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住房资金中心普法宣传招标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资金中心普法宣传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住房资金中心普法宣传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住房资金中心
行政区域内蒙古自治区公告时间2022年05月05日17:14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05月05日至2022年05月11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隅环球中心C座(3号楼)12楼开标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05月16日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隅环球中心C座(3号楼)12楼开标室
预算金额¥2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伊茹罕
项目联系电话0471-*******
采购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住房资金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东街(15号)建设大厦A座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伊茹罕 ;0471-*******
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亿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隅环球中心C座(3号楼)12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辛维平;0471-*******
附件:

项目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资金中心普法宣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内蒙古亿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的邮箱yixingp@163.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5月1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MYX22Z-1022

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住房资金中心普法宣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规格、

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

(元)

最高限价(元)

1

普法宣传

1项

本项目包括主题形象卡通logo设计”、系列普法宣传微动画、系列普法宣传海报、图文解读、线上小程序答题题库。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优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项目投标:(1)不同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监理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核对获采购文件资料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5月05日至2022年05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内蒙古亿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的邮箱yixingp@163.com

方式:将获取采购文件材料及填写完整的《供应商获取文件登记表》(见公告附件2)发送至邮箱yixingp@163.com,经工作人员核对,对符合获取竞争性文件的供应商,向其发送电子版磋商文件。

售价:¥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5月1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隅环球中心C座(3号楼)12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5月1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隅环球中心C座(3号楼)12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采购文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办理,提供本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办理,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3、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4、提供承诺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承诺书格式见公告附件1)。

注:(1)所有资料均需提供原件的扫描件,原件指原发证机关所发的证件。扫描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否则须承担提供虚假材料的后果。

(2)要求“签字”的,需要对应主体亲笔签名,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无效。

(3)供应商需下载本公告附件2《供应商获取文件登记表》,填写完整后与获取文件的资料一并提交。

(4)在本公告规定的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内(以收取邮件的时间为准),供应商将以上所有资料发送至内蒙古亿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的邮箱(yixingp@163.com),招标工作人员将对资料进行核对,资料齐全、无误,招标工作人员将以邮件的形式向供应商发送磋商文件并致电通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内蒙古自治区住房资金中心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东街(15号)建设大厦A座

联系方式:伊茹罕 ;04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内蒙古亿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隅环球中心C座(3号楼)12楼

联系方式:辛维平;04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伊茹罕

电 话:  0471-*******

标签: 普法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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