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宁县公安局溪口派出所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休宁县公安局溪口派出所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2-05-05 20:16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概况
休宁县公安局溪口派出所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黄山市陈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5月1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SCACG*******
项目名称:休宁县公安局溪口派出所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9万元
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
采购需求:休宁县公安局溪口派出所基础安防智能化系统与执法办案系统等设备采购;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计划3个月完成供货以及安装、调试等工作,并交采购人验收,保证能正常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详见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9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③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④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成交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磋商小组。
(2)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4)其他:①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②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不得为企业法人代表或技术负责人,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提供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且装订到投标文件中)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
地点:黄山市陈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黄山市休宁县海阳镇玉宁街31-2号)
方式:疫情期间,为有效降低人员聚集风险,凡有意参加者,在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内,均可电话咨询报名(联系电话:0559-*******),报名资料:法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营业执照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微信中:180*****441。为确保能及时方便的联系到供应商,请供应商在报名资料中填写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因无法及时联系到供应商而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报名资料原件和响应文件原件快递地址:以上地点(不接受到付件,只接受顺丰快递),并请随时关注网站答疑澄清。供应商未按规定从其它途径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递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同时请随时关注网站更正公告。
售价:每套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5月1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按照《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创新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若干事项的通知》要求,本项目实行全流程“不见面”交易,各供应商无需至现场开标,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可邮递,若邮件遗失,责任由寄件人自负):黄山市陈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黄山市休宁县海阳镇玉宁街31-2号)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5月1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休宁县公安局会议室(地址:休宁县黄山南路5号)
结果请关注网站(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类别:货物类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标段(包别)划分:一个标段
4.项目地点:黄山市休宁县
5. 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6.磋商注意事项
疫情防控期间,为有效降低现场投标带来的人员聚集风险,本项目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流程做如下调整:
①各供应商无需至现场参加磋商;
②本项目磋商过程将采用电话方式进行,若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且评审小组认为无需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的,磋商过程从简。磋商结束后由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将最后承诺报价(发送至微信中180*****441),具体格式见文件第八章―竞争性磋商最后承诺报价表;
③供应商的得分、排序将与结果一同公布。
7.质疑最迟应当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同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方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磋商文件的,质疑起始时间以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本竞争性磋商公告第八项内容。)
8.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属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竞争性磋商公告与磋商文件表述不一致时,以磋商文件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休宁县公安局
地 址:黄山市休宁县黄山南路5号
联系方式:05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黄山市陈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安徽省黄山市休宁县海阳镇玉宁街31-2号
联系方式:05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钱工
电 话:0559-*******
标签: 信息化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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