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last().find(".step-line").remove(); $(function(){$("#tdiv")." />
福州市国省干线公路网智能化管理暨科技治超工程(招标公告)
福州市国省干线公路网智能化管理暨科技治超工程(招标公告)
******.jhtml">福州市国省干线公路网智能化管理暨科技治超工程(招标公告) | 2022-05-05 |
招标编号:G350*****02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国省干线公路网智能化管理暨科技治超工程已由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榕发改审批[2021] 1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福清市交通运输局、闽侯县交通运输局、闽清县交通运输局、罗源县交通运输局、连江县交通运输局、永泰县交通运输局、马尾区交通运输局、长乐区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省市两级补助和地方配套,招标人为福州市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EPC模式(设计+采购+施工+运行维保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地域范围涵盖福清市、闽侯县、闽清县、罗源县、马尾区、长乐区、连江县、永泰县8个县(市)区的 G104、G228、G316、G324、G355、S211、S213、S308 等国省干线公路,市级路网调度与应急指挥中心所在地为福州市台江区交通路7号。
2.2建设规模:本项目包含37处普通公路车辆路面动态检测技术监控系统建设,覆盖127条车道;改造1个市级路网调度与应急指挥中心;市级公路智慧路网云控平台运行配套基础设施等的设计、施工和设备采购;科技治超应用成效研究以及后期运行维保。项目投资约********元。
2.3计划工期:本项目计划工期约6个月。
关键节点工期:中标方设计工作须在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公路智能感知技术监控(车辆路面动态感知技术监控)施工图设计及图审工作;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预算编制并提交发包人审核;2022年6月30日前签订主要设备(动态自动称重、抓拍及监控设备)采购合同;2022年9月30日前全部建设完成37处公路智能感知技术监控(车辆路面动态感知技术监控)建设、1个市级路网调度与应急指挥中心场所改造、平台运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数据传输网络、政务云服务资源购买、边界安全设备购置等),平台设备具备试运行条件;2022年10月31日前完成试运行及设备检测的配合工作;2022年12月10日前完成竣工验收并移交。
2.4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工作内容包括福州市国省干线公路网智能化管理暨科技治超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任务,具体内容包括工程设计、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硬件和软件)、系统培训、运行维护(硬件和软件)等,包括但不仅限于:
(1)①施工图设计。②工程施工。③设备采购: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等。
(2)平台运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及应用研究;后期公路智能感知技术监控(车辆路面动态感知技术监控)系统、路网调度与应急指挥中心及平台等完善、提升运行维保;标志标线、杆件等设施的维护等。
(3)其他:按相关规定需由中标人完成的检测检定工作及相关方案论证,并承担相关费用;配合招标人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等。
2.5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
①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及发包人要求,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②符合相关工程质量、安全标准;③设计质量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质量优良,符合合同的约定。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
①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②竣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及以上;③符合【《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快实施〈福建省公路科技治超规划(2020-2022)〉的通知》(闽交政法函〔2020〕65号)】、《福建省车辆超限超载治理项目建设与验收规定》(闽交〔2022〕3号)、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福建省公安厅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福建省车辆路面动态检测技术监控应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闽交执法【2021】8号)、福建省交通运输综合保障服务中心《关于明确市级治超监测监控指挥中心平台软件配发要求的函》(闽交保公路函【2022】1号)的规定、《非现场治超业务规范和技术要求(试点工程版)》等的规定。
(3)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必须采购原产、正宗品牌设备或材料,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所有成员单位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特别说明: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下述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和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本招标项目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设计单位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匿名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福州市公路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fzztb.com:*****/hyebid/website/index.jsp),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
4.2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授权书。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
5.2 本次招标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05月30日09时3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州市公路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fzztb.com:*****/hyebid/website/index.jsp)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捌拾万元整(¥******.00)。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采用现金、银行保函、年度保证金。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和福州市公路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fzztb.com:*****/hyebid/website/index.jsp)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浦上大道公交综合停车场3#3层
邮 编:350002
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188*****793
传 真:/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金祥路517号金山海悦园2号楼3层C-302号房
邮 编:350008
联系人:吴培容、刘菁、王鹏
电 话:0591-********
传 真:0591-********
电子邮箱:zdyr******@163.com
监督部门:福州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0591-********
招标
|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