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海产业基地管委会移动核酸检测车 招标公告
沿海产业基地管委会移动核酸检测车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管委会移动核酸检测车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中鼎招标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5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ZD-22-20
项目名称: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管委会移动核酸检测车采购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41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1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移动核酸检测车,数量1台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日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5月05日至2022年05月0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中鼎招标有限公司
方式:通过邮箱形式获取
售价:¥5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5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PDF格式)递交到lnzhongding@163.com邮箱(电子投标文件应加密递交,设置密码加密,于开标时间截止后将解密密码发送至本邮箱)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5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营口市站前区万达金融中心820(万达写字楼B座,8楼820)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即响应文件。
获取询价文件需要提交的资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需要提供以上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邮件主题统一格式为“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邮箱内容中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并在发送邮件后与项目负责人电话确认。)
疫情期间座机无人接听时可拨打应急电话183*****026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管委会
地址:营口市新联大街
联系方式:办公室李主任04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中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营口市站前区万达金融中心820(万达写字楼B座,8楼820)
联系方式:吕薇04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薇
电 话: 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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