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物业服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物业服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A*********F********

1.招标条件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物业服务外包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复文件批准,招标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招标代理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物业服务外包项目;

2.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3招标采购内容:物业服务分为两个标段,其中第一标段包括包头分行办公楼和现金中心凭证库及城区支行合计总面积为47,164.69平米,预算金额为*******元;(招标编号:A*********F********/1)

第二标段为旗县支行,即土右、固阳、达茂3家支行,总面积9355.18 平米,预算金额为******元.两个标段面积共计*****.87平米,预算一年金额390万元,两年780万元以内,由市分行与两个中标供应商统一签订服务合同(以上标段面积见附表1、2)(招标编号:A*********F********/2)

注:投标人可同时报两个标段包件,但只能按照标段顺序中标一个标段。最终中标标段根据供应商在每一个标段内的排名以及标段顺序确定。若某一供应商在标段一、二内均排名第一,则中标标段一,并在标段二中不再将其列入中标选择范围,标段二中其他供应商顺序递补。如投标人同时投两个标段,需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2.4服务期:两年。

注:详细采购内容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机构代码证副本(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

2.供应商截至报名截止日(或领取招标文件之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

.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提供查询截图)。

3.供应商或其所投产品/服务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单》(提供承诺)。

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人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人员名单》(提供承诺)。

5.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采购单位高管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提供承诺)。

6.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提供承诺);

(二)业绩要求:近三年(2019年1月1日以来)具有物业服务业绩

(三)其他要求

1、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能力,无不良经营行为。

2.技术能力要求

各岗位人员需经严格筛选,根据岗位的需求配备相应的人员,对需资质要求的特种岗位必须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的人员方能上岗,对需培训的人员及时的组织培训。

3.交付能力要求

需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一周内全部人员到岗到位。

4.服务能力要求

a.营业机构的水、电、暖维修维护以及墙体、地面、吊顶、窗户、窗帘等维护,应达到正常使用要求。

b.确保服务区域干净明亮,无杂物、无纸屑、无灰尘、无印迹,达到卫生服务和检查的各项要求;垃圾每日及时清运。

c.网点门前干净卫生,网点外墙、自助服务区无非规定粘贴物品,门楣、时间排、所名牌及玻璃必须保持清洁,达到卫生服务和检查的各项要求。

d.具备各种物业运营突发事件处理应急预案及处理能力。

e.建立门卫,夜勤人员规章制度,定期培训从业人员。制定防火、防盗等应急处置预案.

f.定期进行预防性卫生消杀,采取综合措施消灭“四害”,做好疫情防疫工作,并做好纪录。

j.做好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对作业人员或他人造成伤害。

(四)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2年5月7日至2022年5月12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到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六楼招标四部或邮箱进行报名。

4.2报名时需提供:

4.2.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4.2.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呼和浩特地区设立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或在呼和浩特有管理团队,具有完全服务履约能力的承诺书;

4.2.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采购单位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提供承诺函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2.4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并打印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4.2.5提供(2019年1月1日以来)至今(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的与大型国有企业或金融类机构签署的物业服务合同1份;

4.2.6需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一周内全部人员到岗到位的承诺书(原件);

4.2.7请各投标单位在登陆(https://e.abchina.com/jcgys/)该网址注册相关信息,招标人审核后才能进入采购程序,若中标则采购订单也需通过该网址签订电子订单,注册中遇问题请拨打0472-*******(联系人:苏女士)咨询,需要附件均为原件的扫描件;

注:(1)以上资料均须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留存备案,本项目可邮箱报名,将以上资料全部扫描件发送至nmct100@163.com并电话通知代理公司,邮件主题为“农行物业+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2)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彩喷件一律不视为原件。(3)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接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包,售后不退,报名成功后,由报名单位账户汇入以下账户,并将汇款底单扫描件发送至报名邮箱。

收款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青城支行

账号:054*****040******

行号:103*****9015

5.澄清答疑时间安排

各投标人如果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有任何澄清要求,请于开标前15日发送至nmct100@163.com邮箱(邮件标题备注某某公司对XX项目的澄清要求,提供WPS格式的澄清要求(无须盖章),和PDF或JPEG格式的澄清要求(须盖章)各一份)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即开标时间):2022年05月27日上午10时分,地点为(即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如意和大街伊泰华府世家2号商业楼6层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金采网》上同时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街7号正翔国际B1楼

邮编:******

联系人:苏女士

电话:0472-*******

电子邮箱:btjzcgbtnm@abchina.com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如意和大街伊泰华府世家2号商业楼6-7层

联系人:李娜 孙业梅

电 话:0471-*******-6081

电子邮箱:nmct100@163.com

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5月6日


,包头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包头分行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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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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