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灾科技学院关于测绘工程实验室GPS接收机及光学经纬仪、微倾水准仪购置招标公告
防灾科技学院关于测绘工程实验室GPS接收机及光学经纬仪、微倾水准仪购置招标公告
序号 | 设备名称 | 台套量 | 备注 |
1 | GPS接收机 | 4套 | 要求与南方S86T动态RTK观测相兼容,每套为1+1 |
第二包:光学经纬仪、微倾水准仪
序号 | 设备名称 | 台套量 | 备注 |
1 | 光学经纬仪 | 20台 | |
2 | 微倾水准仪 | 20台 |
采购及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及招标方设计图纸;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自行组织对项目地点进行踏勘,费用自理,责任自负。
四、报名单位的资格条件: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可以参加。
2、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3、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时间安排及地点:
公告及发售文件日期:2014年9月23日至2014年9月27日(8:00—12:00,14:00—17:00)
报名时间:2014年9月23日至2014年9月27日(上午8:00—11:30)节假日除外
发售文件地点:防灾科技学院防灾工程系测绘工程教研室北校区实验楼215西室
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竞标文件)
六、其他事项
1、报名单位购买文件时必须携带下列证明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资质证书;
(2)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投标申请人业绩及拟任项目经理业绩,近三年同类产品的销售情况。
2、投标保证金说明:
(1)拟投标单位报名时缴纳投标保证金为3000元(现金),招标事务结束后三日内以汇款形式退还到拟投标单位账户;报名但未参加投标的单位,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2)中标单位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约定缴纳招标服务咨询费。
3、咨询电话:
(1)拟投标单位投标报名、资质审查地点:防灾科技学院南校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明德楼221房间,联系电话:***-********;
(2)拟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技术咨询:防灾科技学院防灾工程系测绘工程教研室北校区实验楼215西室;联系人:刘老师,电话:***-********,139*****423。
。
防灾科技学院
防灾工程系
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序号 | 设备名称 | 台套量 | 备注 |
1 | GPS接收机 | 4套 | 要求与南方S86T动态RTK观测相兼容,每套为1+1 |
第二包:光学经纬仪、微倾水准仪
序号 | 设备名称 | 台套量 | 备注 |
1 | 光学经纬仪 | 20台 | |
2 | 微倾水准仪 | 20台 |
采购及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及招标方设计图纸;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自行组织对项目地点进行踏勘,费用自理,责任自负。
四、报名单位的资格条件: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可以参加。
2、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3、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时间安排及地点:
公告及发售文件日期:2014年9月23日至2014年9月27日(8:00—12:00,14:00—17:00)
报名时间:2014年9月23日至2014年9月27日(上午8:00—11:30)节假日除外
发售文件地点:防灾科技学院防灾工程系测绘工程教研室北校区实验楼215西室
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竞标文件)
六、其他事项
1、报名单位购买文件时必须携带下列证明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资质证书;
(2)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投标申请人业绩及拟任项目经理业绩,近三年同类产品的销售情况。
2、投标保证金说明:
(1)拟投标单位报名时缴纳投标保证金为3000元(现金),招标事务结束后三日内以汇款形式退还到拟投标单位账户;报名但未参加投标的单位,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2)中标单位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约定缴纳招标服务咨询费。
3、咨询电话:
(1)拟投标单位投标报名、资质审查地点:防灾科技学院南校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明德楼221房间,联系电话:***-********;
(2)拟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技术咨询:防灾科技学院防灾工程系测绘工程教研室北校区实验楼215西室;联系人:刘老师,电话:***-********,139*****423。
七、本公告同时在防灾科技学院网站http://www.cidp.edu.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发布。
防灾科技学院
防灾工程系
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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