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汴东产业集聚区标准化厂房项目(一期)—#03-地下车库,#03-1~#03-4丙类厂房,#03-5丁类厂房,#03-6~#03-8丙类厂房-监理标段-招标文件(30,000元)

开封市汴东产业集聚区标准化厂房项目(一期)—#03-地下车库,#03-1~#03-4丙类厂房,#03-5丁类厂房,#03-6~#03-8丙类厂房-监理标段-招标文件(30,000元)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开封市汴东产业集聚区标准化厂房项目(一期)—#03-地下车库,#03-1~#03-4丙类厂房,#03-5丁类厂房,#03-6~#03-8丙类厂房

监理招标文件

招 标 人:开封市顺发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河南申佳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 :二〇二二年四月


招标文件编制委托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2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6

第三章评标办法........................................................... 22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仅做参考).......................................... 27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31


第一章招标公告

开封市汴东产业集聚区标准化厂房项目(一期)—#03-地下车库,#03-1~#03-4丙类厂房,#03-5丁类厂房,#03-6~#03-8丙类厂房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封市汴东产业集聚区标准化厂房项目(一期)—#03-地下车库,#03-1~#03-4丙类厂房,#03-5丁类厂房,#03-6~#03-8丙类厂房已由开封市汴东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2201-******-04-0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开封市顺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开封市汴东产业集聚区标准化厂房项目(一期)—#03-地下车库,#03-1~#03-4丙类厂房,#03-5丁类厂房,#03-6~#03-8丙类厂房;

2.2 项目编号:HNSJ-GC-2022-0002;

2.3 建设地点:汴东产业集聚区宏达大道以西、京路以北;

2.4 项目规模:项目建设占地面积约:59.13亩,总建筑面积*****平方米,投资约*****万元;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本次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工程内容;

监理标段:本项目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全过程监理服务。

2.7 计划工期:施工标段:540日历天;

监理标段:随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施工标段和一个监理标段;

施工标段: 开封市汴东产业集聚区标准化厂房项目(一期)—#03-地下车库,#03-1~#03-4丙类厂房,#03-5丁类厂房,#03-6~#03-8丙类厂房;

监理标段:开封市汴东产业集聚区标准化厂房项目(一期)—#03-地下车库,#03-1~#03-4丙类厂房,#03-5丁类厂房,#03-6~#03-8丙类厂房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标段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法人资格,提供合法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经理不得存在其他在施在建项目(自行承诺);

3.1.4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应为本单位员工,具备有效的劳动合同和在本单位自 2021年9月份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在本单位不足3个月的,以聘用之日起);

3.2 监理标段资格要求

3.2.1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 投标人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监理资质;

3.2.3 拟任项目总监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项目总监须是本单位员工,具备有效的劳动合同和在本单位自 2021年9月份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在本单位不足3个月的,以聘用之日起);

3.3 财务要求:提供公司2018年度、2019 年度、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无不良债务(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审计报告;

3.4 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提供 网页查询截图;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禁止参与该项目投标,需提供网上查询截图(查询对象包含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 5 6 日09时00分至2022年 5 11 日17时00分;

4.2 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投标单位须注册成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会员并取得CA密钥,凭CA密钥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详见http://www.kfsggzyjyw.cn办事指南-操作规程)。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可打开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kfsggzyjyw.cn首页“流程公开”里查询招标文件

4.4 售价:0 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2年 5 26 日9时30分整(北京时间)

5.2 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kfsggzyjyw.cn/kfggzy/)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

5.3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人按开标程序自行解密投标文件。

5.5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6.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开封市顺发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151*****763

地 址: 开封市顺河区仪北街区政府综合楼 5 楼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申佳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先生

电 话:135*****723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正光街22号行署国际广场C座4楼

监督部门:开封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招标人:开封市顺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开封市顺河区仪北街区政府综合楼 5 楼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151*****763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河南申佳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正光街22号行署国际广场C座4楼

联系人:郭先生

电话:135*****723

1.1.4

项目名称

开封市汴东产业集聚区标准化厂房项目(一期)—#03-地下车库,#03-1~#03-4丙类厂房,#03-5丁类厂房,#03-6~#03-8丙类厂房

1.1.5

建设地点

汴东产业集聚区宏达大道以西、京路以北

1.1.7

建设周期

随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1.1.8

项目规模

项目建设占地面积约:59.13亩,总建筑面积*****平方米,投资约*****万元

1.2.1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全过程监理服务

1.3.2

监理服务期限

随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1.3.3

质量要求

合格

1.3.4

安全控制目标

无重大安全事故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监理资质;

3、拟任项目总监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项目总监须是本单位员工,具备有效的劳动合同和在本单位自2021年9月份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在本单位不足3个月的,以聘用之日起);

4、财务要求:提供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无不良债务(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审计报告;

5、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提供 网页查询截图;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禁止参与该项目投标,需提供网上查询截图(查询对象包含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2

是否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4.3

投标人不得

存在的其他情形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2.3

偏离

不允许下列重大偏离:

经评标委员会审查后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应认定为无效标(即废标):

1、投标书没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电子签章和投标人电子签章的;

2、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质量等级达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等级;

4、投标文件附加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5、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欺诈、威胁、以行贿手段或其他弄虚作假方式谋取中标、采取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不正当手段的;

6、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但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7、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投标申请时不一致的;

8、投标行为违反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

9、硬件特征码与其他公司一致的。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

其他材料

《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媒介发布为准。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答疑或补充文件在解释顺序方面优于该类文件之前的文件。当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答疑或补充件对同一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2.2.1

投标人要求

澄清招标文件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

2.2.2

招标人书面

澄清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

招标文件澄清

自招标文件澄清公告在相关网站上发布之日起,即为默认收到。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

招标文件修改

自招标文件修改公告在相关网站上发布之日起,即为默认收到。

3.1.1

构成投标文件

的其他资料

3.2.4

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设置招标控制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视为无效报价,按废标处理。

招标控制价为:168万元整

3.3.1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3.4.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小写:*****.00(大写:叁万元整);

2、投标人从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或电子保函(转账需备注“XXX项目XX标段保证金”,项目名称过长可备注简称)。

注:1.保证金缴纳绑定,请登录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办事指南栏目下的操作规程中的《保证金缴纳绑定操作指南看》或直接登录http://www.kfsggzyjyw.cn/kfczgc/*****.jhtml。各潜在投标人请按照线上保证金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否则将影响投标活动。保证金缴纳必须标注清楚,因此造成的后果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投标人无需现场办理退还手续,可自行查询是否到账。

3.电子保函,请登录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关于电子保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相关要求和电子保函平台操作手册。各潜在投标人请按照线上保证金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否则将影响投标活动。

4.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2019年1月1日以来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1)

签字及盖章要求

电子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单位或个人电子签章。

4.2.1

投标截止时间

2022年 5 26 930

4.2.2

投标文件的加密要求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份(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kfsggzyjyw.cn/kfggzy/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电子 投标文件并关注推送消息)

4.2.3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kfsggzyjyw.cn/kfggzy/)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

a、 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到会员系统的指定位置。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b、 投标人因交易中心投标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371-********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开封市郑开大道与三大街交叉口路北市民之家五楼西 B 区(开标区)(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开标)

5.2

开标程序

1.主持人点击“开标”,解密开始倒计时。

2.投标人对所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3.解密时间结束后5分钟质疑时间,无投标人提出异议,开标结束。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相关经济专家、技术专家5人、业主代表2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推荐候选人1-3名。

公示期满后,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上发布,公示期限:3个工作日。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6

质疑或异议的递交

根据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文件(汴公管办【2020】 13 号) 的规定:为了规范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当事人提出质疑(异议)、投诉的行为,让交易项目更加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通了网上质疑(异议)、投诉通道,方便当事人进行网上质疑(异议)、投诉。(详见《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重要通知中的“关于实行线上质疑(异议) 、投诉的通知” )

10.7

招标代理服务费

监理标段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00元(不含税)。

10.8

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有投标人电子签章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

2、请投标人在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3、请投标人时刻关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公司 CA 密钥推送消息。

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5、 投标人应按开标程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备注: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需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 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程序详见http://www.kfsggzyjyw.cn 办事指南-操作规程);投标人因交易中心投标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371-********

10.9

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中提供所证件及内容真实性负责,若有不实将视为弄虚作假、恶意投标,采购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投标/中标资格。

10.10

投标人应时刻关注发布网站和公司CA密钥推送消息,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变更、澄清、修改、答疑等,在发出之日起即视同投标人已收到该文件。

各投标(响应)人从参与项目交易开始至项目交易活动结束止,应时刻关注电子交易系统中的项目进度和状态,特别是项目评审期间。由于自身原因错过变更通知、文件澄清、报价响应(自系统发起30分钟内做出)等重要信息的,后果由投标(响应)人自行承担。

10.11

如投标人须知正文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1.总则

1.1招标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监理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 工程项目建设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8投资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监理服务期限和质量要求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监理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应当具备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如有),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本项目不适用)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分包

本项目严禁分包。

1.12响应和偏差

1.12.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监理大纲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2.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l)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投标保证金

(5)资格审查资料

(6)监理大纲

(7)评标办法要求的业绩及获奖证书的相关证明材料

(8)其他资料

3.1.2 投标单位必须使用招标文件中所提供的表格格式。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4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90 天。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5 资格审查资料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信誉等要求。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扫描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投标人监理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原件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理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监理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委托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签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本项目不适用)

4.1.1投标文件正本、副本、电子版应分开包装; 密封袋上加贴封条,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1.2封套外应注明“正本”、“副本”和“电子文档”,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 4.1.1 项或第 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1.2 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1.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1.4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1.5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详见须知前附表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5.2 开标程序

本项目采用电子开标。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各投标人对电子投标文件自行解密。解密完成后各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将自动显示在网页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将视为放弃投标。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电子开标。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凭制作投标文件所用的CA密匙完成解密,按照递交投标文件的顺序进行解密后签字确认。

5.3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合同授予

7.1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天。

7.2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7.5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签订合同

7.6.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6.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6.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投诉

8.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8.5.1项规定的期限内。

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

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盖章

符合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2

资格评审

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规定

总监理工程师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规定

信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规定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范围

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全过程监理服务

监理服务期限

随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质量要求

合格

安全控制目标

无重大安全事故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企业综合实力部分:27分监理大纲部分:43分

投标报价:25分其他评分因素:5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1)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投标报价在招标控制价的 95%-100%之间(含 95%)的为有效报价,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不在上述范围内的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但投标报价仍予以赋分。

(2)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各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的50%+招标控制价的50%,(当有效投标人为5个以上者(不含5个)时,则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计取算术平均值)

注:若投标人报价均不在招标控制价的95%-100%范围之内,则:评标基准价=招标控制价。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100%

条款号

评分因素

(偏差率)

评分标准

2.2.4(1)

企业综合实力评分标准27分

企业业绩(4分)

投标人提供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揽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服务业绩,且项目投资总额不低于2亿元,每提供一份业绩,加2分,满分4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公示网页版、中标通知书、合同,否则不予计分)

企业荣誉(8分)

1、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证书时间为准)连续2年取得省级及以上部门颁发荣誉称号得2分;

2、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证书时间为准)监理过的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工程质量奖每个得1分。最高得4分。(以证书颁发日期为准);

3、投标人获得过“AAA”信用等级证书且在现行有效期内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需提供信用等级证书及信用报告原件扫描件);

监理机构人员配备(10分)

总监理工程师(6分)

1、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取得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得2分。

2、拟派项目总监每提供一个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加2分,最高加4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公示网页版、中标通知书、合同,否则不予计分)

专业人员配备(4分)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土建、市政、电气、造价、给排水专业齐全的得4分;每缺一个专业扣1分,扣完为止。监理机构配备人员数量合理,以高、中级职称为主,老、中、青搭配合理。

拟投入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5分)

检测设备的配置齐全、设备先进、完全能满足工程需要的得3-5分,基本满足工程需要的得1-2分;

2.2.4(2)

监理大纲

评分标准43分

监理大纲的编制应满足以下主要内容: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监理范围、监理内容(5分)

评委根据内容在0-5分范围内酌情赋分

监理依据、监理工作目标(3分)

评委根据内容在0-3分范围内酌情赋分

监理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3分)

评委根据内容在0-3分范围内酌情赋分

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

(6分)

合理、可行得6分,基本可行得3-5分, 其次1-2分;缺项者得0分;

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环保监理措施(8分)

合理、可行得6-8分,基本可行得3-5分, 其次1-2分;缺项者得0分;

合同、信息管理方案(3分)

评委根据内容在0-3分范围内酌情赋分

监理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5分)

评委根据内容在0-5分范围内酌情赋分

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5分)

合理、可行得5分,基本可行得3-4分, 其次1-2分;缺项者得0分;

合理化建议

(5分)

评委根据内容在0-5分范围内酌情赋分

2.2.4(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25分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得基本分 20 分。当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时,每低 1%在基本 20 分的基础上加 1 分,最多加5 分;当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 5%以上(不含 5%)时,每再低 1%在满分 25分的基础上扣 2 分,扣完为止;当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时,每高 1%在基本分20分的基础上扣 1 分,扣完为止。

2.2.4(4)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5分

服务承诺

1、施工期间履行职责的服务承诺(0-1分)

2、施工期间与监理工作相关的服务承诺(0-1分)

3、项目实施阶段监理人员到位率以及项目完成后的跟踪服务承诺(0-1分)

4、保修期间的服务承诺(0-1分)

5、有扬尘治理管理承诺,施工期间有专职人员管理(0-1分)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监理大纲得分高的优先;如果监理大纲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企业综合实力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监理大纲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企业综合实力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监理大纲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 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企业综合实力部分计算出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监理大纲部分计算出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 C;

(4)按本章第 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因素计算出得分 D。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D。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仅做参考)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GF-2012-0202)

第一部分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

监理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规模:;

4.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4. 专用条件;

5. 通用条件;

6. 附录,即:

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附录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号:。

五、签约酬金

签约酬金(大写):(¥)。

包括:

1. 监理酬金:。

2. 相关服务酬金:。

其中:

(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

(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

(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

(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

六、期限

1. 监理期限:

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2. 相关服务期限:

(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七、双方承诺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

1. 订立时间:年月日。

2. 订立地点:。

3.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份。

委托人:(盖章) 监理人: (盖章)

住所: 住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代理人:(签字)的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直接引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通用合同条款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直接引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专用合同条款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监理标段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年月日


目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资格审查资料

六、监理大纲

七、服务承诺

八、评标办法要求的业绩及获奖证书的相关证明材料

九、其他资料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己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监理标段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小写)投标报价,监理服务期限,质量要求,安全控制目标,按合同约定完成监理工作。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如我方中标:

(l)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4.我公司承诺:我公司独立制作、修改和上传投标文件,并承担因“硬件特征码一致”所造成的不良后果。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 投标有效期为90 日历天(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7.(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

地址:

电话:

年月日


(二)投标函附录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标段

投标人

投标报价

大写 小写

总监理工程师

证书编号

项目监理人员数量

监理服务期限

质量要求

安全控制目标

说明

1、如果贵方接受我方的投标,我方保证按合同规定安排完成全部监理任务。

2、贵单位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3、本表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不得缺项,基准价及报价要求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投标人:(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年月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年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企业电子签章)

年月日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监理标段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投标人:(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采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形式,并在此提供投标单位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明、相应的有效转账或汇款单或电子保函证明材料并加盖电子公章。


五、资格审查资料

(一)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企业监理资质证书

类型:等级:证书号:

质量管理体系证书

(如有)

类型:等级:证书号:

营业执照号

员工总人数:

注册资本

其 中

高级职称人员

成立日期

中级职称人员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技术人员数量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各类注册人员

经营范围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 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为同一人或者存在 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单位)

备注

注:投标人应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签章。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应附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三)近年监理过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地址

委托人电话

合同价格

监理服务期限

监理内容

总监理工程师

项目描述

备注

备注: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公示网页版、中标通知书、合同;


(四)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监理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扫描件。


(五)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序号

本项目任职

姓名

职 称

专 业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六)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名

年龄

执业资格证书

(或上岗证书)名称

职称

学历

拟在本项目任职

工作年限

从事监理工作年限

时 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注:1、总监理工程师应附身份证、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新入职员工提供入职以来的社保证明,以聘用之日起);

2、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中标公示网页版、中标通知书、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岗位证书等证明扫描件。


(七)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

序号

仪器设

备名称

型号

规格

数量

国别 产地

制造

年份

用途

备注


六、监理大纲

(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编制)

七、服务承诺


八、评标办法要求的业绩及获奖证书的相关证明材料


九、其他资料

(一)投标人承诺书

我公司独立制作、修改和上传投标文件,并承担因‘硬件特征码一致’所造成的不良后果。

承诺人: (企业电子签章

年月日


(二)河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招标投标活动承诺书

我单位承诺,在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人:(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年月日


(三)投标人认为其他有必要提交的材料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房-监理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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