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江门市社区康园中心督导项目采购公告
关于2021年江门市社区康园中心督导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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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采购公告
江门市残疾人联合会现就“2021年江门市社区康园中心督导项目”进行公开采购,并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本公告有效期2021年5月21日至2021年5月28日24:00截止。请有意承接的供应商在有效期内的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与我会联系提交项目工作方案等有关事宜。
联系人:黄小姐,联系电话:0750-*******,
联系地址:江门市龙湾东路40号2幢,邮箱:**********@qq.com">**********@qq.com。
二、我会将于2021年6月2日前确定本项目的供应商单位。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我会内部纪律监督电话:0750-*******。
三、江门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为法定媒体,本公告自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江门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5月21日
附件:
2021年江门市社区康园中心督导项目
采购方案
一、项目名称
江门市社区康园中心督导项目(2021年)
二、实施目的
全面提升江门市残疾人日间托养服务的质量和水平,通过开展系列督导,规范引领社区康园中心标准化建设,全力打造残疾人社区服务“样板工程”。同时,培养一批业务骨干,使其能具备示范引领、实务分享和经验传授的培训能力,推动我市残疾人日间托养服务质量的进一步提升。
三、实施原则
立足《江门市残疾人社区日间托养服务标准》基础上,按需求提供相关专业督导服务。
四、实施时间
2021年6月至2021年12月。
五、项目经费
共10万元(含税)。
六、具体要求
支持江门市西部社区康园中心规范化发展
督导对象:台山市17家、开平市15家、恩平市2家(牛江镇、那吉镇)共34间社区康园中心, 为台山市、开平市各培育1家示范型中心。
目标说明:提供督导服务,帮助督导对象规范日间托养服务流程、提升服务量、提升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能力。
七、项目承接机构条件及要求
(一)本项目不得转包;承接服务机构须有固定的办公场地,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资格条件。
(三)承接机构须能派出不少于2名督导人员负责本项目。督导人员要求:(1)项目总负责人1名,中级社工师,具有5年以上残障社会工作从业经验,有丰富的残障领域督导、项目管理和个案管理服务经验,如有社区康园中心督导经验者优先考虑。(2)项目助理1名,初级社会工作师,具有2年以上社会工作实务经验,有较丰富的残障领域督导、项目管理和个案服务经验,如有社区康园中心督导经验者优先。
(四)项目方案设计要切合项目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机构背景简介、督导人员简介、实施项目的具体目标内容、实施时间安排、项目费用等内容。同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并盖单位公章。
1.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未达到年审时限要求的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即可)。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督导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
标签: 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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