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县禽畜定点屠宰厂项目(土建部分)
霞浦县禽畜定点屠宰厂项目(土建部分)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霞浦县禽畜定点屠宰厂项目(土建部分)(招标项目名称)已由霞浦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霞浦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变更霞浦县畜禽定点屠宰厂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霞发改审批【2022】56 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霞浦县嘉跃食品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投资,招标人为霞浦县嘉跃食品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驿涛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温福铁路霞浦段隧道一号斜井弃渣场(位于松城街道青福村、崇儒乡半路张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78平方米,建设年屠宰食品生猪20万头、禽类200万只、牛羊3万头的定点屠宰场1座。具体建设规模如下:1)生猪屠宰加工车间、待宰间,建筑面积4243.60平方米,设计年屠宰量20万头;2)牛羊屠宰车间建筑面积851.73平方米,设计屠宰量3万头,3)禽类宰杀加工车间建筑面积948.60平方米;4)综合楼建筑面积3280.70平方米;5)生猪暂养栏建筑面积578.00平方米;6)附属设备用房建筑面积572.40平方米;7)污水外理泵房建筑面积447.75平方米;8)污水处理池建筑面积323.75平方米;9)消防水池建筑面积94.94平方米;10)地下无害化处理池建筑面积123.00平方米;11)室外配套工程:土石方工程、围墙工程、绿化工程、道路工程、停车位、大门、给排水、供配电等;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为准,以福州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的施工图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项目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171 号)中 一般房屋建筑工程--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工程中型规模(单体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含暂列金*******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8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388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号(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本项目不设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一项边坡高度不低于16米的建筑工程业绩。依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施工招标工程特殊性认定和类似工程业绩设置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7]39号及《福建省关于施工招标工程特殊性认定和类似工程业绩设置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闽建筑[2020]10号文件规定,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为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必须能够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必须能够通过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得到。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本招标工程的类似业绩指标要求。(注:类似业绩对应的相关专业序列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均需提供企业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否则认定其不满足资格条件和加分条件要求)。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5月6日 00:00:00至2022年5月12日 23:59:59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伍拾万圆整。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银行转账或电汇)或宁德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或银行电子保函或电子保险保证方式提交(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0项)。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6月1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xgw.ningde.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霞浦县嘉跃食品有限公司
地址:霞浦县松港街道后墩村122号,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180*****362,传真:/
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驿涛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海滨壹号1号楼1803室,邮编:******
电子邮箱:/
联系人:陈花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
联系电话:**********、0593-*******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霞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霞浦县太康路105号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霞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标签: 禽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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