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救助管理站关于流浪乞讨人员食堂主副食、方便食品等物资采购的公告

兰州市救助管理站关于流浪乞讨人员食堂主副食、方便食品等物资采购的公告

为满足在站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饮食服务需要,兰州市救助管理站拟通过招标方式对“兰州市救助管理站流浪乞讨人员食堂主副食、方便食品等物资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兰州市救助管理站流浪乞讨人员食堂主副食、方便食品等物资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和技术参数

(一)项目内容

根据民政部《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为在站流浪乞讨人员提供符合食品安全的餐饮服务要求,对流浪乞讨人员食堂所需主副食、方便食品等物资进行采购。

(二)技术参数

1、蔬菜质量要求

(1)瓜、果、蔬菜必须是优质货品,农药残留需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的规定,符合我国无公害蔬菜的卫生指标规定;

(2)各种蔬菜都应具有本品种固有颜色。大多数有发亮的光泽,显示蔬菜的成熟度及鲜嫩程度,多数蔬菜具有清新、甘辛香、甜酸香等气味,不允许有腐烂变质等其他气味,避免非正常、不新鲜的蔬菜,如萎蔫、损伤、病变、虫害等;

(3)叶菜类:大白菜、菠菜、空心菜、茼蒿、芹菜等绿叶菜类。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泥土、明显的机械损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畸形、异味,结球叶菜要结球适度,菜花应新鲜洁白,不带叶麸;

(4)茄果类:番茄、茄子、辣椒等。果实整洁,成熟度适中,番茄花蒂不明显,无裂果及空洞现象,茄果不能有裂蒂及果皮变硬现象,无腐烂、畸形(果实形状异常或过小)、异味,无明显机械损伤;

(5)瓜果类:黄瓜、冬瓜、苦瓜等。形状、色泽一致,瓜条均匀,无疤点、无断裂,无腐烂、畸形(果实形状异常或过小)、异味、明显的机械损伤,不带泥土,果实大小正常;

(6)根菜类:萝卜、胡萝卜等。皮细光滑,大小均匀,肉质脆嫩致密新鲜,无腐烂、畸形、裂痕、糠心、异味,不带泥沙,不带茎叶和须根;

(7)薯芋类:土豆、红薯等。色泽一致,不带泥沙,不带须根、茎叶,不干瘪,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损伤、病虫害斑,土豆无发芽,皮不变绿,土豆的平均直径不能小于65mm;

(8)葱蒜类:葱、蒜、韭菜、洋葱等。允许葱、青蒜保留干净须根,葱、蒜、韭菜不带老叶,蒜头、洋葱去根去枯叶,可食部分新鲜幼嫩,无腐烂、畸形,异味;

(9)豆类:扁豆、豇豆等。形态完整。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豆荚类新鲜、幼嫩、均匀,豆仁类籽粒饱满,较均匀,无发芽,不带泥土杂质;

(10)水生菜类:藕等。肉质嫩,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损伤,不带泥土和杂质,不干瘪,不黑心。

(11)豆腐要新鲜,无变质,无异味,色泽正常,运输过程中做好防污染工作,保证清洁卫生。

2、调料类质量要求

(1)辅料、佐料的质量基本标准要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干爽、不霉烂、整齐、均匀、完整、无虫蛀、无杂质、保持应有色泽;

(2)产品质量稳定,保证营养丰富、绿色安全、易存放、食用方便,保质期长。从加工、包装、运输、储存到销售全部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3)二氧化硫残留量、含砷总量不得超过国家卫生标准,木耳类干菜的水粉含量不能超过国家标准要求;

(4)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需要的货品进行品质抽检,对质量未达到国家标准的干货制品,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

(5)预包装食品需有明确的商品标签,有生产日期、质保期、质量等级等,需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定期向食堂提供产品的检验报告。

3、肉食品类质量要求:

(1)所供货应保持良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严格遵守《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相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

(2)肉类需保证来源正规,肉体冻实而坚硬,无化陈现象,肉质紧密有弹性,色泽均匀,不粘手,交货时干净、新鲜、无异味,冷冻肉解冻后的净重量不少于原重量的92%,解冻时间为4小时以内(室温20摄氏度),所有冷冻食品要求明确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肉类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2016鲜(冻)畜肉卫生标准,无国家禁止使用的添加剂;

(3)所有动物制品需能追溯到生产源头,鸡肉、牛羊肉需可追湖至屠宰加工厂,如需方要求,供货商还需提供本批次牛羊的耳标号;

三、项目实施时间

2022年7月—2023年6月,为期12个月。

四、项目预算金额

本项目预算总金额:25万元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

(二)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件),以上证件须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亲自提交采购活动资料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提交采购活动资料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四)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五)供应商须提供缴纳税收的有效凭证原件(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缴纳的至少一个月任意一项主要税种的凭据。依法免税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国家电子税务总局税金申报成功记录截屏等有效证明材料);

(六)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

(七)供应商须提交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信用承诺书由供应商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亲自签署,就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反商业贿赂,不串通投标等作出书面声明和承诺,做为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未承诺的,视同自愿放弃投标(响应)资格;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承诺的,依法依规处罚,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八)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公告时间

2022年5月9日—13日,共5个工作日。

七、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兰州市城关区火车站东路209号行政楼402室,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

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5月13日17:00时。

联 系 人:李际光联系电话:0931-*******

八、采购评审时间及地点

采购评审时间:2022年5月16日上午10:00-12:00。

采购评审地点:兰州市城关区火车站东路209号行政楼4楼会议室。

兰州市救助管理站

2022年5月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方便食品 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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