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4年天津联通室内覆盖工程总承包服务商集中招标项目公告

2022-2024年天津联通室内覆盖工程总承包服务商集中招标项目公告

2022-2024年天津联通室内覆盖工程总承包服务商集中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项目名称2022-2024年天津联通室内覆盖工程总承包服务商集中招标项目、招标编号:HBTZ-TJLT-*****),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通信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1.1.1采购内容:天津联通移动网室内覆盖项目的勘察、设计及工程实施(包括室分设备、天馈线、线缆布放等)

1.1.2预估规模:预估预算金额8800万元(不含税)

1.1.3实施地域:天津市。

1.1.4计划工期:中标人在收到招标人委托后最长不超过120天内完成开通并验收合格,具体工期按委托为准

1.1.5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1.1.6技术标准要求:满足技术规范要求。

1.1.7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1.2 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

1.3 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4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第一名:预算3080万元,份额35%,实施区域:天津联通大港、汉沽、河东、静海、南开、西青分公司;

第二名:预算2200万元,份额25%,实施区域:天津联通宝坻、东丽、河西、蓟州、武清分公司;

第三名:预算1848万元,份额21%,实施区域:天津联通北辰、河北、宁河、塘沽分公司;

第四名:预算1672万元,份额19%,实施区域:天津联通和平、红桥、津南分公司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折扣系数最高限价为“5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企业状态为存续且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2 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若投标人为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需提供投标人注册所在地税务局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或税务局官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做为有效证明。

2.3 投标人应具有以下资质之一: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合格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或依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同专业、同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同时具有如下资质: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合格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依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同专业、同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乙级及以上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和无线)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依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同专业、同等级及以上资质。

注:同时提供施工和设计两类资质的,须明确是以施工资质还是设计资质参与投标。

投标人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4 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5 投标人应在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期间,具有室内覆盖建设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其中须至少包含一个室内覆盖项目总承包业绩,合同名称或内容中须包含“总承包”或者合同内容中至少包含设计+施工),业绩累计金额不小于1700万元人民币;(时间及金额以发票为准),须提供业绩列表、合同及对应发票复印件。

(一)业绩列表提供要求:包括项目名称、合同(或订单)金额、发票金额及发票编号、建设内容、建设单位、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相应的证明人及其联络方式;

(二)合同及发票复印件提供要求:

1.合同形式包含采购合同和框架协议,对于合同,需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复印件;对于框架协议,需提供框架协议、对应订单及发票复印件。发票应注明与合同或订单的关联关系,开票金额与合同或订单金额一致,如不一致以发票为准;发票未注明与合同或订单的关联关系,将不予计取。

2.合同提供要求:标明项目名称的合同(或订单)页、合同(或订单)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及可以体现所承包项目的类型或建设内容页。

注:上述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2.6 机构设置要求:投标人须承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在中标区域(分公司)设立满足正常办公的常驻办公地点且具备常驻施工人员,办公站点须具有良好的办公环境及配套设施,能充分提供满足施工工作各种会议的需求,同时也可以存放资料,存储施工器具、工程物资的专用仓库,并接受招标人对实物的复核,如不同中标人提供的办公场所或证明材料重复,则重复的办公场所均记为无效。”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7 投标人在本次集中招标中须满足招标人的人员配置的要求,人员配置分为驻津人员和驻区(分公司)人员,投标人内部全部人员不可兼任和复用,兼任和复用人员不予认可,驻津人员包括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合同管理员、质检员、物资管理员、工程结算员;驻区(分公司)人员(施工服务商属地化服务)包括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设计人员、区域协调人、施工人员。按各分公司的实际需要配置,该部分人员须在中标区域内进行驻区(分公司)服务。具体人员配置要求如下:

1.驻津人员:

(1)企业负责人:至少1人,是指对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具有决策权的领导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分管生产经营的副总经理、技术负责人等。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通信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

(2)项目负责人:至少4人,是指负责中标区域全方位管理的人员,具备有效的通信与广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通信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3)合同管理员:至少1人,负责合同的登记、录入、变更存档等。

(4)质检员:至少1人,负责施工质量及设备、材料进场的自检工作。

(5)物资管理员:至少1人,负责物料管理、分析、统计。

(6)工程结算员:至少1人,负责工程档案资料管理、竣工资料和结算文件的编制等。

2.驻区(分公司)人员:

(1)项目经理:至少9人,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具体通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人员,应具备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或通信与广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通信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2)专职安全员:至少9人,负责施工安全管理和检查,须具备通信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设计人员:至少8人,负责项目相关建设方案、图纸、预算文件的编制等工作。若投标人为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承诺,承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提供人员名单,满足中标区域设计人员数量以及驻区(分公司)人员不可兼任,各分公司间人员不可复用的要求,并接受招标人对人员的现场复核,如不同中标人提供的人员信息或证明材料重复,则重复的人员均记为无效。”;若投标人为设计资质,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给予设计人员的任命书,提供全部被任命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提供拟投入本项目服务团队成员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以投标人名义为团队成员缴纳的2021年4月至2022年3月之间连续12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近三个月内手持身份证人员信息面半身免冠照片等信息,若不同投标人提供的被任命人员信息重复,则投标人均被否决。

(4)区域协调人:至少4人。专职负责中标区域内规划站点的谈址协调工作。

(5)施工人员:至少36人,施工人员包含测试人员、井下作业人员(至少6人)、电工(至少6人)和登高人员(至少6人)。井下作业人员须具备有限空间作业证,电工需要具备电工证、登高作业人员需具备高处作业证。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承诺,承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提供施工人员名单及证明材料,满足中标区域施工人员数量以及驻区(分公司)人员不可兼任,各分公司间人员不可复用的要求。人员证明材料包括花名册(包括姓名、照片、身份证号、专业工种等信息)、人员资质证书以及近三个月手持身份证人员信息面半身免冠照片等信息,并接受招标人对人员的现场复核,如不同中标人提供的人员信息或证明材料重复,则重复的人员均记为无效。”。

3、投标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给予企业负责人任命书、授权书,若法人亲自担任企业负责人,可以不提供。法定代表人给予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合同管理员、质检员、物资管理员、工程结算员的任命书。

4、除驻区设计人员和施工人员外,投标人任命参与本项目的驻津人员和驻区人员应是投标人的合同制员工。提供全部被任命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提供拟投入本项目服务团队成员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以投标人名义为团队成员缴纳的2021年4月至2022年3月之间连续12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近三个月内手持身份证人员信息面半身免冠照片、相应资格证书复印件。上述所有材料均需在有效期内,若不同投标人提供的被任命人员信息重复,则投标人均被否决。

5、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要求在近三年内至少有3个(含)以上通信项目工程管理经验,且不得同时在其他项目中担任任何职务;项目管理人员(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合同管理员、质检员、物资管理员、工程结算员)在近三年内至少有2个(含)以上通信项目工程管理经验。上述人员要求的工作经验及年限均须提供列表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说明。

6、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的驻津人员和驻区人员名单一经确定,在中标后,除招标人要求或其它不可抗力原因外,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擅自调离或更换,投标人如需要更换,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并征得招标人同意,未经同意,不得更换。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7、承诺满足中标后,驻津人员和驻区(分公司)人员不得兼任、复用,并接受招标人现场检查如出现兼任、复用情况,则招标人有权终止与投标人的合作,并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由投标人全部承担。

2.8 (1)生产用车:投标人须承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提供至少3辆生产用车(天津或北京牌照),生产用车应满足保证不在同一天限行,并接受招标人对实物的复核,如不同中标人提供的车辆信息或证明材料重复,则重复的车辆均记为无效。”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施工车辆:投标人须承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提供至少1辆(载重量不低于2吨的汽车)施工车辆(天津或北京牌照),并接受招标人对实物的复核,如不同中标人提供的车辆信息或证明材料重复,则重复的车辆均记为无效。”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9 投标人须承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提供本项目需求的仪器仪表,其中2G/3G/4G/5G专用测试系统不少于1套(需满足【中国联通2015年重点场景网络测试规范】要求)、测试手机不少于1套、操作测试终端(电脑)不少于1台,光功率计不少于1台、驻波比测试仪不少于1台、互调仪不少于1台、熔接机不少于1台,并接受招标人对实物的复核,如不同中标人提供的仪器仪表信息或证明材料重复,则重复的仪器仪表均记为无效。”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10投标人须承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为每位施工人员配备1套安全防护仪器及用具。单套安全防护仪器及用具包含但不限于安全帽1个、安全带1套、绝缘鞋1双、绝缘手套1副、工作服1套等内容,并根据施工需求及时补充或增加其他安全防护仪器及用具,并接受招标人对实物的复核,如不同中标人提供的安全防护仪器及用具信息或证明材料重复,则重复的安全防护仪器及用具均记为无效。”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11投标人应承诺“具备提供3%或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工程总承包项目需提供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12投标人须提供“打非治违”相关内容的确认书,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13投标人须提供“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承诺在承建工程中,需要使用农民工时,将保证做到按照《劳动法》规定雇佣和使用农民工,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14投标人须提供“施工企业的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任职或上岗条件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并须具有相关职业资格证”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15投标人须提供“驻津机构的安全、质量管理等规章制度符合招标人的要求”的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16投标人在承建工程中,要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的要求,项目负责人和现场管理人员到位。投标人须出具“工程项目负责人和现场管理人员到位”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17投标人应承诺“承诺的人员、车辆、安全防护仪器及用具、仪器仪表等符合性要素,需要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全部到位,并接受招标人至少持续三个月的符合性检查,如检查过程中发现非法转包及任何形式的以包代管,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本次中标资格或终止合同,并列入天津联通负面清单”。

2.18投标人须提供“若中标后,中标人退出本项目内某个区域(分公司)工作,将退出本项目中标所有区域(分公司)的所有工作。如因中标人原因退出,将列入天津联通负面清单”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19投标人在承建工程中,要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的要求,对于招标人的突发性新增工程量,投标人要根据建设需求增配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队伍,确保满足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要求。投标人须出具“满足突发性新增工程量、增配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队伍,确保满足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要求”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20自2020年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21自2020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发生骗取中标、违约及工程质量、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问题。

2.22参与本次招标投标活动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投标人应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承诺书模板见招标文件)

2.2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和招标人有关招标的规定

2.24根据中国联通集团发布的“集团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以及《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严禁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在禁入期内参与该项目投标。

2.25根据天津联通公司发布的“天津联通供应商负面清单”以及《天津联通供应商负面清单实施细则》,严禁列入负面清单的供应商在禁入期内参与该项目。

2.26招标人将进行投标文件的IP、MAC地址校验,如不同潜在投标人的MAC地址相同或使用天津联通内部IP地址上传文件,评审小组将直接按照围标、串标处理。

2.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8在参与采购人招标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被列入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或天津联通供应商负面清单,采购人有权废止其参与资格、中标资格、签订合同资格;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被列入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或天津联通供应商负面清单,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执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供应商承担。

2.29外包装不得使用来自松材线虫病疫区的松木及包装材料,采购含有木质包装材料的货物时要提供《植物检疫证书》

2.30所提供的产品符合绿色包装的要求,不使用含有有毒、有害物资作为包装物材料,使用可循环使用、可降解或这可以无害化处理的包装物,避免过渡包装,在满足需求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包装物的材料消耗。

2.31满足供应商合规承诺书相关要求

2.3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5月5日9时00分至2022年5月1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4.2.1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登录网站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https://www.cuecp.cn)-“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此平台注册成为"中国联通供应商",且下载招标文件后才可参与投标。

4.2.2 参与方式: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访问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https://www.cuecp.cn)登录后,进入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点击“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招标项目管理--寻找商机”,找到该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填写购标申请内容,提交申请信息并线上支付,沃支付付款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人需注意超过售标截止时间则不允许提交购标申请或支付文件费,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凡有意参加本次投标但尚未注册的投标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网址:https://www.cuecp.cn)完成注册工作,成为联通系统在册供应商。未注册或系统使用有问题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已注册的供应商,请查验子账户联系人是否设置,数字证书是否购买或过期等问题。供应商注册服务电话:010-********(转3转8转2);系统操作问题,请联系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10-********(转3转3转2)。

4.2.3招标文件获取联系人:姓名:戴女士,联系人座机:0311-********,联系人手机:166*****450,并提供以下材料:

潜在投标人下载文件后发送主题为“项目编号+XXX公司开票信息表”的邮件至hbtxzb03@vip.163.com邮箱,开票信息表模版及中国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使用指南下载地址:https://pan.baidu.com/s/13hPEfoBwIdlnPDKMcdRv0g,提取码:nq8a。

4.3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人民币),售后不退,沃支付付款,其他方式均不接受。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https://www.cuecp.cn)“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6日10时00分。(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2未按时上传数据电文投标文件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数据电文投标文件无法上传。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未在系统中填写报价、未上传投标文件或上传的投标文件有缺漏,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为避免因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上传投标文件或无法正常解密投标文件,建议投标人提前验证系统可操作性。建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日进行验证。(提醒:电子招标系统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投标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标书等操作,尽早在投标截止日前上传标书文件)。若投标人无法上传投标文件请及时与技术支持沟通处理,否则造成投标人不能正常投标的情况,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须准时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并在网上进行签名确认开标结果。如对开标情况有异议,请在30分钟内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超时确认将视为确认开标结果。

5.4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txzbqy.miit.gov.cn)、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unicombidding.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新兴路27号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通信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天津市红桥区西青道65号金兴科技大厦4层招标中心

联系人:容天猷

电话: 186*****040

电子邮件: 186*****040@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石家庄市裕华支行营业部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河北通信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

2022年5月5日


发布单位 :天津市分公司
,天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室内覆盖 服务商 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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