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我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规范治理有关问题线索的公告

关于征集我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规范治理有关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市场,加强中介服务监管,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规范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22〕25号)要求,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我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方面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线索及意见建议。

一、征集内容

(一)中介服务机构脱钩改制情况。本地本部门的中介服务机构脱钩改制是否彻底,中介服务机构与主管部门是否存在利益关联,政府机关工作人员是否在中介机构违规兼职(任职)、领取报酬、持股分红、占有财物、报销费用等。

(二)中介服务市场秩序规范情况。是否对无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依据的中介服务事项予以清理取消;在审批过程中委托中介机构开展的技术性服务活动,是否存在妨碍和影响公平竞争行为,是否存在直接指定中介机构或通过执业限制、资质限制、限额管理等方式变相指定中介服务机构等现象。是否存在财政性资金项目中介服务费限额以内未通过中介超市选取,暗中指定的行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与社会中介服务机构是否存在合股投资和违规办理业务、往来资金等问题。

(三)中介服务收费情况。在审批过程中,中介服务事项是否存在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取费用、扩大收费范围、减少服务内容等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等行为;是否存在相互串通、操纵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市场价格行为;是否存在将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转变为中介服务重新收费行为;是否存在将由审批部门委托相关机构开展的中介服务事项转嫁给申请人承担费用行为。

(四)中介服务要素公开情况。是否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是否在本地本部门政府网站、同级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公布相关信息;是否编制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目录及办事指南,是否向社会公开中介服务机构的名称、服务范围、资质条件、收费依据及标准服务流程、办理时限等信息。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5月30日止。后续问题线索、投诉举报转入常态化,随时发现、及时处理。

三、征集渠道和方式

(一)政府网站。通过抚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查看公告并提交问题线索、意见建议。

(二)微信公众号。关注“抚州发布”“抚州政务服务”等微信公众号,点击“阅读原文”可提交问题线索、意见建议。

(三)电子邮箱。问题线索、意见建议电子版可发送至fzsfgf@163.com,邮件主题和附件请注明“姓名单位(选填内容)+抚州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有关问题线索、意见建议”。

(四)书面反馈和电话来访。问题线索、意见建议纸质件可到抚州市金巢大道钻石广场B座抚州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中介超市专窗现场提交或邮寄;也可拨打*****政务热线、0794-*******(工作日上班时间)进行电话提交。

热忱欢迎广大市民朋友和市场主体参与到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中来,积极提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方面的问题线索,抚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届时将对征集内容进行分类整理上报。

附件:江西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规范治理.docx


来源:政策法规与改革科

标签: 中介服务 行政审批 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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