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门招标公告
防火门招标公告
公告标题:舒城龙津合著(中梁津门一品)防火门招标公告
报名截止时间:2022-05-10 00:00:00
招标主体:舒城龙津合著(中梁津门一品)防火门
招标联系人:万吕
招标联系人方式:137*****537
招标联系邮箱:wanlv@zldcgroup.com
招标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金色名郡商业广场中梁万筑置业有限公司三楼
招标范围:1、本次招标范围为龙津合著项目和滨湖拾光项目内所有楼栋(楼梯间、电梯前室、入户消防前室、管道井部位、设备用房等防火门;地下室及机房、配电房、消控室、屋面电梯机房及楼梯通道处采用防火门供货及安装)防火门供应及安装。2、防火门的闭门器、防火玻璃、防火铰链、插销、把手、防火锁等五金配件及安装所需要的材料含在本次招标范围。3、门框安装后的砂浆塞缝工作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4、防火门的必要检测、复试及满足竣工验收、消防验收和中梁集团过程评估和交付验收等一切为达到交付条件所发生的费用含在本次招标范围。5、不提供生活用电、用水、住宿,由投标单位自行解决。
报名提交材料:4.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2、投标承诺函;4.3、企业简介、生产制作许可证(如有);4.4、近三年业绩表和近两年的财务年度审计报告;4.5、标杆企业合作合同证明(如有);4.6、三证一照(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文件),税务证明等等;注:所有资料均需提供电子版一份(带公章文件的扫描文件)。投标人请将“投标保证金”汇款单复印后加盖公章附入报名材料中。
说明: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津门一品与滨湖拾光相同材料报价需统一,两项目的防火门工程由一家单位中标,中标者须履行合同中的工抵要求。
项目简介:中梁舒城龙津合著项目、滨湖拾光项目防火门工程
龙津合著项目总建筑面积约8.7883万m2,滨湖拾光项目总建筑面积8.8802万m2
付款条件:7.1乙方于每月25日前报送当月(上月25日至本月25日)单体楼栋的产值至监理及甲方,监理及甲方审核,甲方于次月支付进度款;7.2.1进度达到单体楼栋防火门全部到场且门框安装完毕、并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时,甲方按单体楼栋合同总价付40%。7.2.2进度达到单体楼栋所有门扇及五金安装完毕、并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时,甲方按单体楼栋合同总价付30%;竣工验收消防验收通过、所有问题整改完成、资料移交齐全后支付至实际完成工程量的 85%。7.3结算款:本工程验收合格全部移交到发包人,并签订维保协议后,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结算完成后90天内,发包人支付至结算总额的 97%。付至97%时,承包人应开具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7.4结算完成后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剩余3%作为保修金,保修金按照《工程质量保修协议》要求支付。7.5在完成第7.2条约定的工程付款节点后,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的统一格式填制付款申请,并经总包单位签字确认后,报甲方审核;甲方完成审核后十个工作日内按照合同规定比例并扣除应扣款项向乙方支付进度款;如乙方未及时提出申请,或没有总包单位的签字确认,甲方有权不予付款。7.6在每次甲方付款前,乙方须向甲方先行提供真实、合法、且符合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在事后税务机关检查中发现乙方提供的发票不符合规定,乙方应在甲方通知后15天内予以更换,否则甲方有权不付款。7.7本分包合同中,甲方有权从应支付给乙方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或抵消任何按分包合同中规定乙方有义务支付给其他承包单位的金额。7.8在乙方向甲方报送工程进度款中,若出现如下情况,甲方免于承担因不能及时支付进度款的一切责任:7.9.1在进度款申请报告中,未能明确体现当期所完成的工程付款节点;7.9.2没有按甲方的指示或合同规定的要求提交资料;7.9.3乙方报送的资料证据不全、不真实,所报送的资料不详尽,报送不及时。工抵房要求:甲方有权以工抵房的形式支付工程款,本工程和滨湖拾光项目防火门工程联合招标,增加20%工抵要求且至少含工抵房1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标签: 防火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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