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东片区智能水务运维管理平台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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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容东片区智能水务运维管理平台系统项目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以《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开展容东片区再生水厂二期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2020】92号)、《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关于容东片区再生水厂二期项目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雄规建审改试点设函字【2020】0155号)、《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容东片区再生水厂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2020】134号)、《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容东片区再生水厂二期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2021】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容东片区智能水务运维管理平台系统项目.2.1.2项目建设地点:河北雄安新区。2.1.3项目规模:容东片区智能水务运维管理平台建设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统筹考虑取水、供水、排水、补水、水环境等多个场景需求,充分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入挖掘和广泛运用水务信息资源,构建全面覆盖的智能监控体系、先进兼容的数据处理体系、功能完备的智慧应用体系。容东片区智能水务运维管理平台建设,将基于底层物联感知层(包括感知监测、设备运行监测和视频信号采集等)的信息采集,以雄安新区现有的“四平台”(即物联网平台、视频平台、CIM 平台和块数据平台)以及水务业务数据建模与分析平台等作为应用系统的平台支撑,对水务相关数据进行多类型、多场景的数据解析,完成从数据采集、数据传输、数据标准化处理、数据规划、数据建模、数据开发、数据服务、数据运维等全过程的水务大数据管理与应用。在水务大数据的基础上,通过建立各类信息库、结合流程引擎和规则引擎,为各个应用系统提供逻辑支撑;在公共管理平台、水务业务工单协同平台等应用平台的支持下,充分发挥各应用系统的功能价值,实现容东片区水务业务的监测立体化、决策科学化、管理协同化、服务主动化、控制自动化,全面打造领先的水务管理功能。 2.1.4服务期限:本期项目的建设周期为6个月,从合同签定之日起自智能水务管理平台功能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一年。2.1.5项目总投资: 1998.62万元。
??2.2招标范围:包括 18 个系统模块及配套软硬件,具体如下:支撑型平台系统:公共管理平台、水务业务数据建模与分析平台、水务事件报警管理平台、水务 WEB 组态、水务业务工单协同平台;功能性应用系统:智慧生产部分(泵站管理系统、供水调度综合管理系统、管网管理系统)、智慧客服部分(客服热线系统、网上营业厅系统、营业抄表收费管理系统、表务管理系统、报装管理系统)、智慧运维部分(管网运维管理系统)和智慧管控部分(一体化管理门户、数字可视化系统);配套软件:供水管网模型、客服热线系统配套软件;配套硬件:LCD大屏及其配套设备、压力监测设备、积水监测系统、河道雷达水位计、 CTI 服务器、多媒体交换机和 IP 话机;各个系统模块及配套软硬件的具体要求详见委托人要求。2.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一个签约合同金额500万元(含)以上的信息化类项目业绩。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1.4信誉要求: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 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次或累计罚款 /元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3.1.5其他要求: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服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s.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t.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方案设计或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前期咨询资料成果对潜在投标人全部公开的除外);u.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或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以中国雄安集团网站(http://www.chinaxiongan.cn)公示通报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上述招标公告第3条第(4)②项修改为本条)。v.投标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w.在雄安新区招标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被调查结束的(上述招标公告第3条第(4)⑤项修改为本条)。x.以上t、u、v、w与(4)信誉要求不一致的,以t、u、v、w条要求为准。y.投标人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和个人。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单位投标需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力义务,牵头人需负责组织全面履约。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招标公告3.1.4、3.1.5项要求。。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5-07 00:00至2022-05-12 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http://www.xaprtc.com/xapr/trading)(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的“电子招标项目”菜单,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5-30 14: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因平台模板和字数限制,相关信息均以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内容为准。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投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雄安新区容城县奥威路6号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大街6号国二招宾馆南楼三层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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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联系人:

姜经理

联系人:司东海、李少雄
电话:

0312-*******

电话:185*****229189*****269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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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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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sidonghai@sdic.com.cn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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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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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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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运维管理平台 水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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