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县社会福利中心智慧养老院场景建设(一期)非政府招标公告

安吉县社会福利中心智慧养老院场景建设(一期)非政府招标公告

参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安吉县社会福利中心就《安吉县社会福利中心智慧养老院场景建设(一期)非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AJJXZX2022-029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项目名称

简要概况

数量

预算价

1

安吉县社会福利中心智慧养老院场景建设(一期)非政府采购项目

在养老机构管理系统原有的基础上,新增采购疫情数据感知设备、智能助餐设备、智能看护枕、便携体检包、照护需求评估自助机、手持照护机、报警胸卡、定位器、定位基站、智能电表、蓝牙信标,并进行网络改造等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项

97.75万元

备注

1、本项目采购预算价为97.75万元,投标报价超预算价的投标无效。

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跨部门数据对接和验收工作。

3、质保期限:验收通过后软、硬件免费维护2年(质保))。

4、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企业;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至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

六、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时间:2022年5月6日至2022年5月16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7:30

2、报名/发售地点:安吉匠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省安吉县昌硕街道天目中路531号)

3、标书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4、报名方式:目前因疫情防控需要、供应商应以电子邮件报名或邮寄形式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前应事先联系代理公司。如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请将报名资料上传至**********@qq.com,联系人:马燕,联系电话:0572-*******

5、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5月30日下午14:00时。

开标时间:2022年5月30日下午14:00时。

八、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及开标地址:

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受疫情影响,各投标供应商应以邮寄方式送达投标响应文件参与投标。响应文件收件地址为安吉匠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省安吉县昌硕街道天目中路531号),联系电话:0572-*******,联系人:马燕。如因邮寄原因造成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能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收到投标响应文件的,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负。

开标地址:安吉匠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浙江省安吉县昌硕街道天目中路531号)。

九、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00元。缴纳时间应于开标前到帐,可用银行汇款、网银汇款等形式缴入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安吉匠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支行营业部

帐 号:330*****712*********

十、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刊登在: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anji.gov.cn/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招标采购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答复,并通知所有认购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招标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质疑和投诉需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范本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中“下载专区”内下载,质疑时供应商需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

2、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成交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招标采购单位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质疑联系人:郎正,联系电话:0572-*******

4、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按次序纵向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并满足本公告中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A、报名表;

B、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副本复印件一份;

C、供应商最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D、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联系方式;

5、供应商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供应商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明出席)。

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所有资格证明文件的原件开标时随带,供评标小组审查。

十二、本项目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及其他未列明行业。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十三、招标代理费用: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十四、投标注意事项

1、受疫情影响,各投标供应商应以邮寄方式送达投标响应文件参与投标。响应文件收件地址为安吉匠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省安吉县昌硕街道天目中路531号),联系电话:0572-*******,联系人:马燕。如因邮寄原因造成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能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收到投标响应文件的,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负。

2、受疫情影响,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形式开标,投标供应商不得派代表来现场参加开标活动,但投标供应商必须派授权代表远程参与开标,并保证其授权代表电话畅通、网络在线。在代理机构电话通知开标结果前必须确保授权代表始终在岗,开标过程中的澄清等工作将以电话或网络形式进行。如因投标供应商的通信或网络原因造成的开标失误,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五、采购人、采购监管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安吉县社会福利中心

联系人: 沈勇联系电话:135*****500

2、采购代理机构:安吉匠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马燕联系电话:0572-******* 0572-*******

3、采购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安吉县民政局联系电话:0572-*******

地址:浙江省安吉县行政中心3楼

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反馈内容: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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