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无人机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经理部商品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无人机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经理部商品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
*********ZB"> 项目编号: EH-20-*********ZB... | 项目名称: 中交二航局长春分公司无人机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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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无人机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经理部商品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无人机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经理部 商品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工程进度款。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商品混凝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无人机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工程)EPC 工程总承包。一期建筑面积约 7.84 万平方米,建设展示中心 1 栋(含人防地下室)、高端研发 4 栋、加工车间 8 栋、风动实验室 1 栋、服务中心 1 栋、标准化厂房 4 栋,共 19 个建筑物;新增道路工程,总长度 3190m,具体为中韩乙十六路(仁德大街-山水大道)、中韩丙十七街(中韩乙十六路-中韩丙八十四路)、中韩丙八十四路(仁德大街-中韩丙十七街),含车行道、人行道、雨污水管线、暗渠等。 2.2招标内容: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5月06日11时至2022年05月11日11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mpm.ccccltd.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下载前应首先将标书款汇至招标人指定帐户并经招标人确认购买后,方能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参加多个包件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包件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包件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3标书款和投标保证金,请按下述信息汇款: 账户名称:中交二航局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大连金普新区分行 账 号:301*****3593 4.4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后,投标人应将付款凭证扫描件发至招标人单位联系人邮箱********@qq.com,经招标人确认购买后,方能下载招标文件。 4.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组成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包件投标,且最多允许中1个包件。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5只允许制造商及其代理商中的一家单位参加某个包件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5月17日11时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远程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mpm.ccccltd.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在投标界面内填写完善投标报价,线上报价数据应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数据相一致。 5.2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mpm.ccccltd.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 地 址:长春市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金汇大路1577号中韩大厦A栋911室 邮 编:1***** 联 系 人:于亚峰 电 话:133*****828、 2022年 05月06日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 地 址:长春市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金汇大路1577号中韩大厦A栋911室 邮 编:1***** 联 系 人:于亚峰 电 话:133*****828 2022年05月0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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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商品混凝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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