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宁工务段山体增设防护设施工程采购公告
集宁工务段山体增设防护设施工程采购公告
集宁工务段山体增设防护设施工程
择优选择施工单位公告
(公告编号:JGWLXGC22-LQ002)
1.立项依据
本项目《关于下达2022年防洪预抢工程的预通知》、《2022年安全生产费资本化使用项目“二下”预算》及调整计划已经集团公司批准建设,项目建设管理单位为集宁工务段,项目计划安排、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经批准,预算已批复完成,项目已具备建设条件,现按照公开、择优的原则选择本项目施工单位。
2.工程概况
2.1项目名称、建设地点
2.1.1项目名称:
山体增设防护设施工程
2.2主要工程内容和数量:
1.京包线上行k437+450-650增设主动防护网:长30m,高30m。
2.京包线上行k438+150-250增设被动防护网:长100m,高3m。
3.唐包线上行k769+500-900、k770+120-350增设被动防护网:长90m,高3m。
4.唐包线上行k775+380-450增设主动防护网:长70m,高15m。
5.集葫联线上行k6+420-550增设主动防护网:长130m,高13.5m。
2.3工程批准预算(含税):
94.878万元
2.4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日起-2022年5月30日。
2.5质量目标
参照施工图设计及技术标准要求执行。
2.6安全目标
杜绝行车、人身安全事故发生。
3.实施单位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实施单位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营范围包含铁路工程,同时具备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3.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
3.3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相应能力;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6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铁路增设主被动防护网施工相关业绩(附合同复印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7投标单位不能为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和代理投标,或无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利益冲突。
3.8投标单位须为一般纳税人,具备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3.9投标人在集团公司管内无中标不执行行为。
3.10近三年申请单位或申请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失信行为“黑名单”。
3.11投标单位必须提供具备CMA或CNAS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主被动防护网质量证明文件,对提供虚假报告的投标单位取消其投标资格。
4.申请文件组成内容
4.1申请函
4.2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被授权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彩印。
4.3 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
4.4 财务状况证明材料。
4.5 近三年铁路增设主被动防护网施工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4.6投标单位写出增设主被动防护网施工项目的具体施工流程及工艺。
4.7主被动防护网产品质量合格证书、有CNAS标识(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防腐检测报告、有CMA标识(中国计量认证/认可)的落石冲击试验报告。(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和代理投标)
4.8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查询结果。
4.9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
4.10未被列入失信行为“黑名单”查询结果。
4.11申请承诺书(见附件)。
5.申请文件书写要求(未按要求制作的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5.1申请文件必须为彩印扫描件。
5.2申请单位可根据项目特点自行编制其它文件,作为申请文件的附件,但必须同申请文件一同发送。
5.3申请文件书写应清楚工整,凡修改处应由投标全权代表签字;图文模糊、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5.4申请文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并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5.5申请文件每页均需加盖公章。
6.申请报名
6.1 递交申请文件方式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申请单位,发送申请文件(详见第4条)扫描件至电子邮箱jngwdclk@163.com,申请文件扫描件需建立压缩包。
6.2 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自发布采购公告之时起24小时截止,未成功发送邮件和逾期发送邮件(以jngwdclk@163.com电子邮箱接收时间为准)均按报名不成功处理。
7.项目管理机构及内部监管部门
项目管理机构: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集宁工务段。
地址: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团结路99号
邮编:******
项目联系人:王志强
联系电话:0474-*******
内部监管部门:集宁工务段行政监察
联系电话:0474-*******
附件:申请承诺书
集宁工务段
2022年5月6日
申请承诺书
集宁工务段:
我单位申请参加集宁工务段2022年山体增设防护设施工程择优选择施工项目(公告编号:JGWLXGC22-LQ002)事宜,现对该项目作出以下承诺:
1.投标单位中标五日内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金额的10%。电汇至招标单位银行账户内。招标单位账户信息:(户名: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集宁工务段、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布铁路支行、账号:150*****639*********),未按规定交履约保证金,视为退标。退标或者严重影响工期概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合同中详细明确。
2.我单位郑重承诺同意合同约定付款方式进行付款。
3.我单位郑重承诺按照集宁工务段公告或合同约定的项目期限日期,按期完成,绝不恶意拖延。
4.我单位郑重承诺按照集宁工务段公告或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完成项目任务。
5.我单位郑重承诺如发生未按照项目质量目标完成工作、未按照成交通知书签订日期内签订合同,均按照自愿放弃该项目处理。
申请单位:
法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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