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易县医疗集团乡镇卫生院中医适宜技术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米易县医疗集团乡镇卫生院中医适宜技术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 米易县医疗集团乡镇卫生院中医适宜技术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采购方式 | 询价(院内采购)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县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2-5-6 |
采购人 | 米易县医疗集团 |
采购机构名称 | 米易县医疗集团 |
项目包个数 | 5 |
项目预算(元) 实质性条款 | 总预算******.00元(01包*****.00元,02包*****.00元,03包*****.00元,04包*****.00元,05包*****.00元)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3.具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保的良好记录;4.此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履约保证金 | 金额:成交金额的10%。 交款方式:履约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 收款人信息: 01包米易县丙谷镇中心卫生院 开户银行:攀枝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丙谷分理处 银行账户:880*****000****** 02包 米易县得石镇中心卫生院 开户银行:攀枝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得石分理处 银行账户:880*****000****** 03包米易县撒莲镇卫生院 开户银行:攀枝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撒莲分理处 银行账户:880*****000****** 04包米易县普威镇中心卫生院 开户银行:攀枝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威分理处 银行账户:880*****000****** 05包米易县新山傈僳族乡卫生院 开户银行:攀枝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山分理处 银行账户:880*****000****** |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报名及标书接收截止时间 | 2022-5-11 18:00 (可现场报名、电话报名或短信方式报名,) |
开标时间 | 2022-5-12 15:30 |
开标地点 | 米易县人民医院 |
采购人地址 | 米易县攀莲镇河熙北路39号 |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 许老师 0812-******* 138*****148 |
采购项目具体事项/采购文件内容咨询 | 联系人:许老师 联系电话:138*****148 |
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 详见参数要求 |
备注 | 1.各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每包的预算价,凡超过预算价的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2.请投标人将本单位资质(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良好财务状况及无违法记录的证明或承诺书、报价表、产品注册证等资料一并加盖公章后,用文件袋密封(封面应详细注明项目名称、包号、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在开标前面交(或邮寄)到米易县人民医院装备办。 3.合同签订: 中选后,中标人直接与对应包号的乡镇卫生院签订采购合同; 合同签订前,中选人须向采购单位缴纳成交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 4.付款方式:本项目各包均采取分期方式付款,各对应包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中选人通知采购单位付款并开具收款正式发票。采购单位接到中标人通知及所开具的全额正式票据凭证资料后的30 日内,按照财政性资金支付有关规定办理支付手续,向乙方核拨合同总价50%款项;剩余50%款项从货物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满1年后,甲方财务部门接到乙方支付余款的书面通知,以及由甲方确认本合同项下货物质量与服务等符合约定事项且已履行完毕,又无质量问题时,甲方向乙方无息支付50%余款。 中标人须向采购单位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5.商务要求: *5.1交货期及地点 5.1.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进口设备在90日内交货,国产设备在30日内交货。 5.1.2交货地点:各包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5.2质保期: 5.2.1整机设备质保期不少于1年,技术参数有特殊要求的以技术参数要求为准。 5.2.2质保期内卖方应免费负责设备维修及抢修。 5.2.3卖方保证年开机率大于95%(365天/年计算),若≤95%则相应延长保修期。 5.3交货时应提供以下技术资料(如涉及) 5.3.1提供主机及配套设备的安装图纸及说明; 5.3.2提供主机及配套设备使用说明书、维护手册; 5.3.3备件手册、零件及易损件的图纸及相关资料; 5.3.4其它相关技术资料。 5.4安装调试及验收: 5.4.1卖方负责设备安装、调试。 5.4.2货物到达生产现场后,卖方接到买方通知后7日内到达现场组织安装、调试,达到正常运行要求,保证买方正常使用。所需的费用包括在投标总价格中。 5.4.3卖方应就设备的安装、调试、操作、维修、保养等对买方维修技术人员进行培训。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卖方应对买方操作人员进行现场培训,直至买方的技术人员能独立操作,同时能完成一般常见故障的维修工作。 5.5售后服务: 5.5.1备件送达期限:在设备的使用寿命期内,卖方应保证国内不超过7天,国外不超过21天。 5.5.2终身零配件供应:投标人应保证设备停产后的备件供应保证10年,并以优惠的价格提供该设备所需的维修零配件。 5.5.3卖方在国内应有24小时电话维修系统,并列出工程师名单、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及备件库地址和备件的详细目录。 5.5.4质保期后,卖方应向用户提供及时的、优质的、价格优惠的技术服务和备品备件供应。 |
米易县医疗集团乡镇卫生院中医适宜技术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docx
米易县医疗集团乡镇卫生院中医适宜技术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设备清单.xlsx
标签: 中医适宜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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