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装备招标公告

业务装备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公安局业务装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西市政采招[ 2014]41号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行政区划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
公告类型 征求意见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到公告截至时间 2014-09-24 12:30 到 2014-09-30 17:00
采 购 人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公安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西昌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项目包个数 3
各包采购内容 附件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各包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能够提供本次采购货物的生产商或经销商;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措施;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8、针对本项目包一的特殊要求:8.1高倍望远镜须提供生产商针对投标产品的授权书原件,同时须提供通过公安部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的检验报告; 8.2折叠梯、标准化信息采集室须提供生产商针对投标产品的授权书原件;9、针对本项目包二的特殊要求:9.1具备警用器材销售资质;9.2现场勘查灯须提供生产商针对投标产品的授权书原件,同时须提供通过公安部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的检测报告;9.3防弹头盔须提供生产商针对投标产品的授权书原件,防弹头盔必须是公安部《警用头盔和警用防弹衣生产企业名录》中的生产企业所生产,且生产企业必须通过GJB9001B-2009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提供复印件),必须满足GA293-2012《警用防弹头盔及面罩》要求,同时须提供2013年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报告复印件。提供防弹头盔漆面“三防”证明材料(复印件);9.4执法记录仪须提供生产商针对投标产品的授权书原件,同时须提供2013年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报告复印件,产品通过国家CCC认证,通过ISO9001、ISO4001认证,产家具备软件企业资格证书(提供复印件盖厂商鲜章);9.5防弹衣须提供生产商针对投标产品的授权书原件,防弹衣产品保险:产品责任保险限额80万元。投标产品要求提供2012年度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报告复印件;防弹材料V50国家权威机构检验报告;9.6对讲机:须提供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鲜章,同时须提供生产商针对投标产品的授权书原件;9.7观察通信器材第C项须提供生产商针对投标产品的授权书原件;9.8开标现场须提供:车底检查镜、微光夜视望远镜、对讲机、搜索灯、防水强光手电、生活保障物资(勘察箱、现场勘查灯)、防暴头盔、防暴盾牌、防弹头盔、防刺服、抓捕网、防毒面具、现场执法记录仪、强光手电、防弹衣、防爆服样品各1套;10、针对本项目包三的特殊要求:10.1侦查专用软件:须提供生产商针对投标产品的授权书原件、提供经公安部刑事技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检测报告复印件;10.2取证分析:须提供生产商针对投标产品的授权书原件、提供经公安部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投标时提供样品现场演示;10.3现场勘查:须提供生产商针对投标产品的授权书原件、提供经公安部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注:新成立企业不满足招标人年度要求的,投标人只提供成立后相应年度的资料。下接备注
各包技术参数指标 技术参数见附件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 址:西昌市公安局联系方式:189*****819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凉山州民族体育广场西昌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联系方式:****-*******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89*****819
其它内容 各潜在供应商:为了保证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政府采购程序公开、公平、公正,现就该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和技术参数指标广泛征求各供应商的意见。如认为该项目的资格条件和技术参数指标存在倾向性或不合理性,请具体指出存在倾向性或不合理性的内容,并进行说明。所提意见请在2014年9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我单位。非常感谢您的参与。
备注: 上接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各包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有效税务登记登记证副本复印件;3、有效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5、不是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现场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6、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审查核对身份证原件);7、提供最近三个月或2013年度社会保障缴费记录复印件(附投标代表单位为其缴纳个人社保记录复印件);8、提供投标人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9、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书原件(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第十一条)复印件;10、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11、针对本项目包一的特殊要求:11.1高倍望远镜须提供生产商针对投标产品的授权书原件,同时须提供通过公安部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11.2折叠梯、标准化信息采集室须提供生产商针对投标产品的授权书原件;12、针对本项目包二的特殊要求:12.1须提供具备警用器材销售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12.2现场勘查灯须提供生产商针对投标产品的授权书原件,同时须提供通过公安部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的检测报告复印件;12.3防弹头盔须提供生产商针对投标产品的授权书原件,防弹头盔必须是公安部《警用头盔和警用防弹衣生产企业名录》中的生产企业所生产,提供生产企业通过GJB9001B-2009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复印件,必须满足GA293-2012《警用防弹头盔及面罩》要求,同时须提供2013年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报告复印件。提供防弹头盔漆面“三防”证明材料复印件;12.4执法记录仪须提供生产商针对投标产品的授权书原件,同时须提供2013年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报告复印件,产品通过国家CCC认证,通过ISO9001、ISO4001认证,产家具备软件企业资格证书复印件;12.5防弹衣须提供生产商针对投标产品的授权书原件,防弹衣产品保险:产品责任保险限额80万元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产品要求提供2012年度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报告复印件;防弹材料V50国家权威机构检验报告复印件;12.6对讲机:须提供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检测报告复印件,同时须提供生产商针对投标产品的授权书原件;12.7观察通信器材第C项须提供生产商针对投标产品的授权书原件;12.8开标现场须提供:车底检查镜、微光夜视望远镜、对讲机、搜索灯、防水强光手电、生活保障物资(勘察箱、现场勘查灯)、防暴头盔、防暴盾牌、防弹头盔、防刺服、抓捕网、防毒面具、现场执法记录仪、强光手电、防弹衣、防爆服样品各1套;13、针对本项目包三的特殊要求:13.1侦查专用软件:须提供生产商针对投标产品的授权书原件、提供经公安部刑事技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检测报告复印件;13.2取证分析:须提供生产商针对投标产品的授权书原件、提供经公安部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投标时提供样品现场演示;13.3现场勘查:须提供生产商针对投标产品的授权书原件、提供经公安部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的检测报告复印件;特别说明:①以上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印章(鲜章)。②新成立企业不满足招标人年度要求的,投标人只提供成立后相应年度的资料。③以上证明材料一项不符合要求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西昌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