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文元申请继承曾冬娥不动产的公示
关于刘文元申请继承曾冬娥不动产的公示
刘文元申请被继承人曾冬娥(身份证号码:360*****660*******)名下不动产继承登记,房屋坐落于:贵溪市冶金路19号江西铜材西区3栋302室,面积62.02 平方米,房产证号:贵房权证滨字第 ******** 号,混合结构。经申请人约定被继承人曾冬娥名下的上述不动产权由刘文元(身份证号码:360*****660*******)一人继承,本登记机构根据当事人提供的有关继承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材料。经初步询问、查验,享有继承权人有刘文元(身份证号码:360*****660*******)、刘豪(身份证号码:360*****920*******)二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的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将曾冬娥生前上述不动产权确定由刘文元继承,如有异议者,请在公示之日起三个月内(2022年8月06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向贵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逾期无异议的或异议不成立,本机构将依据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办理不动产转移(继承)登记。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701-*******
贵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5月06日
标签: 不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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