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原地改扩建项目医用纯水系统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的招标公告
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原地改扩建项目医用纯水系统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的招标公告
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原地改扩建项目医用纯水系统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原地改扩建项目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18】9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自筹,项目业主为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招标人为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浙江育才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医用纯水系统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项目名称: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原地改扩建项目医用纯水系统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
建设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兴宁路57号
招标范围: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原地改扩建项目医用纯水系统设备的采购、安装及相关服务;
招标控制价:135.3783 万元
交货期(含安装):9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供货,安装工期满足总包施工工期要求。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浙江省、宁波市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从高),并最终一次性验收合格;
质保期:24个月,时间自系统验收合格,投入使用之日算起
三、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服务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行合同的能力。
3.2具备投标产品的生产或供货及安装、售后服务能力;制造商需具有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符合II类血液透析规范范畴)、医疗器械注册证(血液透析用制水设备);若为代理商参加投标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体外循环及血液处理设备),同时提供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符合II类血液透析规范范畴)、医疗器械注册证(血液透析用制水设备);代理商同时须持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合法的唯一代理授权书,同一品牌只能以一家单位的名义申请投标,同一代理商只能参与一个品牌的投标;
3.3.投标人近3年(2019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一个医院的医用纯水的项目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的时间和金额为准,原件备查)。
3.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代理人将在公示前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的信息进行查询,若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记录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重新组织招标,失信记录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注:以上资料请投标人仔细阅读资格要求并自查,确认符合条件后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1、获取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05月11日(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30-5:00。
2、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3、发售地点:浙江育才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0楼)。
4、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下同)、地点及要求: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下同):2022年05月27日14 时00 分。
2、送达地点(同开标地点):浙江育才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1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3、要求:参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否则,其投标文件有可能被拒绝。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原则上不得委派超过1人参加现场开标活动,且参与现场开标活动的人员应严格遵守防疫规定,自觉遵守和服从招标代理人的现场管理。
六、本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浙江育才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七、业务咨询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
联系人:毛工、周工
招标代理人:浙江育才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新晖路155东城国贸10楼
联系人:李 璐、李丹亚
电话:0574-********
标签: 原地改扩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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