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城市公园绿地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新区城市公园绿地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建信招[2014]第248号
开标时间:2014-10-22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长乐市园林局、长乐新区建设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所属地区: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建信招[2014]第248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乐市新区城市公园绿地工程(施工) 已由长乐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长发改基[2014]13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乐市园林局、长乐新区建设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长乐市园林局、长乐新区建设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长乐市新区首占片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为70597平方米,计105.9亩,总投资6369.21万元,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具体详见长乐市财政局审核后控制价;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长乐市新区城市公园绿地工程(施工),内容包括:园林绿化、道路铺装、景观建筑、景观小品、电气照明、给排水工程、3座人行桥、河道驳岸以及2幢1层服务建筑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18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工期要求为:无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长乐市财政局;
2.6.2. 设计单位:城市建设研究院、河海大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6.3. 代建单位:/
2.6.4. 监理单位:待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城市园林绿化一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应同时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持有园林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并为投标人本企业在岗人员;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6. 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7.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且投标人承诺到位的项目管理人员应符合榕园[2014]257号文及榕建筑[2014]5号文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的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通用本》第3章的评标办法和标准、《专用本》的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9.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 年9月24日至2014 年9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发售),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代表处(地址:长乐市郑和中路190号(惠航大厦旁),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招标控制价、电子光盘)每份售价150元,招标图纸每份售价45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须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形式;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陆拾伍万元整。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0月22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7.2.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职称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购买招标资料的票据原件到场核验。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标人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乐市园林局、长乐新区建设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地址:长乐市航城街道龙门村长莲路长乐富登工艺品公司办公楼B区3楼
联 系 人:高工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145号锦绣大厦7层,邮编:350002
电话:****-********,传真:****-********
联系人: 小林。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账户名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乐支行
账 号:1008 7029 3180 0188 88
注: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长乐市新区城市公园绿地工程(施工)投标保证金(可简写)”,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工程名称或注明错误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保证金联系电话:****-********

交易中心名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长乐市郑和中路190号(惠航大厦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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