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对下属3家事业单位进行资产清算审计的询价公告

海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对下属3家事业单位进行资产清算审计的询价公告

根据《中共海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优化调整省应急管理厅所属事业单位的批复》(琼编〔2021〕30号)精神,将我厅直属事业单位海南省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和海南省防汛物资储备管理中心整合为海南省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将海南省突发事件预警发布中心变更为海南省灾害监测预警中心。现拟通过公开询价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承担该3家单位的资产清算及收支审计工作,欢迎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单位报名参与报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服务内容、地点和时间

(一)服务内容:对原海南省防汛物资储备管理中心、原海南省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和原海南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3家单位的基本情况、财务收支情况及资产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核查审计(详见附表)。

事业单位财务数据统计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单位

年度累计收入

2021年总资产

1

省防汛物资储备管理中心

2013年至2021年

14,999

7574

2

省救灾物资储备中心

2019年至2021年

950

1406

3

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

2019年至2021年

672

255


小计


16,621

9,235

(二)服务地点

1.海南省救灾物资储备中心服务地点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友谊路29号。

2.海南省防汛物资储备管理中心服务地点

(1)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友谊路29号;

(2)物资仓库6个,其中海口市1个,儋州市2个,琼中县1个,琼海市1个,乐东县1个。

3.海南省突发事件预警发布中心服务地点

(1)美兰区海府路60号省气象局大楼;

(2)秀英区南海大道286号省气象服务中心。

(三)服务时间

计划于2022年6月底前完成,具体以合同商定为准。

二、项目费用

本项目预算价17万元,最高控制价17万元,超过最高控制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项目费用中已含承接单位为履行合同发生的人工、交通、食宿、纳税等费用,在工作开展过程中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三、项目报名条件

1.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承办该类项目的资质和经验;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a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年内无重大质量问题和不良执业记录。

四、报价文书

文书内容含括:法人授权委托书、报价函、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参审人员相关技术证书以及3个以上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并验原件)。

被询价的单位一次性书面报价。报价采用人民币,单位为元,并盖单位公章方为有效。报价书一经受理,即被视为认可以上要求,且不可撤回。

五、报送及评定

凡具备以上条件,有意参与该项目报价的单位,请将相关资料密封,于2022年5月12日15时30分前报送至省应急管理厅303室(只接受现场报价)。我厅在报价截止时间后结合报名单位的资质、实绩、征信、报价、参审队伍等情况,综合评选确定1家单位承接该项目。


询价人:海南省应急管理厅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友谊路29号

联系人:李先生电话:0898-********


海南省应急管理厅

2022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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