纺布轻基质苗木造林,则不必脱袋),进行适当深栽,一般容器袋的上端应低于穴面土壤 2-3厘米左右为宜,在操作时,应有 2 人组合,一人先把容器苗放入施好基肥的穴中并扶正,另一人回填表土进行压实,压实后在表面 覆盖一层 5 厘米左右松土。容器苗栽植,压土时,由外向内压紧, 不能直接踩压容器苗上面,以免踩碎营养土,影响成活率。 为了确保造林成活率,在栽植后 1-2 个月内需进行巡查成活情况,发现死亡植株应及时补植,造林当年 9-10 月抚育时应再一次巡 查成活情况,以便在造林当年农历 10 月“小阳春”或来年春季进行补植,确保成活率达。若遇特殊天气,成活率<41%,则需在合适季节及时重造。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维保期限:一年。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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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30 | 监理单位出具开工令后五个工作日支付30%。(须提供等额税务发票) | |
2 | 40 | 项目业主单位及监理单位确认项目已完工后五个工作日内再支付40%。(须提供等额税务发票) | |
3 | 27 | 项目竣工验收并经财政结算评审后付至本项目结算价的97%(须提供等额税务发票) | |
4 | 3 | 剩下3%部分待竣工验收一年后及项目完成财务竣工结算审计后支付。(须提供等额税务发票)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
10、违约责任
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陆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甲方: | 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片区管理局 | 乙方: | 福建启胜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
住所: | 北厝镇红山村 | 住所: | 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盘屿路东侧奥体阳光花园二期 G-3#楼 9-23 |
单位负责人: | 施强 | 单位负责人: | 李熹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135*****836 | 联系方法: | 139*****654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铜盘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376*****000****** |
签订地点: 平潭
签订日期:2022年05月05日
标签: 生态屏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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